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日前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依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之立法、行政、社會與教育措施,保護兒童於受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童之人照顧時,不受到任何形式之身心暴力、傷害或虐待、疏忽或疏失、不當對待或剝削,包括性虐待。」
對此,以教牧輔導見長,多年來推動健康和諧關係的謝國銘牧師受訪回應,提醒與其強勢管教,「傾聽」才是關係中最美的祝福!
修法刪除父母懲戒權?有疏漏嗎?
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其中「懲戒」在實務上常遭誤用或作為對未成年子女,身心暴力行為的藉口。
為闡明父母行使教養權的原則,同時避免混淆懲戒與教養的概念內涵,草案第1085條刪除原有法規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修正,「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的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的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根據行政院於11月28日所發布之新聞稿,法務部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為釐清「懲戒」二字定義,避免父母以此作為對未成年子女進行身心暴力的藉口。
二是使現行《民法》第1084條第2項中「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之規定,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以及相關一般性意見。此舉也符合國際趨勢,如鄰近之國家日本、韓國也都於近年刪除父母懲戒權相關法條。
以愛出發的管教
回應父母懲戒權的法條刪修,長期致力於教牧輔導的謝國銘牧師受訪回應表示,「懲戒」一詞確實需要妥善定義。
先以聖經來看,「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是談教養時常被用到的兩節經文,但聖經中講到「杖打」和「管教」,實際上分寸該如何拿捏,則建議用「界限」的觀點來做拿捏。
若是父母具有尊重孩子界限的概念,就會知道教養不太需要用打的,「因為杖打的目的若是為了管教,在動手前就必須想清楚,打了之後真的會有好效果嗎?會不會父母在當下是帶著情緒出手,以致達成管教目的前,孩子就先因身體受疼、心理受傷,無法理解父母的用意。」
謝國銘也指出,親子教養中,重點是建立孩子對父母信任與坦承,越懂得合宜的聽和表達、兩代間關係越好,就越不會面臨需要動手懲戒的境地。他也表示當代有許多父母認為孩子叛逆期越來越早,但若探究原因,孩子的反叛有可能出自於被不當對待的回擊,「若是有愛,知道自己是被理解與尊重的,自然就能消弭衝突,遑論要以嚴詞厲色或杖打來解決。」
會說不如會聽
謝國銘進一步提到,日前曾於梨子祝福學堂開講「傾聽─關係中最美的祝福」,指出日常生活若有人能好好聽自己講話,且真實了解當中想要表達的真義,人就能從而感受到被愛、被尊重,這是生命中極貴重的禮物。
「關係中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學會『好好傾聽』。」謝國銘提到,過去也曾遭遇家庭瀕臨破碎的階段,夫妻間關係緊張、親子間則是十分疏離對立、動輒講兩句話就火藥味十足,但在爭吵之餘卻也矛盾的知道,即便家人間吵得很兇,心裡仍是愛對方的,只是找不到適合的方式來做表達。
解析傾聽的真義,傾代表「全然、盡全力」的意思,所以傾聽代表用盡全力來聽懂對方要說什麼。其中,第一步要先學「不插嘴,讓人把話講完」,若有聽懂對方的意思,就會有能力整理和複述,建議在溝通時,聽完對方說話後,可用「你的意思是…是嗎?」先整理對方所說,確認沒問題後,再接著做後續表達。
