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基督教今日報》今(22)日晚間邀請3位法律專家──葉光洲、裘佩恩、廖金河,以及前立委雷倩來到直播節目現場,針對即將到來的釋憲議題發表看法。

《基督教今日報》今(22)日晚間邀請3位法律專家──葉光洲、裘佩恩、廖金河,以及前立委雷倩來到直播節目現場,針對即將到來的釋憲議題發表看法。 (攝影/記者鍾正明)

3月24日即將登場的同婚釋憲,無論結果如何,都將對台灣接下來同性婚姻立法的走向,有相當重要的影響。

要讓大法官開庭審理釋憲案並非易事。從偏向保守立場的國民黨更替到現在推崇多元價值的民進黨,總統蔡英文親自提名多位認同多元性別價值的大法官,包含許志雄、黃瑞明和詹森林3名大法官,皆公開表示支持同性婚姻法案的通過。

司法院為何會召開憲法法庭?早在17年前,男同志祁家威多次申請登記結婚遭拒,並在2000年聲請釋憲未受審理,2014年再次提出釋憲,正式受理。相隔一年,台北市政府前所未有提出同婚釋憲案,讓司法院在今年2月宣布,將針對祁家威和北市府的提案召開言詞辯論。時間就訂在3月24日,這個禮拜五。

當天不會立即做出合憲或違憲的決定,然最慢在2個月內、5月24日以前,就會得到答案。

而不管合憲或違憲哪一種結果,至少需要「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同意。在本次釋憲案,立委尤美女的先生黃瑞明大法官已自請迴避,意思就是在14位大法官當中,要有10位支持、才會達成某種結果;而只要有5位大法官反對、就不會成為釋憲結果。目前明確表態支持同婚立法的,除黃瑞明,還有許志雄與詹森林。

節目來賓「興望法律事務所」律師葉光洲。

節目來賓「興望法律事務所」律師葉光洲。 (攝影/記者鍾正明)

全世界195個國家當中,有23個國家通過同性婚姻、15個國家實行同性伴侶法。可以明白,同性婚姻並不是普世價值,僅占了1成左右。

「興望法律事務所」律師葉光洲強調,普世價值指的是一件大家在做或是推崇的事,然全球有9成國家「沒有」採取同婚立法。他問,台灣準備好做這個亞洲第一的立法了嗎?「我的觀察是沒有,就同婚法案的實質內容來說,大家都不知道具體的影響。」媒體強調他們的彼此相愛、追求幸福…「但婚姻不只是結婚,還有子女和家庭,所造的影響既廣又複雜。」

「碩恩法律事務所」律師裘佩恩也提到,每個國家有各自的民情,不能看別的國家通過、就要跟上,「國民能不能接受才重要。」

裘佩恩表示,爭取「同性婚姻立法」的釋憲案聲請方,認為「現行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然而,「依照『舉證責任』的原則,聲請方應該負舉證責任。」他解釋,聲請方至少應該針對以下3個問題作出解釋:(一)同性戀是天生(二)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三)同性婚姻組成家庭不會影響兒童人權。

同性戀是不是天生?此重大爭議至今在科學上仍無定論,舉證證明有困難。

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嗎?若是「普世價值」,就不得限制。然全球有9成國家「沒有」採取同婚立法,即使是多國承認同性婚姻的歐洲,歐洲人權法院仍3度表示--雖肯定立法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然而要不要立法承認同性婚姻,還是要尊重各國國情。要舉證「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有一定的瑕疵。

同性婚姻組成的家庭無論透過人工生殖或收養,對下一代是否會有不當影響?聲請方應該要負舉證責任,證明同性婚姻的家庭所提供環境,不會「不利於」異性婚姻提供給下一代的教養環境。但,無法產生「雙親共同血緣的下一代」是事實,全球也沒有足夠的數據舉證、不會不利於下一代。

節目來賓「碩恩法律事務所」律師裘佩恩(右)。

節目來賓「碩恩法律事務所」律師裘佩恩(右)。 (攝影/記者鍾正明)

社會的眼光緊盯著2天後的憲法法庭,而大法官也於先前列出此次釋憲案的4大提問,作為辯論的要點:

