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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有一些妹妹問我:「孟玲律師,我曾經被性侵,這很久了,我需要跟我的伴侶或配偶說嗎?」

有一些妹妹問我:「孟玲律師,我曾經被性侵,這很久了,我需要跟我的伴侶或配偶說嗎?」

 

面對這問題,我無法給與到底要不要告知的建議。原因:

 

一、跟伴侶說這樣秘密

1.照理說跟配偶或伴侶間應該不要有秘密才對,但這前題要看伴侶或配偶的心智成熟以及你們關係穩固狀況而定。

 

2.但我常發現當配偶或伴侶知道,反而心理有疙瘩,或者不斷檢討「你那時為什麼不...」「是不是因為你...才會讓人...」反而造成你的二度傷害。

 

3.也曾處理過,當大家關係生變,對方反而拿你生命最痛的夢靨,來譏諷和謾罵「你就是那麼爛。」

 

二、不跟伴侶說秘密

1.照理說,伴侶和配偶間應該沒有秘密(因為秘密會成為關係裡隱形的牆)

 

2.很多人把這段不想回顧的夢靨藏起來,反而讓自己身心創傷,也影響親密關係,甚至當我們有了孩子,也會有莫名恐懼產生。

 

當事人會問我該怎麼做?難道就要把這一切埋在心裡,然後發酸發臭毒害身心嗎?

 

我提供有些當事人的各樣做法(但各有風險)

 

1.鼓起勇氣跟親友閨蜜或伴侶說(風險如上述分析),這是最多人使用的方式,但要講到什麼地步,自己心裡需要有權衡。

 

2.利於文字紀錄或錄音發洩或提起訴訟,用訴訟當作自我療癒的歷程(但訴訟負責舉證困難度在前幾天文章有寫)

 

3.找專業社工心理師和精神科醫生(我認為一定要對外跟專業人士尋求幫助),依照我當事人經驗,可能需要好幾年時間,但這歷程是很必要的。

 

4.尋找宗教信仰或身心靈寄託,有時候在理智裡找不到答案,許多當事人利於宗教信仰,給自己一個可以接受往下走的答案和力量。

 

5.完全把這個埋在生命角落,然後用超級忙碌工作讓自己「很好」,這個我不建議,因為雖然忙碌時你不會想,但我當事人時常在夜晚時就無法安眠。

 

面對「性冒犯」的事件,不是「你整個人看起來好好的,沒事沒事」;也不是「不要想太多」「時間久了就過了」。

 

這類型案件最可惡的就是,你的變態一時爽,卻讓受害人一生在痛苦夢靨中。

 

親愛的,不要躲在角落,跟專業心理師和社工求援,他們很願意陪你走這一段復原之路。

 

(文章授權/吳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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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孟玲

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自民國八十三年起作為執業律師迄今。曾任臺北市中正區、大安區、北投區、萬華區之法律服務律師;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新女性聯合會、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教育部性平委員、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員、小聯會性平總召;臺北律師公會第二十七屆理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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