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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基督徒都聽過有一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個審判就是最終的審判。可是要審判什麼?我們真的會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中受審嗎?

基督徒一直有一個很籠統的想法,就是有一天我們都要面對審判;其他宗教也有「善惡到頭終需報」的說法,可見審判跟報應的概念,一直都是各種宗教最終強調的要義。

 

在聖經中,基督徒也都聽過有一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個審判就是最終的審判。可是這個審判的法院在哪裡?誰是法官?要審判什麼?這些都不是很清楚。因此,更無法理解聖經雖然很多地方都談到審判,到底有幾次審判?都為了什麼?〈延伸閱讀:究竟有幾次審判?〉我們真的會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中受審嗎?

 

什麼是白色大寶座? 

啟二十: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白色」:是因為用神絕對的聖潔和要求作為審判衡量的標準,人的每一個細節都將在這裡赤露敞開來。

 

「大」:是因為這裡是神的最高法院,是最後的仲裁,沒有再上訴的機會。因為經過這個審判以後,只剩下兩個永恆的處所可去;一個是永恆的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另一個是永恆的地獄火湖。不是永生、就是永死。

 

「寶座」最高法院法官的位置,有一位法官要主持這個最後的審判。

 

誰是白色大寶座的法官?

約翰福音五章:22-23「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經文強調神把所有審判的責任都交給了耶穌基督,因為祂是人子;祂了解人生的各種經歷、困境、與罪惡。所以人類不能在這位人子面前問祂說:「神阿!你沒有人生的生命經歷、憑什麼審判我們呢?你也不了解人生的困境、怎能定我們的罪呢?

 

但是耶穌基督曾經為人,在地上行走33年半,並且經歷過人生各樣歷練,環境與苦難,祂知道做人是怎麼一回事?明瞭人的一生,祂的判斷必定公正!因此、神已經賜權柄給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就是這位「人子」,祂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官。

 

審判的地點在哪裡?

啟示錄二十章11節「…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這次審判將在一個空虛混沌之處,因為「天地都逃避了」。所以將會在一個一無有的太空、或是超自然的靈界中。世上的一切、諸天、宇宙都不見了,只剩下白色大寶座,理由如下:

 

一、大自然中有形質的都懼怕永遠定局的來臨

彼得後書三章10-12節「…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

 

白色大寶座審判的這一天,所有有形質的都要被燒掉,因為這個宇宙充滿了罪惡;撒旦曾經帶領著屬牠的所有靈界惡魔在宇宙中猖獗作惡,禍害神所造的宇宙。當人犯了罪離開伊甸園,神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創三:17)

 

白色大寶座以後就是永恆與神同在的處所;所有與罪和污穢有關、或曾經被罪和污穢污染的、不管是有生命的、或有形質的,都不能存到永恆,所以主耶穌也說:「天地都要廢去…」(太二十四:35)能夠存到永恆的,將是「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一切都是新的、聖潔無瑕疵的才能存到永恆。

 

二、挪去所有的隱藏之處

啟示錄二十章11節「…再無可見之處了。」

 

當世上的一切、宇宙中的一切、諸天的一切、都被燒毀、都不見了,只剩下白色大寶座需要面對。挪開所有可以隱藏之處,以致每個死人要面對這位審判官。不論他生前是貴賤、貧富、有無名望…等,每個人都無從隱藏。

 

世界上每一件物事,都必然有它立足的地點,即便在外太空也一樣。但是在白色大寶座的面前,只有一大片虛空,在那裡除了被告以外,什麼都沒有。人們將無處可靠,無處可躲。都必須單獨的面對法官,為他的一生作最後的買單!

 

誰是被告?

啟示錄二十章12-13節「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當人死了以後,他的身體被埋在地裡等待復活之日。他如果是得救的人,其死後的靈魂將立即被提到天堂去,他埋在地上的肉體,則將在教會被提的時候會復活,並和他與主同來來到半空中的靈魂結合,成為復活榮耀、和天使一樣的靈體。(帖前四:13-18)〈延伸閱讀:教會被提的奧秘〉

 

他如果是一個不信的人、不義的人,他的肉體死了以後,也一樣被埋在地裡等待復活之日。這不信之人死後的靈魂將立即被帶到陰間的地獄,等到白色大寶座的這一天,他的靈魂與埋在地上的肉體一樣要結合,復活成為永活的靈體,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延伸閱讀:人死後靈魂會去哪裡?〉

 

義人或是惡人在永恆裡都將是永活的;只是義人在新天新地裡永活享樂、惡人在地獄火湖裡永活受苦。

 

因此、誰是被告?會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到審判呢?

