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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 凱勒專欄】基督教與眾多文化的比較

基督教與眾多文化的比較   這和相信因果報應的人不同,基督徒相信苦難常常是不公義、不成比例的,生活就是不公平,好好生活的人日子常常過得不好。謝勒寫道,基督教成功地公平對待了在苦難裡的所有沉重與悲慘,因為它承認有不公,不像因果報應的教義,後者堅持所有人的苦難都是罪有應得。《約伯記》無疑是第一個清楚說明基督教觀點的一卷書。上帝在這卷書中譴責了約伯的朋友,因為他們堅持約伯的痛苦和苦難,一定是他自己在生活中的道德缺陷所造成的。   這一點我們在耶穌身上看得最清楚。要說有人可以基於品性就配得好生活,那麼必定就是耶穌,但是祂卻沒有得到。如謝勒所寫的,整個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就是「那位模範的無辜之人,為了別人的罪債而甘願承受了苦難…苦難…透過那位受苦者的神聖品質,獲得了一種奇妙、新生的高貴。」在十字架的光芒下,苦難成了「煉淨,而非懲罰。」   與二元對立觀不同(在某種程度上,也不同於道德主義),基督教並不把苦難視為償還罪債的方法,靠著忍受痛苦的程度來衡量。基督教並未這樣教導:「苦修、自願的自虐……會讓人更屬靈,離上帝更近……『苦難的本身使人更靠近上帝』的這種說法,更像是希臘和新柏拉圖主義的解釋,而非基督教。」   此外,二元對立論把世人分成好人和壞人,苦難則是美德的勳章,是道德高尚的標記,讓你有理由把苦待你的群體妖魔化。與此鮮明對比的卻是,基督徒相信,如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名言所寫的:「區分善惡的界線,卻縱橫交錯在每個人的心上。」   不。基督徒對苦難的理解是受到恩典觀念的主導,我們在基督裡得到了赦免和愛,並被接納進上帝的家中,而這些好處原是我們不配得的。這個事實把我們從試探中釋放了,不再因受苦而驕傲。但也正因為現在就能享受到這些無可估算的好處,所以苦難就變得可以忍受了。   謝勒寫道:「在殉道士身上釋放出奇妙力量的,不是在肝腸寸斷的劇痛中看見絢爛快樂的死後生活,而是經歷到身處上帝恩典狀態中的喜樂。」   的確,苦難不僅因為這些喜樂而變得可以忍受,甚至還可以在悲傷中強化這些喜樂。「基督教關於苦難的教義所要求的,不只是耐心地忍受苦難……生活的痛苦和苦難讓我們把屬靈的眼睛定睛在……基督救贖的核心和屬靈的益處上。」   (文章授權/提摩太 凱勒臉書專頁)   誠摯的邀請每位讀者以奉獻來支持這份新聞媒體,並且為我們加油打氣,讓每一個神所賜福的事工,化為百倍千倍的祝福。謝謝您~(點此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