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台三級疫情警戒延至7/12,似乎「夫妻之間的爭執」也昇華到另一個高度,就連螢光幕前的藝人夫妻間,彼此產生衝突的事件也時有所聞。如果「婚姻」出了狀況,下一步該怎麼辦?KUA GLOBAL跨越機構邀請黃國倫牧師分享婚姻信息,以「仍要同房」為題,談論現今夫妻正面臨的真實困境,「你會說『我都看見對方錯待我,還要我怎麼給予?』的確常人做不到,除非你看見耶穌基督為你做的事情。」
黃國倫牧師分享,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包裝、打理好,讓外人和自己都看不見缺點,唯有在婚姻關係裡會被顯明,意即「獨處」的時候看似一切風平浪靜,但在「婚姻裡」的互動,才會顯露出個人的真實樣貌。
婚姻可顯出一個人的真實性情
首先來看,創世記2:21-25是我們很熟悉的經文:「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這裡說的「赤身露體」,不單是指夫妻兩人能看見「彼此身體沒穿衣服」,也包含「對方心裡最真實的狀態」。
黃國倫牧師以自己為例,他父母的婚姻處於時常分分合合的狀態,最後仍以離異收場,讓他自小就有個願望:「將來我一定要有個非常美好的婚姻!」如今,他已與許力今師母結褵30年,慢慢地找到適合彼此的相處模式,但在結婚初期,其實產生許多摩擦。
「我結婚時年紀很輕,當時師母對我講,第一我不成熟,第二我脾氣不好、個性又差,但我直到結婚前,人們對我的評價是脾氣好、性格溫柔,我曾覺得她說的不是我。」
他無法理解為何有如此巨大的差異,但久了才知道,原來在婚姻關係裡所顯出的性格,正是最真實的自己。
他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過去長輩在泡茶時,還沒有現今高級的茶壺,能分離茶葉與水,以前的茶壺就是茶水混合,泡完茶後還要靜置一段時間,待茶葉和碎渣沉澱至底部,上面純淨的茶水才能飲用。但如果這時,用一根筷子放下去攪動,茶葉立刻被翻攪而上,水質立刻變得混濁。
「我們一個人的時候,就像這壺茶葉,看起來非常純淨無雜質、很好的一壺茶,但有那麼一個外力靠近時,就會開始攪動你,你就亂了。」
他提到,夫妻爭執怎麼產生的?簡直是比「上班」更難受!上班還有所謂的下班,結婚後可是24小時相處,一刻不得閒,因此很常小事都會讓雙方情緒爆炸,最後像「放煙火」一樣,一發不可收拾。
久而久之,面對問題就變成能閃則閃,逃避成了彼此唯一的選擇。
(圖/shutterstock)
夫妻關係,應是超越朋友關係的更緊密連結
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指發生在夫妻之間,不能跟孩子、跟朋友、跟父母,只能與丈夫/妻子連結一體。這是一個特別的關係--夫妻彼此應該是朋友,但卻不只是朋友關係,它是更緊密的連結。
在英文翻譯經文裡,「成為一體」也有緊緊相連的意思,代表夫妻之間有盟約、有委身;「連合」則是指親密關係,夫妻之間可以同房。而夫妻之間的盟約,時常是透過夫妻在一起、同房的時候,來建立與維持關係。
「我們要明白一件事,如何健檢夫妻關係?夫妻關係健不健康,就是了解夫妻間的親密關係。」
無論如何,夫妻「仍要同房」
也許你會疑惑「怎麼證明?」他引用哥林多前書7:1-5經文分析:
保羅在兩千年前就曾說過:「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第一節,保羅提醒人不一定要結婚;人可以結婚、卻不是必須的,因為結婚並非小事,所要承受的擔子也不容易,除非你真的願意花時間去面對和處理關係,否則不一定要踏入婚姻。
第二節是現今社會常見的問題,「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意思是要避免犯下淫亂罪,婚姻是解套方法。有些人有性的需求,這個問題已經影響到整個流行文化、社會,甚至是教會中。因此保羅提醒,為要避免淫亂,彼此就必須在婚姻之中,且夫妻間要有正常的親密關係。
第三節經文說的「合宜之分」,英文翻譯是寫道「不是你自己判斷的合宜舉動」,引申為「在夫妻關係裡面,可以有性、有同房的權利」,也可說夫妻間同房的權柄、義務或權利,在於另外一方的身上,而非自己定義。
接著第四節提到「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這句經文在兩千年前保羅所處的重男輕女時代下,顯得格外可貴,保羅強調男女在婚姻間的對等關係。
最後是「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也許你會想:這種事情還需要講嗎?但保羅為何要用「命令句」?
