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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shutterstock)

很多人會認為,六歲之前的兒童並沒有必要提供「宗教教育」。更有些人認為,為什麼要這麼早開始?等到孩子大一點,當他們上學後再開始,或是當他們開始有「邏輯推理能力」的時候再開始,不是比較好嗎?

 

事實上,兒童活在一個不同的宗教世界,他們活出與神關係的方式,跟成人大相徑庭。

《讓小孩子來吧:從家出發,邊玩邊學的信仰培育》由「啟示出版社」出版,由蘇菲亞.卡瓦蕾緹(Sofia Cavalletti)、吉安娜.高比(Gianna Gobbi)、席爾瓦娜.蒙塔納羅(Silvana Montanaro)、派翠西亞.庫爾特(Patricia Coulter)、瑞貝嘉.羅契費茲(Rebekah Rojcewicz)合著,此書的主題為「神與兒童的『盟約』」,其中提到與孩童相處的方式,為幫助兒童活出與神的關係。

 

兒童為什麼需要宗教教育?

神和我們個人的盟約關係,是聖經的中心主題。其盟約關係,是耶穌跨出第一步,來到我們之間,讓我們得到更豐富的生命,且在「與我們的愛中」一同喜悅。

 

這個「活在盟約中的愛與喜樂」適用於所有人,包括「兒童」。為了回應這個呼召,我們應該向兒童宣講「好消息」。

 

關於孩子為什麼需要「宗教教育」,實則需要先省思下列幾個問題:

 

・兒童有能力活出「與神的關係」嗎?

・「宗教教育」能否回應兒童靈性上的重要需求?這是兒童需要我們提供給他們的嗎?

・是否,只是因為我們重視宗教教育,就想把宗教教育強加在兒童身上?

・若是缺乏某種形式的宗教培養,是否會影響兒童的協調發展?

・宗教究竟是讓我們的生命更豐富,還是更複雜?

 

針對這些問題,實則需要從「兒童自己的回應」與「觀察兒童本身以及他們如何回應」這兩個不同層面來探索。

 

層面一》兒童自己的回應

這種方式,是需要探索,在察覺沒有宗教教育的情況下,兒童能否展現「活出與神關係」的能力。這需要有敏銳的注意力,才能看見人類靈性中某些潛能的表徵。

 

層面二》觀察兒童本身以及他們如何回應

這種方式,則是去觀察兒童本身以及他們如何回應我們想要知道,是什麼碰觸了兒童內在深處、讓他們喜樂地接受。又是哪些東西,僅流於知識層次;因我們希望傳授的內容能夠豐富兒童的心、生命、心智。

 

知道兒童的真正需要,或許就是「宗教教育」與「教理課程」最迫切的問題。

 

我們不能用和「成人」談論神的方式,去和「兒童」談論神。若我們不知道兒童的需求,那「我們所說的」和「兒童所聽到的」,可能不在同一個層次,這時「說出來的話」與「被聽到的話」並沒有交集。

 

兒童的宗教世界

當我們和兒童相處時,事實上,我們就像是在與活在另一個世界的人相處。兒童活在一個不同的宗教世界,他們活出與神關係的方式,跟成人大相徑庭。

 

在兒童的宗教生命中,有一個特質,就是當他們受到幫助而能更親近神時,兒童會擁有「喜樂」的能力,他們感受到一種特別的喜樂。

 

有許多事能讓兒童感到開心,但開心有數種不同的層次。當兒童接近神時會感到開心、平靜、放鬆的喜樂,就像心靈深處的心弦被撩撥,他們要持續去聽從內心深處發出的聲音;也像是,有人找到一個能夠給予生命的地方,一旦找著了,就不願離去。就是這種喜樂,讓兒童全然投入。

 

當我們幫助兒童與神相會時,我們正是在回應兒童未說出口的請求:「幫助我,讓我自己更接近神。幫助我,讓我更加成為我自己。」

 

孩子為何該在幼年時就提供宗教教育?

很多人會問,六歲之前的兒童,有必要提供宗教教育嗎?有些人認為,等到孩子大一點再開始不是比較好嗎?為什麼要這麼早開始?

