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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的心聆聽主滿有恩惠的話(圖/Shutterstock)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

很高興你表示信耶穌,這著實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有些人心硬得很,一生抗拒聽福音,拒絕接受神白白的救恩,這些的人當然是不得救了。然而你願意聽,又表示信,這已經是神很大的恩典了,因為我們人的天性是反叛神,不要神的。你在這種向神之心,可見神也有工作在你身上。

 

可是,我們也看見有些「決志信主」的人,長時間不能表現出神兒女應有的生命特質,還處處顯露出舊有犯罪的性情,顯示他們可能還未重生得救。這是不是神的應許不能應驗呢?斷乎不是,神的確應許每一個真正信祂的人都有永生,都能成為神的兒女。神絕對不會食言。問題是在於人那方面—究竟人有沒有「真正」的信主呢?

 

我們都知道一件事,人「表示」信主,未必代表他真心真意地信。從聖經中我們看到許多表面是跟隨主,但後來卻是離棄主的事例。我想我們在人生經歷中也曾遇見過這樣的人。當然,別人的私生活及內心情況,我們很難完全明白了解,以致我們較難肯定某人是否真正的信主,但我們卻有責任知道自己的真正光景:「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清楚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得救:「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一5:13)。若你是已經得救,又能確定你得救的事實,這是一件非常有福的事。你不但已經有救恩,還有帶上了「救恩的頭盔」—得救的盼望,魔鬼再不能控告你,攻擊你,叫你終日提心吊膽,害怕會最終失去永生而沉淪。有得救確據的人,才能在神裡面坦然無懼,作主精兵,與魔鬼爭戰,搶救人的靈魂。試問若連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還有甚麼資格勸人接受救恩?

 

但另一方面,假若你還未真正得救,卻以為自己是已經得著,你就是世間上最可憐的人了,因為這不單是欺騙神(神是無所不知的),更加是欺騙自己進地獄!世上那有比這更加可悲的事呢!所以無論是為了神、為了別人,及為了自己,我們定要確知自己是真正得救的。

 

感謝神,神給我們在救恩上的指引是非常清楚,絕不會晦暗不明,或是模稜兩可的:「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5)。我們絕對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約一5:13)。以下是一些真正信主的人應有的表現及特質:

 

會向神認罪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一1:9-10)。若你不承認自己有罪,你不單是一個自欺的人,更加是一個驕傲的人,因為你以為你比神更加誠實,你以為神說你是罪人只是個謊話。這是何等的狂妄自大呢!再者,你若不承認你是一個罪人,那麼基督也沒有替你死了,因為聖經明說基督死是「為罪人死」;祂的降生是為「拯救罪人」,祂來是「召罪人悔改」。若你不承認你是一個罪人,你必擔當自己的罪,結局就是滅亡。

 

會有悔改的心

 

「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你不單要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還要有一個悔改離罪的心。神是聖潔的,絕不會喜悅神的兒女在得救之後,仍然沉溺在罪惡之中:「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5-16)。若你想在信主之後,仍然保留著你種種罪惡的生活、享受、嗜好等等,那麼神就沒有呼召你,你的罪還未得以塗抹,你仍然未得永生。

 

一位聖徒說得好:「放下你的罪而上天堂,或抱往你的罪而下地獄。」你要揀選那一個?另外有些人,雖然在信徒面前表現得是好像是悔改了的人,但回到家中或獨自一人時便會流出犯罪的本相,這樣單在外表行為上改良,沒有內心深切的悔過,不是真正的悔改。這樣的悔改是不能叫人得救的。真正的悔改是發自內心的,不單是外表行為的改良。

 

會承認獨一的真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現今有些宗教提倡人可以選擇接受超過一個信仰,拜多過一位的神,這樣可以確保不會得罪任何一個神明。這是極大的謬誤。

 

真神從來只有一個,就是那位至高至大,創造天地萬物,統管宇宙萬國的神。祂作為萬有之父(我們只能有一位親生父親),祂就不能容忍其他假神來代替祂在人心中獨一無二的地位:「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5)。若你承認這位神是獨一的,或你想同時間信這位神但又拜其他神,你就沒有永生,因為這是神眼中看來一件極大的罪惡,是惹神極大忿怒的。

 

會接受耶穌乃唯一的救法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聖經淸楚說明,我們得救是單單因著信靠基督,絲毫不是靠我們的行為。我們的行為絕對沒有救贖的功效,因為我們所作的所謂義行全都不及格:「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神沒有命令我們要行甚麼聖禮、守甚麼誡命才給我們永生,因為這些都是人的行為,神不要我們自誇。

 

神曾藉保羅大大責備加拉太那些堅持信耶穌也要行割禮及守律法,否則不能得救的人。神稱這樣的福音為「別的福音」。神單單要是我們信靠基督。基督在十字架上說「成了」,即是說祂已完全作成了救贖的工作,絕不需要加人自己半點功勞或協助:「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7:27);「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

 

有些人堅持單信耶穌是不夠,還要加上守某些聖禮及誡命才能得救。事實是,傳這樣道理及接受這樣道理的人反而是不得救,因為聖經明明地說人得救不靠行為,免得我們自誇,又說凡要靠律法稱義的人,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4)。好行為是得救之後的結果,不是得救是原因,更加不是得救的條件。若將結果變成原因,將恩典變為條件,便是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是神所定罪的。

