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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exels)

如果你很愛一個人,愛到願意為他付出一切,那勢必要付上代價。我們因著愛耶穌去服事,放下自己的個性、被修剪,這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

 

有許多人跟隨耶穌,於是耶穌講了一段話來嚇他們。耶穌要人愛祂勝過其他一切,甚至強烈到能用恨來比喻。

 

其實!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記得幾年前,林書豪剛剛興起的時候,我真是瘋狂地愛他,只要別的球隊打贏或威脅到他,我就恨他們。也不是那個球隊做錯了什麼?而是我太愛林書豪。所有對林書豪有威脅的都成為我的敵人。

 

如果你很愛一個人,愛到願意為他付出一切,那勢必要付上代價。我們因著愛耶穌去服事,放下自己的個性、被修剪,這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神如果要用你,要使你發揮影響力,會跟你要的越多、修剪你越多。

 

愛這條路,沒完沒了,那是一生的功課。一個人的生命會有影響力,是因為願意付上愛的代價。

 

最幸福的人,是明白耶穌如此愛你。我們跟隨主不要只是為求吃餅得飽,而是要真正與主同行在這條名為「愛」的路上。

 

(文章授權/張振華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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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振華

現任Change Life Church主任牧師。2003年建立江子翠行道會,2014年建立新莊幸福行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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