英文裡翻成「彼此以為虧欠」,換言之,若你沒有把同房的權利給對方,你就是虧欠對方的,甚至還有個古老的翻譯「你這樣是用詭詐對待對方」。
黃國倫牧師提到,今天許多夫妻分房不是為了禱告,也沒有經過雙方同意,往往是其中一方一意孤行,或是因著吵架、冷戰、各式各樣的爭執,最後甚至分居。
經文裡提到的「專心禱告」也包含禁食禱告,換言之,我們本來可以合法地吃飯,滿足人類的需要,但為了專心禱告,放棄這個合法的權利;意即專心禱告尋求夫妻關係,暫時放棄了原先合法同房的權利。
為何保羅強調「仍要同房?」意思是我們是有性欲的,你應該要有的權利,但未獲得滿足的時候,其實是給魔鬼留地步;當你控制不住自己時,就犯罪了。
(圖/shutterstock)
把性當作送給對方的禮物,是一種愛的表達方式
因此,有些丈夫雖在婚姻的盟約裡面,但因為被另一半拒絕需求,他用了錯誤的方式解決慾望,就會往外找尋慰藉;但他若深知,在基督信仰裡這是犯姦淫罪,敬畏神的人不能做這事,這時該怎麼辦?
提摩太・凱勒(TimothyKeller)牧師曾於個人著作中提到:「性愛應該是頻繁和相互的,配偶拒絕和另一方有性生活,是不被允許的,因為這是一個命令。」
書中說道:「當一方比另外一方更頻繁地想要有性愛,若你在性愛中主要目的是給予,而不是得到愉悅,那在生理上沒有那麼多性衝動的一方,就可以把性愛當作禮物,送給另外一方,這是愛的一種合理行為。」
黃國倫牧師提到,這段哥林多前書的經文並非是指「你有沒有需要(慾望)」,而是「你有能力,你就應該要給對方,否則你是虧欠了他」;親密關係中也是如此,如果你沒有那麼有需要,但另一半有需要,你也可以把自己當作禮物,送給對方。
人沒辦法,夫妻關係的修復只有靠主
「夫妻之間靠人的力量不可能修復,做不到,但是靠著耶穌基督,這位救主,是做得到得。」聖經上將婚姻形容是「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耶穌在所有人對祂表達唾棄、厭惡的景況下,上了十字架受死,而不是等到人們說「主啊,祢饒恕我」的時候。
這正是我們與主的真實關係,也是我們在婚姻中應效法的榜樣。
如果沒有耶穌的救贖,沒有福音當作關係的根基,關係難以維持。「你會說『我都看見對方錯待我,還要我怎麼給予?』的確常人做不到,除非你看見耶穌基督為你做的事情。」
「我們要去思考一個問題:你會不會一直跟對方要一個,只有主耶穌可以給你的愛?」當我們看待另一半時,不要先思考「你虧欠我」,而是要去思考「我怎麼樣不虧欠他」,把自己給他。
黃國倫牧師提到兩個要點:第一,尋求協助。你必須承認現在的問題自己無法處理,需要神、人介入;第二,你要有信心做出行動。當你願意跨出那一步,神會為你的需要動工。
最後,黃國倫牧師以一個實例說明,過去許多夫妻都認為,夫妻之間那些尚未解決的問題,是攔阻兩人可以享受親密關係的關鍵事件。當一方有親密關係需求時,另一方總認為「先解決事情,才享受」,反而讓中間的問題越滾越大。
反之,有些夫妻學習順服神的旨意,願意先跨出一步看見對方的需要,在親密關係過後,回頭看這些待處理的問題,好像也沒有那麼困難了。
【例外事件:當這些情況發生時,你可以不用履行夫妻間的親密關係】
1.如果你的另一半已經有外遇,目前你們屬於分房、分居階段。
2.如果你的另一半對你有精神上、身體上的虐待,你可以不用滿足對方的性需求。
黃國倫牧師特別提醒,當上述兩種情況產生時,務必要找尋牧者、輔導和專業人士求助,不可將問題擺置一旁,要能願意接受他人協助。
黃國倫牧師分享婚姻信息。(圖/跨越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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