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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在許多影劇中,當男女雙方情投意合,往往「自然而然」便進入乾柴烈火的畫面;從各樣媒體管道,似乎也習以為常,慢慢形塑出主流價值觀,甚至時而對無經驗者投以「特殊目光」。

 

據調查,在台灣約5成人口有過婚前性行為,而外文網站ibelieve專欄作家,也是一位牧師娘的芳達.史托沛(Rhonda Stoppe)為文指出,基督徒中也有4成的人具此經驗。

然而聖經教導,在「婚姻關係中」的性行為,是受神祝福的,也是祂美好的設計,故不鼓勵在「婚姻之外」做這件事。

 

哥林多前書10:23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耶穌不因我們「做或不做什麼事」而輕易定罪,這位神如同一位好父親,出於愛和保護,會耐心溫柔地勸誡,引導兒女走回正路和命定,不希望讓惡者有機會用各樣的方式,竊取祂早已為人們預備的美好。

 

若你因為曾發生過「婚姻關係之外」的性行為,而時常被愧疚感所苦,芳達.史托沛提出以下建議;她說明,下方的論述並非針對「行為」,而是著重「如何看待和處理愧疚感」

 

認識這位慈愛的神

首先,若這件事是出於被迫,那做錯事的絕對不是你,不需要因而感到內疚或羞恥。史托沛自己就曾於6歲時遭到猥褻,所以很理解這些感受,包括腦中會冒出各種對自己的定罪。

 

這類情形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協助,她也相信,建立在信仰上的專業幫助,是可以成功帶來醫治的!

 

若性行為是出於明確的自願,要先知道,耶穌已經準備好饒恕,而且很願意饒恕。從行淫的婦人遭遇公審事件中可看到,耶穌堅定地對眾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最後叮囑婦人:「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7、11)

 

耶穌用祂的血,洗淨我們的罪

哥林多前書6:18-20顯示,上帝對此事的看重,「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若我們違背了這點,仇敵很容易利用這件事,來羞辱神的子民,例如說:「你真可恥」、「你不夠格事奉主」、「如果人們知道這件事就會拒絕你」......等種種控告方式。

 

從事20多年女性關懷事工的史托沛觀察,許多女性受此所苦,故呼籲:若你正背負著這件包袱,是時候走出來了!

 

下次心中若再出現這樣的控告聲,請記得,耶穌基督所流的寶血已洗淨我們的罪—要發自內心深深相信!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5:21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彼得前書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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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憑著信心,相信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付上一切代價!(圖/shutterstock)

倚靠神的能力爭戰!

進一步,讓我們宣告神的話語,破除這些控告;因為爭戰的對象,是肉眼看不見的黑暗勢力,不能憑著血氣對抗,乃是倚靠神的靈方能得勝(以弗所書6:12、撒迦利亞書 4:6)!史托沛提醒,「透過禱告帶下神的力量,並藉著祂話語的大能,你可以從撒但的謊言中解脫、得著釋放!」

 

哥林多後書5:15說道,「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耶穌用自己的生命,贖回了寶貴的你;神以恩慈領人悔改(羅馬書2:4),因此,讓我們坦然無懼地,轉向這位愛我們的天父,敞開心回到祂的懷抱,走進祂早已為我們預備的美好中。

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約翰福音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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