 

根據研究資料顯示,人類生命的前幾年,是最富創造力的時期。為數眾多的心理學者表示,人類百分之八十的能力都是在三歲之前形成的。

 

換個角度來看,若每個兒童都擁有這個最豐富、最具創造力的階段;那麼,兒童的「宗教發展」與「靈性成長」,在這個階段,也具有同等的創造力。

 

實際上,兒童不只擁有宗教能力,更有一種特別的宗教「饑渴」。當兒童饑渴時,他必須立即得到餵養,而不能等到明日。

 

更一步來分析,要滿足兒童這樣的饑渴,並不容易;因為,兒童活出與神關係的方式,和成人的方式十分不同。

 

當我們試圖滋養兒童對神的渴望時,這同時也帶給我們重要的泉源。就誠如耶穌所說的:「我們必須要像兒童一樣,才能進神的國。」由此可見,「兒童」必定有值得我們學習之處。

 

兒童的「宗教需求」和「宗教能力」

兒童身上,所擁有的特別「宗教需求」和「宗教能力」,共有以下五種:

 

一)享受的能力

兒童擁有一種自然享受與神深刻關係的能力,他們能夠享受「神的臨在」,也能夠把自己全然地交給神的愛。只有在六歲以前的兒童,才能全然地處於這種喜樂之中。

 

二)祈禱的能力

兒童有極大的祈禱能力,他們的祈禱有非常好的「質」與「量」。兒童的祈禱,通常都是「感恩」與「讚美」,我們可以幫助他們找到祈禱的方向,去回應與表達他們的「內在生活」。

 

三)極度的簡樸

兒童對宗教需求的態度是很激烈的,他們深入事物的根源,只有「本質」與「核心」能滿足他們。

 

兒童不在意那些「我們生命中累積出來的贅物」。他們可以幫助我們拋棄那些「複雜」,並且,轉而追求兒童要求我們提供的「簡樸」。

 

兒童幫助我們「更簡樸」、「更接近根源」,和兒童一起經歷宗教體驗,對大人來說,才是教育。

 

四)愛的能力

在六歲之前,兒童全然地投入「當下的生命」,包括與「神的關係」。六歲過後,這種全然投入當下的狀態已不復見,他們不再感到如先前那樣自由。

 

兒童是真的墜入神的愛中,這來自於他們心靈深處。對六歲之前的兒童來說,「墜入愛中」是最自然不過的事了。

 

若兒童在六歲前就開始接觸「教理課程」或「宗教教育」,就能幫他們開始奠定基礎與神建立「愛的關係」。

 

五)對「關係」的需求與能力

兒童最深的需求是「關係」。人是透過關係而成長與成熟的,「關係」對於我們「個人的發展」與「和諧的內化」有不同層次的貢獻。

 

在兒童與神之間,有一種特別的信任關係,使得兩者的關係可以自然而喜樂。因為,在神的盟約關係中,兒童在自己的內在找到了最珍貴的能力——「愛的能力」。

 

協助兒童與神相遇並相愛是非常重要的

與神的關係就是「愛的經驗」,無遠弗屆的愛的經驗。在盟約的關係中,會面的雙方裡面,有一方是「神」,也就是「愛」,另一方則是兒童,兒童也有豐富的愛;雙方擁有「愛的能力」不同,但「愛的品質」卻很相似,他們真切地與對方相遇。

 

神是兒童在達成自我建構中所必須擁有的「夥伴」。當同類相吸時,享受之情油然而生。

 

在這樣的盟約關係中,兒童找到他的同伴,是無限且永不枯竭的愛,恰如其分地回應了兒童最深刻的需求,讓兒童能夠和諧地處於世界之中。

 

由此看來,幫助一個兒童,在六歲以前,進入神的愛中,與神相愛,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

 

基督教是一個又一個事件所組成,若沒有人把這些告訴兒童,他們不會知道「基督已死」且「基督復活」,他們必須知道這件事。

 

我們必須跟兒童談論神、宣講這個訊息。每個人都可以向兒童說,有「那一位」認識他們,並能夠叫出他們的名字,然後兒童會自己墜入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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