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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樹專欄】喫喝享受神的操練(上)

羅馬書九章說到人被造的目的,二十一至二十四節將神比喻為窯匠,而人則是神所造的器皿。人被造乃是為著盛裝神。並且,聖經啟示神為人造靈,為了使人能接受神。神首先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創二7上),然後將生命之氣吹在人的鼻孔裏,人就成了活的魂(二7下)。神吹到人裏面的生命之氣,就成了人的靈,以用來接受屬靈的事物,並接受神作人的成分。當神的靈進到人裏面,祂就供應我們的全人,使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眼光、感覺、傾向、心情等都有神的成分。祂要灌注我們全人,作我們的供應和一切,使我們裏外都有神的成分。這樣,祂在我們身上就能得著完滿的彰顯。   人一想到神,通常有以下三種天然的觀念:第一,神是給人膜拜;第二,人要事奉神,要像奴僕一樣侍立在祂面前;第三,要為神作許多事,好像神一無所能,必須人為祂作什麼纔行。然而,神卻啟示祂自己是生命樹、生命糧,為供人享受。創世記二章啟示,神將人造好以後,乃是把人放在伊甸園中,要人享受祂為人所造的一切。神把人擺在生命樹跟前,這生命樹表徵神自己作人的生命食糧。神的心意是要人喫祂,得著永遠的生命,並且因祂活著。   聖經啟示神與人的關係,乃是重在神與人的調和;這可以從聖經一再提到喫這件事看出來。沒有甚麼能像食物那樣,完全與人合而為一。主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人若喫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六51上)。我們要喫主,就會因主活著。   人的靈可以接觸神並接受神。有人說沒有神,事實不是沒有神,而是因著人類的先祖亞當犯罪後,人的靈失去了功用,所以感覺不到神的存在。人若信主、得救,靈得重生,良心就會有敏銳的感覺,也會感覺神的存在。譬如,燈泡裏面的燈絲若斷了,不能通電,燈泡就不會發亮,這時只要把燈絲接上,燈又會發亮了。人的靈也是這樣,人把裏面『斷掉的燈絲』重新接上,就能感覺到神。   當我們用靈喫、喝、享受神,我們就得以活出神來。我們不必也不該想要為神作什麼,乃是簡單的藉著喫祂、喝祂,而接受祂永遠的生命,這生命自然會帶我們過一種活出神的生活。生命包含了生活一切的行動。我們要把生活留給生命去負責。我們不必擔心自己的生活是否發光、聖別或愛人,我們只須在意自己是否接受了神的生命。當主在我們裏面供應、滋養,使我們裏面得飽足時,我們自然就能活出光明、聖別並愛人的生活。這樣的生活是生命的流露,是生命自然的結果,不是靠人苦修、立志而得來的。我們只要讓是光、是聖、是愛的神,活在我們裏面,並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我們的生活自然就是光明、聖別,並且滿有愛。   今天許多基督徒雖然有聚會,也聽了許多道,卻沒有喫喝享受神,以致在屬靈上一直是軟弱的。他們所需要的不是更多關於聖經的知識道理,乃是享受神作他們生命的供應。我們只有這樣幫助人享受神,纔能把人帶到神的心意裏,叫人飽嘗基督,裏面滿得生命的供應,剛強的活出基督。   文章轉載台北市召會週訊1028/真理推廣/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八年四月十至二十日,在日本東京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作者/張哲豪 (文章授權/台北市召會)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