 

會認耶穌為主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有些人信耶穌,只是想耶穌赦免他們的罪,救他們脫離地獄,他們只要耶穌為他的「救主」,卻總來沒有意圖讓祂作他們生命之主,心中的王。他們只是神所給的好處及恩典,卻拒絕神在他們身上的權柄,他們仍是作自己的王自己的主。既然他們沒有心思及行為上「認耶穌為主」,按照聖經說他們仍然未得救的。

 

但坦白說,我們怎能拒絕基督為我們的主呢?神是我們的主,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一來祂是創造我們出來的,請問創造者是不是被造之物的主人?二來祂是用祂血將我們從罪裡買贖回來的,請問買贖者是不是被賣之物的主人?這樣看來,神的的確確是我們主,我們的王了;我們是神的僕人,我們的一生是屬於祂的了:「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若有人連這樣明顯的真理也不接受,故意拒絕神在自己身上的權柄,常常要自己作主,不讓神作主,這樣的人顯然仍未得救。

 

會愛主過於一切

 

「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約8:242);當一個人真正相信神是這麼愛他,甚至為他釘十字架,為他贖去一切的罪,這人必然會愛這位神,因為真正的愛是雙向的:「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一個真正信主的人不但會愛神,他還會愛神過於一切:「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何解?

 

第一、因為神是創造一切的神,我們絕不能愛他所造的,過於造他們的主。這是於理不合。第二,這些被造之物的價值,根本不可能與神自己相比,兩者相差得遠了:「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第三,聖經說神最愛我們,過於其他一切被造的物,甚至過於天使,因為基督只為我們死,並沒有為天使死。那麼我們豈不應最愛那最愛我們的神?最後,聖經亦清楚指明同時愛兩個主、心中有兩個王的不可能:「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6:24)。若你發現你的心戀慕其他人事物過於愛慕神,追逐世上的事過於追求神,那麼你仍然是未得救。

 

內心會有聖靈的工作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5:16-17);「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4:30);「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當一個人真正相信主的時候,神的靈(聖靈)便會內住信徒的心中,時刻與我們同在。每當我們想犯罪時,聖靈便會提醒我們不要去犯,這就好像是一場心靈上的正邪交戰。若我們「銷滅聖靈的感動」,隨從肉體,我們便會犯罪,而犯罪後之結果,就是使「神的聖靈擔憂」。

 

真正信主的人,必然會有以上的經驗及感受,即是說,他們必然會有聖靈的提醒及感動,犯罪後心裡必會感到聖靈的擔憂。若從來沒有這些經驗及感受,即是表示心裡未有聖靈的同住,這些人仍然未曾得救。

 

生命會結出聖靈的果子

 

 聖靈不單單在信徒的身上作消極的工作,祂還積極地改變他們的生命,使他們結出合神心意、叫神得榮耀的生命表現:「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當然,每個信徒所結的果子的質量可能不一樣,如主耶穌所說的撒種的比喻,有的結三十倍、有的結六十倍、有的結一百倍,但真正信主總要結出一些好果子,絕不會完全不結果子,更加不會結出壞果子。若是這樣,他得就不是得救的:「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約15:2);「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7:18-19)。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照樣,我們從自己的果子(生命表現)也可以認出自己是否真正的得救。你所結的,到底是「仁義的果子」(林後9:10;腓1:11),還是「死亡的果子」(羅7:5)?

 

最後,我想多說幾句勸勉的話。若有人認為以上的要求實在太難做到,以致發出當日門徒問主的問題:「這樣誰能得救呢﹖」我的答覆就是:「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10:26-27)。若你輕挑自信地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我反而要替你擔心了,因為神 對人的要求從來要我們自卑,叫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無能,以致我們能全心全意地信靠祂,求祂的憐憫及恩典。難道神不一早知道我們根本不可能完全作到以上的要求?但祂要的,只是我們願作的心:「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

 

若你覺得這樣信主太難,以致不想信,要半途放棄,那你就不得救的了。若你覺得信主的道路雖然是這麼難行,甚至覺得自己根本無力前進,但仍是不顧一切的走上去,你的心好像在說:「就是神因我做得不夠好而不要我,我也要死在我的神面前,死在 我主十字架腳下!」,那麼我要大大地為你感謝神,你是已經得救了,你有這種信心,不是出於你自己,乃是神所賜的,這證明你已經是重生得救的了。

 

我再說,神不是要我們用行為就換取救恩,乃是要我們謙卑及用單純的信心接受祂恩典。你若有「願作的心」,主耶穌已經替你作成了一切的要求了。但反過來說,若你不願意聽從神的要求,或者你從來沒有誠實地面對以上種種問題,甚至蓄意逃避察驗自己,到了神審判的大日,誰能救你?

 

我甚希望每一位看過這篇文章的人都能按著以上所說的,好好的省察自己,看看自己到底有沒有真正得救的信心。若答案是沒有或不肯定,那麼你們就趕快趁著拯救的日子還未完結,恩典之門還未關上,飛奔至主面前,懇切 地求祂的憐憫,然後讓你的心聆聽主滿有恩惠的話: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文章授權/七千人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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