1).撒旦和墮落天使,審判後將立即被丟到地獄火湖裡。 

2).創世以來未信主的人、不義的人、惡人…。審判後將立即被丟到地獄火湖裡。

3).千禧年中,在地上死去的聖徒,審判後將進到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裏。

 

誰不會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

1).教會時代得救的基督徒:將會在七年大災難之前,教會被提的時候復活被提。被提那天仍活著的得救基督徒,將經歷活生生地被提及復活的過程,他們將永活不再死亡。(帖前四:13-18、林前十五:50-54)

2).七年大災難中信主、並為主殉道的基督徒;將在基督復臨的時候復活(意即永活),與基督一起在千禧年中作王。(啟二十:4-6)

3).舊約的義人;摩西、亞伯拉罕、大衛…等。將與基督一起復臨地上,並與基督一起作王一千年。(但十二:13)

 

為何前述這三種人不會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

1). 彼得前書四章17節「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神對教會的信徒比世上的人都嚴格;世界上不義的人都要在世界終了的時候,最後的白色大寶座面前才受審。但是神的家在七年大災難之前,教會被提的時候就要受審,教會被提的那一天,就是判明教會時代的基督徒得救與否的時候。得救的就被提起、不得救的就被留下,要經歷七年大災難的試煉。

 

當得救的基督徒被提的時候,耶穌基督的寶血已經塗抹遮蓋我們所有的罪,我們的罪將不再被記念,不需要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中,將一生中每一個細節都翻出來受審。並且、當被提到天上的時候,只有獎賞的審判在等待我們,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啊!

 

2). 哥林多前書六章3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教會時代得救的聖徒在教會被提的那天就復活了,舊約的聖徒在基督復臨的那天也復活了。在千禧年開始的時候,我們就都成為跟天使一樣復活榮耀的靈體,不再有死亡,將與基督在千禧年中作王一千年。

 

千禧年結束的時候,有形質的都要在白色大寶座前銷毀,這個時候我們就都要坐在「陪審團」的席位上、參與審判撒旦和屬牠一切的邪魔,所以保羅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這將是何等令人慶幸、欣慰、歡喜的事情!

 

審判的標準是什麼?

一、神的卷宗—記錄冊

啟二十章12-13節「案卷展開了…照個人所行的受審判」

 

罪惡不能永遠被縱容下去,終有一天要在神面前一一交帳。每個人一生的詳細事蹟都要一一被紀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每一個心思意念…都記錄在冊上。人要為他自己生命的每一件事負責,神用自己的標準來審判人。

 

二、神的卷宗—生命冊

啟二十:12「另有一卷…生命冊」

 

這本冊子上記錄每一位得救之人的名字,若是得救,他的名字就會在生命冊中記載。他們因信耶穌基督的緣故已經的著永生。

 

結論是: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15)

 

三、神的標準—祂說過的話

所有在地上的法律都是按著人的行為來審判,而不是人的心思意念來審判。但是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中,連人的心思意念也要受審,因為主耶穌曾經警告過:

馬太五章21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五章21節「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馬太五章28節「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死的範圍有多大?

啟示錄二十章13節「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死亡並非終點,自殺無法結束人生的痛苦。很多人都以為死就死了,一了百了。殊不知這是我們對死亡的無知,如果我們多認識一分陰間的痛苦、多認識一分地獄火湖的可怕、多認識一分死了以後才是更麻煩的開始、我們就不會輕看我們自己的生命。

 

有一天,海、死亡、和陰間都要交出死人,連這些死亡的處所都要被丟入地獄火湖裡,都要面對審判。「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永恆的一槌定音—最終的審判

啟示錄二十章15節「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從陰間的地獄中復活起來,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的人,沒有一個可以逃避地獄火湖的刑罰。這一切不信之人、惡人的復活、乃是為了接受他自己生命的最後的審判—第二次的死、也就是永死。

 

永恆的地獄火湖裡面的景況是無法形容的:

— 聖經形容地獄火湖有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可九:47)

— 世上沒有任何地方的可怕可以跟它相比。

—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比地獄火湖更瘋狂,並且超出你可以想像的瘋狂。

— 人類都無法幻想地獄火湖到底有多麼糟?它實際比你可以想的更糟千倍、萬倍。

— 地獄火湖原本是為了魔鬼跟牠的使者所預備的(太二十五:41)。

— 一個有知覺的地方(路十六:23-24)

— 一個受苦的地方(路十六:23-24、28)

— 一個黑暗的地方(太八:12)

— 和所愛的人永遠隔絕(路十三:28)

— 永遠沒有重獲釋放的盼望(太二十五:46)

— 永遠被回憶煎熬的地方(路十六:27-28)

 

白色大寶座以後你將會去哪裡?因為你將去的地方就是永恆不再改變的處所。

 

你已經想好了在永恆裡你要在哪裡過嗎?—新天新地或是地獄火湖?

 

你已經想好了在永恆裡你將和誰一起過嗎?—耶穌基督或是撒旦魔鬼?

 

如果你今天就接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為你的救主,你就可以確定將來不必站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臺前!

 

(文章授權/王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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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瑞

現為基督教台灣貴格會龜山教會主任牧師,為基督教台灣宣教神學院資深特約教師,主授末世神學、預言神學、啟示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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