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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半年的馬來西亞聖經公會遭搜查和扣查聖經一案,總檢察署終於在6月11日結案,結果是不起訴處分任何人,但查扣的3百多本馬來文、原住民伊班文聖經是否歸還,仍在有關單位的斡旋之中,懸而未果。

官方強硬搜索 沒收聖經、逮捕聖經公會2人

歷時半年的馬來西亞聖經公會遭扣案,最後調查結果是不起訴任何人。

歷時半年的馬來西亞聖經公會遭扣案,最後調查結果是不起訴任何人。

今年1月2日,雪州宗教局及警方一行20多人,在沒有搜查令下,就突擊馬來西亞聖經公會,當時執法人員要求聖經公會同工在限時5分鐘內開門接受搜索,若拒絕就要破門而入。

時任馬來西亞聖經公會主席李明春趕到現場,本身也是律師的他,在不希望引發衝突和安全的考量下,放下當下應有的權利,妥協讓5名官員進入搜索,最後宗教局人員將320本馬來文聖經、伊班文聖經查扣,並逮捕李明春和馬來西亞聖經公會經理黃亞財。之後2人在警局接受盤問長達2小時,才得以保釋,並被要求1月10日再度前往警局協助調查。

針對宗教局此次的大動作搜索,雪蘭莪州伊斯蘭理事會主席拿督莫哈末阿茲解釋,這並非是衝著馬來文聖經,而是接獲有人檢舉聖經公會違反《1988年雪蘭莪州非伊斯蘭管制條例》中,非穆斯林不得使用「阿拉」一詞,因此介入調查。對於強行搜索被抨擊,宗教局堅稱這是按標準作業程序進行,且為避免影響後續調查,行動前沒有必要知會任何單位。

在經輿論反彈後,雪州行政議會修訂標準作業程序,未來必須同時衡量法律和搜查行動可能產生的效應,宗教局官員未來在進行任何調查前,務必先知會雪州行政議會。

「阿拉」風波屢見不鮮 宗教局無視「10點協議」

其實「阿拉」風波已不是第一次發生。2009年,馬來西亞聖經公會進口的3萬5千本馬來文聖經,遭到內政部扣押在古晉、巴生港口2年。2011年,李明春與其他基督教代表、首相署部長和總檢察長等人擬定「10點協議」,准予取回扣押在港口的聖經,並提到可進口各種語言的聖經譯本,但西馬的馬來文或印尼文聖經的封面上,須印上十字架並加註「僅供基督徒」。因此馬來文聖經、馬來語教會,都能以「阿拉」稱上帝。

對照3年前的「10點協議」,雪州宗教局竟以更早之前的法令進行調查,造成期間鬧得沸沸揚揚,少數基督徒的信仰自由再度成為焦點。6月11日,總檢察署以不起訴結案,總檢察長丹斯裡阿都幹尼表示,扣留的書是馬來文聖經、聖詩,僅是基督徒書籍,沒有國安問題,也沒有違反《1988年雪蘭莪州非伊斯蘭管制條例》。

至於聖經是否歸還,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回應,州政府願意歸還,但6月18日時,他與雪州伊斯蘭理事會和雪州宗教局協商未果;25日雪州伊斯蘭理事會主席拿督莫哈末阿茲布卻說,不接受總檢察署的調查結果,有權不歸還聖經,而7月2日丹斯里卡立又說,還不還聖經交由總檢察署決定。此一事件,已演發為連續政治風波。

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前主席 寬厚原諒宗教局官員

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前主席李明春未被起訴,以信仰眼光呼籲基督徒原諒宗教局官員。

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前主席李明春未被起訴,以信仰眼光呼籲基督徒原諒宗教局官員。 (照片來源/李明春臉書)

在調查期間,因對雪州政府處理方式感到失望,馬來西亞聖經公會4月宣布將總辦公室搬遷至吉隆坡。事發後,外界不滿主席李明春事發當下的妥協態度,甚至指責他太過軟弱,但他認為溝通比訴訟更為友善,也才能尋找長久解決之道。5月李明春任職期滿,經歷幾個月的風雨,他仍懷著寬慰平安的心情卸任。

不起訴處分結案後,李明春很快的發文回應,除了表示希望歸還聖經,也展現寬厚的基督信仰胸懷,儘管可以針對宗教局官員的錯誤逮捕行為提告,但他的內心已經選擇原諒。「訴訟只能滿足復仇...這不是基督徒的作為。」文中也為官員說情,稱他們執行公務,只是錯在誤用法律,「不是人人完美,誰都會犯錯。」呼籲基督徒寬恕的放下這件事,維持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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