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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人權促進聯盟8日於台北真理堂舉行成立大會。

教會人權促進聯盟8日於台北真理堂舉行成立大會。 (攝影/記者張嘉慧)

在任何團體中都有可能發生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及其他違反人權的事件,教會中當然也不例外。為正視此問題,不讓受害傷口繼續擴大,甚至是雙方對簿公堂或鬧上媒體,這對教會整體形象將造成極大殺傷力。

為了解決此類問題,更好的出路就是由政府認可的教會組織出面,調查真相與伸張公義,最重要的是幫助加害與受害者一起邁向重建之路。本於這樣的理念與異象,跨宗派組成的「教會人權促進聯盟」於8日婦女節正式成立!

勇敢面對及處理違反人權問題

會中選出第一屆理事長郭英馥師母。

會中選出第一屆理事長郭英馥師母。 (攝影/記者張嘉慧)

教會人權促進聯盟選在台北真理堂舉行成立大會,會中由教會機構、社福團體、基督徒監察院委員及律師等組成的會員代表,選出第一任理監事及理事長。首屆理事長由基督教愛網全人關懷基金會代表郭英馥擔任。

郭英馥表示,在面對違反人權等事件,有些教會已有審議機制,但是仍有教會因「不去」處理,甚至「不會」處理,造成肢體及教會更大的傷害。

她諮詢過一些專業人士,發現當這些事件進到法院程序時,反而更難使公義伸張,加上根據《聖經》歌林多前書6章1~6節的教導,更加確信教會人權促進聯盟成立的必要性。這樣的平台成立,目的不是為了懲處,而是希望能公正客觀的幫助加害與受害人妥善處理案件,早日重新成為健康的基督徒,相信這才是神所樂見的。

教會無權不聞不問

教會人權促進聯盟重要發起人之一監察院監察委員高鳳仙。

教會人權促進聯盟重要發起人之一監察院監察委員高鳳仙。 (攝影/記者張嘉慧)

教會人權促進聯盟關鍵發起人之一的監察院監察委員高鳳仙,是通過台灣性騷擾、家庭暴力法案的推手。她強調,法律允許機關團體負擔違反人權的防治責任,因此教會團體「有權力」對類似案件做適當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卻「無權不聞不問」。

她過去接手過許多教會中違反人權的案例,所以心中更有感動推動成立教會界的人權聯盟組織,幫助牧師或會眾有申訴的管道與機制,但最重要的還是在於「關懷輔導」,她相信這比鬧上法庭或受傷者從此退出教會,是更好的出路。

聯盟目前成立「宣導教育」、「關懷輔導」、「調查委員會」及「媒體公關組」,前兩年將著重對外宣導,於各地舉辦推廣聚會。郭英馥表示,這是神很清楚的旨意,相信「神要做的事,也是我們要做的事!」期待教會界間產生更多連結。

《聖經》哥林多前書6章1~6節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第一屆教會人權促進聯盟理監事名單】

● 理事長/財團法人基督教愛網全人關懷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郭英馥

● 理事/15名(排序依照主辦單位排序)

財團法人基督教愛網全人關懷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郭英馥
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 林長贈會督
基督教臺灣貴格會 戴坤益牧師
理安法律事務所 楊曉邦律師
臺北市士林基督教拿撒勒人會 黃信忠牧師
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 陳若璋教授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王燦槐教授
輔大神學院 齊名主任
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
中華福音神學院 謝娜敏教授
監察院 雷顯威牧師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紀惠容執行長
財團法人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 葉嶺楠牧師
台北市基督福音傳播及服務協會 王道玥牧師
財團法人基督教台北真道教會 賴金枝牧師
中華民國基督教牧者訓練協會 鄧宙攀牧師

● 監事/5名(排序依照主辦單位排序)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 陳科秘書長
蘭雅禮拜堂 陳國文法官
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 魏悌香牧師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李幸玲牧師
台北靈糧堂喜樂家族 謝淑珍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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