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那些未必是罪的不喜歡時,人家沒犯罪,但若我論斷、批判、發怒、嫉妒?求神幫助我,保守我的心與口,不因自己的「喜好」而得罪了祢...
「我看不慣的不見得是罪,但我論斷的當下卻已經犯了罪。」
面對我們不喜歡、不順眼的人事,很多時候都不是罪,他們沒有得罪神也沒有不討神喜悅,只是不合我意。所以我求神賜我全新的眼光看待一切。
這很難,真的無法靠自己的意志執行。
但最近更深地看見、被提醒著:當面對那些未必是罪的不喜歡時,人家沒犯罪,但若我論斷、批判、發怒、嫉妒?卻是已經實實在在地惹了神的不喜歡,犯罪了。
求神幫助我,保守我的心與口,不因自己的喜好而得罪了祢。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箴言21:23)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他的,必吃他所結的果子。」(箴言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