謝國銘分享,他出生在台中市南區的一戶人家,當年家境不算太好,用竹子和泥土蓋的小屋子裡住了22人,每逢下雨家中一定是「戶外大雨,屋內小雨」;再加上家族長輩有人做莊開賭四色牌,總有龍蛇混雜的人在家中出沒,堂哥與他若想好好念書時,總會被許多外務打擾。
在當時,長輩總會使喚孩子去雜貨店買東西,這時堂哥會選擇聆聽阿嬤交代要買的香菸與檳榔品項數量,加總好再回覆阿嬤是否正確?謝國銘則覺得阿嬤就應該一次說齊數量,以免要去很多次,「但阿嬤顯然更喜歡願意聽話的堂哥,每次有香腸、肉鬆等當時的奢侈品,一都會留給堂哥享用。」
「只不過,我堂哥也對我很好,因為他也覺得我是會聽他說的人,所以這些好吃的也都會分我。」
藉此例子,謝國銘解析,關係的建立在於聆聽,不輕易打斷別人、樂於讓別人多說一些,且好好聽懂別人的意思後做回應,即是營造好關係的開始。
「相對的,若每次都急著插嘴、曲解對方意思,或別人說什麼都先潑一桶冷水回應,不只是無法建立關係,兩造間的關係也在這些過程中日趨劍拔弩張。」
好好聽懂別人的意思後做回應,即是營造好關係的開始。(圖/ FreePik)
不論斷、不做非黑即白的劃分
謝國銘再次提醒,一來一往的表達中,就是談話雙方在建立關係、立定界限的過程。關係和界限不僅限於自己與他人的議題,也包含自己如何對待/看待自己,要先把自己照顧好,不會嚴厲苛刻的對待自己,才能在人我關係的課題上,選擇用更多的愛心、耐心與包容來灌溉,亦不會輕易的踩踏他人界限。
「亦需記得,除了法律中明訂是犯罪的錯事,生活中多數事物難以非黑即白的判定對錯,所以學會不用對錯的眼光來看別人,而是學習理解,別人和我一定有許多不同的地方。才有機會開始建立關係。」
為防不知不覺落入破壞關係的陷阱,謝國銘建議,可從以下幾點做起:
1.學會慢下來,不要急著打斷他人、也不急於提供個人觀點
過早給出解方,除了有冒犯他人之虞,亦可能因而抹煞對方學習和思考的機會。若以家長對待孩子來看,則會造成孩子沒有機會長大成熟、發展出自己的個性、判斷與能力,帶來更長遠的影響。
2.不做過度安排,不把自己的期望加諸他人身上
同樣以華人社會常見的教養模式來看,父母時常把個人童年時的夢想加諸在孩子身上,或想藉孩子的成長過程來彌補往昔遺憾,卻沒有考量給予兒女「適才適性」的發展環境。
教養兒女,實際上應該是「以孩子需要為重,而非符合父母的想要」,試著做能陪伴孩子發展興趣的父母,把「他的天賦還給他」不僅有助於健康成長,同時也做到尊重界線的課題。
3.指責前先學會欣賞,包括欣賞他人優點,與肯定自己做得好的地方
華人社會也常講求「人定勝天」,認為靠自己的努力必能勝過一切環境現況,因此也常會過度要求完美、否定天馬行空的想法,只願採納務實的做法。
然而,上述狀況時常也造成一方的真實感受被壓抑/忽視,這種態度也可算是不願傾聽的一種,就算短時間能用忍耐的態度勉強自己,卻仍不是長久之道。
4.以正向的態度回應,聚焦在事情的理解和表達
舉例來說,在外工作一日的丈夫回到家,選擇直接躺在沙發滑手機休息,而身為全職主婦的太太正在做飯,看到另一半回家就躺著、完全不幫忙,很容易會大發脾氣。
這時,若夫妻間只看到彼此的缺點和情緒,爭吵只會不斷發生;但若換個角度,先生能聽見太太的抱怨,且換個角度理解並表達「我知道你需要幫忙,我休息一下馬上就來。」太太也聽懂先生的回應,給予空間也不再用情緒發言,將有助於高品質溝通的展開。
其次,除了與自己、與他人的關係,不能忽略的還有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謝國銘換個角度再析人定勝天,指出人定勝天的態度是人類過度狂妄的產物。從信仰的眼光出發,我們知道在人之上還有一位造物主(天)的存在,我們都該學習敬畏造物主,同時也尊重祂所造的萬物、環境與大自然,知道人的能力實為有限,「越認識造物主的法則,尊重其所造的世界、謹守分際,都會對身心有很大的幫助,而不是整天汲汲營營的打轉,以致與人、與自己、與天的關係都很糟糕,過得心煩意亂。」
最後,再談父母懲戒權與立定界限,謝國銘又一次呼籲,過分高壓、動輒大罵的管教,實為對個人身體界限的不尊重,孩子成長過程需要的是發展出得以信任的依附關係,好好傾聽、有效溝通與說話,將是建立好關係的不二法門。已能從眾多新聞中看到強勢教養最後反致悲劇的負面案例,邀請更多人學習傾聽與建立並尊重界限,開始良善的循環,才能讓父母與孩子在相處過程中不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