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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到了21世紀的今天,身體有殘疾缺陷的人,還是經常受到「正常人」的歧視眼光侵擾,社會環境對殘疾人士也不甚友善。舉例來說,不少家長帶著年幼的孩子上街,碰到腦性麻痺患者時,多半會不自覺露出厭惡的表情,並且帶著孩子迴避。腦性麻痺患者無法如常人控制自己的肌肉,身體會不自覺扭動,也無法控制自己說話的聲音,說話像吼叫。迴避,可能是因為無知,因為不了解而產生的恐懼。

因果觀念捆綁 不幸成「罪」的象徵

人們都想知道不幸發生的原因,在未知的狀況下,歸咎於因果報應,對不幸者反而是更深的傷害。

人們都想知道不幸發生的原因,在未知的狀況下,歸咎於因果報應,對不幸者反而是更深的傷害。

然而,大眾無知,主政者或學者專家也無知嗎?為什麼到了今天,我們的公共空間和私人建築依舊沒有友善的無障礙空間?殘疾人士的生活,依然飽受不公平的對待。我認為,人們之所以不自覺歧視或厭惡殘疾人士,除了他們的外表和正常人不同讓人產生的莫名焦慮與恐懼,對殘疾的無知外,還有幽微而深邃的原因,就是民間信仰的「業報輪迴」。

或許因為形勢上的政治正確,今天很少人會公然指著殘疾人士說他之所以殘疾是因為「因果報應」,但實際上不少人內心深處都依然以此解釋發生在人世間的惡。

例如無故遭逢天災,莫名其妙走在路上被人搶劫,家庭失和、工作不順、感情不順…總之,像舊約約伯記那樣有德之人卻無辜遭難,在華人信奉的民間信仰傳統的解釋是「因果業報」。

所以,承受惡果的人要拜拜,要找命理師算命、改運,希望能消災祈福,化去身上的業障。天生殘疾,更絕對是前世做了不知什麼樣的惡事,今生才得來還此業障,承受此惡果。

此一民間信仰的幽微意識長久以來盤據人們內心深處不放,以至於人們在道理上知道殘疾人士應該被尊重被照護,實際上卻經常是敬而遠之,甚至是嘲笑、欺負、驅離或毆打。

約翰福音為殘缺解答 承受苦難為神的器皿

約翰福音第9章起初,耶穌離開與他爭辯的猶太人,接著便碰上一個生來就瞎眼的人。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還是他的父母?」門徒對耶穌的詢問,點出不只是信奉民間信仰的華人,其他民族似乎也一樣對於殘疾人士有超自然意義的理解。

猶太人似乎認為,因為亞當與夏娃犯了罪得罪上帝,被驅除出伊甸園,從此人們帶有原罪。然而,明明每個人都有原罪,但似乎某些人就特別容易被當作罪的象徵,例如耶穌所生活的時代,痲瘋病人就被視為不潔淨,而一般人因為身體外觀沒有明顯的問題,罪往往成為抽象的神學意識而非生活真實。

然而,耶穌對門徒的提問,說出了我認為是曠古未聞的答案,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接著耶穌就當場醫治這個生來瞎眼的人,以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並要他往西羅亞池子去洗,結果瞎子一洗就看見了,他的鄰人和過去一起與他討飯的人都驚奇這樣的事。

後來猶太人把這個人找來問了許多話,大意是質疑耶穌為何有權柄醫治他,卻不願意接受他所說的,便責備他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然後就把他趕走了。後來耶穌遇到此人,便對他明白表示自己的身分是「上帝的兒子」,以及他來世界的目的是要審判這個世界,「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而瞎了眼。」耶穌還對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卻要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殘缺不是得罪神 乃是因為神的愛

從瞎眼的人得醫治可以了解,不幸的發生是要彰顯神的榮耀。

從瞎眼的人得醫治可以了解,不幸的發生是要彰顯神的榮耀。

世人以為,生來殘疾或遭遇莫名不幸的人是民間信仰說的前世造業,或猶太教講的犯罪得罪神,但耶穌說不是那樣的,那些是為了顯出神的榮耀的存在。就像約伯,無辜承受苦難試煉,不是因為他犯罪或做錯什麼,而是為了顯出神。

耶穌也是,他是無罪之人卻承受你我的罪,為的也是顯出神的榮耀與恩典。抱持人義論或人本中心主義觀點的人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神這麼殘忍,要把苦難和殘疾放在某個人身上?不使用祂的能力將那些殘疾與苦痛挪去?生來瞎眼的乞丐的故事,一來告訴我們,神當然有能力可以挪去那些人的痛苦殘疾,二來告訴我們,人們身上的苦難和殘疾都有神的旨意,當下承受痛苦或許難受,但若我們知道今生比於永生,不過是極為短暫的一瞬,然而在今世願意成為主的器皿彰顯神的榮耀,將來所得的賞賜將是無比豐厚而巨大。

落入苦難或貧困或殘疾不是因為得罪神,反而是因為神的愛。神愛世人,那世人以為最貧賤、最醜惡的,反而是神特別鍾愛的,也是神希望在世行有餘力的我們竭盡全力去照顧幫助的對象,好透過一些舉措讓人看見神的榮耀,否則神為何要基督徒作光、作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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