1.    《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
2.    如果前一個答案為「否定」,意思就是《民法》婚姻規定只允許「異性二人」結婚,而不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這樣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婚姻自由」?
3.    如果前一個答案為「否定」,意思就是《民法》婚姻規定只允許「異性二人」結婚,而不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這樣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4.    如果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 22 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葉光洲回應,高舉「保障婚姻自由」的同婚支持者必須明白,「結婚是一個制度,這個制度充滿了限制,充滿了不自由。」他舉例,「比方年齡不自由,你一定要超過一定年齡才結婚,這就是一個限制。」還有「親等」的限制,「這些都是『限制』而不是自由。」

他進一步說,過去大法官曾經解釋,「婚姻的自由」可以基於社會的歷史沿革、公共利益等理由加以限制。這樣的限制並不違反婚姻自由,落實到法律上,就會成為年齡或親等上的各種限制。

他強調,異性戀的婚姻制度是數千年來未被淘汰的「歷史必然」。「歷史是很殘酷的,不好的東西都會被『自然淘汰』,但異性婚姻從來沒有被淘汰。」

葉光洲認為,現行民法在文意上沒辦法做出認可同性婚姻的解釋。然而,不少人仍憂心,帶有政黨立場的大法官,真能秉持超然立場做出決定嗎?

裘佩恩相信,大法官既是法學權威,一定還是會秉持「法律良知」作出解釋。葉光洲也認為,大法官是每個法律人夢寐以求的地位,雖然不可能完全去除個人主觀看法、但既然都站上這個角色,獨立釋憲應該不是問題。相信大法官們能依台灣現行民情,做出有利人民和後代子孫的決定。

無論如何,若釋憲結果宣布合憲,也只表示「現行民法」不違憲,婚姻平權的倡議者還是可再爭取立法;若違憲,這個決定就會迫使立法者盡快給予同性戀者「相等於婚姻的保障」。無論大法官判定合憲或違憲,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議題戰場仍要回到立法院。

節目來賓「亞洲時代新葉聯盟」召集人廖金河。

節目來賓「亞洲時代新葉聯盟」召集人廖金河。 (攝影/記者鍾正明)

向來關心公義的「亞洲時代新葉聯盟」召集人廖金河,率先寄了兩份共五萬字的意見書給大法官。針對大法官對此次釋憲的四大提問,增加「比例原則」和「收養子女」等兩個提問,從自然、宗教倫理、立憲和立法層次提出論述,點出同性婚姻所隱含的多元性別內涵--其實已是違憲。

「應該將同性婚姻訴諸於修憲或全民公投。」廖金河呼籲大家要密切注意同婚修法進度,並積極用公民行動向各地區的民代反映。無論動用罷免權、公投或是創制權,極力捍衛「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制度。

前立法委員雷倩說道──「平等不代表不能予以限制。」此外,實質平等者為平等,實質不平等者為不平等。「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產生子嗣不一樣,男與男需要代理孕母,女與女需要人工生殖,跟異性能夠自然生下子嗣不同。既實質不平等,就不能平等待之。」

釋憲結果很難說,雷倩仍帶著盼望鼓勵年輕人,「我們碰到的是少數同運分子設計要顛覆『去血緣化』的家庭新制度,藉著很簡易的修法要改變台灣,他們很有熱情的說要做亞洲第一。但,我要說這裡的年輕人也要起來說──我在乎家庭、我在乎婚姻、我在乎未來、我在乎對孩子的責任!」

「國家社會挺同的人,高喊這是普世人權和價值,但我們仔細看──這不是普世價值跟平等權利的抗爭,這是公義良俗的對抗!」

《同婚議題首度拉至最高司法層級,今日新聞直播室,帶你一探究竟!》直播節目:點我進入觀看。

節目來賓前立法委員雷倩。

節目來賓前立法委員雷倩。 (攝影/記者鍾正明)

在瞬息萬變的社會中,我們希望將訊息更快速傳達給您,因此我們的伺服器必須更有效率,懇請您為今日報奉獻一份心力。(點此奉獻)

在瞬息萬變的社會中,我們希望將訊息更快速傳達給您,因此我們的伺服器必須更有效率,懇請您為今日報奉獻一份心力。(點此奉獻)

  • 關鍵字
分享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