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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教導,要原諒人70個7次。

聖經教導,要原諒人70個7次。

原諒人已經是老生常談,根本不是宗教議題。但是,由於得罪與原諒的實際情況不斷發生,所以在彼得跟耶穌的一次對話裡,我們知道了耶穌對原諒的看法。

事情是這樣的,馬太福音18章講到有一次耶穌正在教導天國道理的時候,正好論到弟兄彼此得罪的事,向來直爽的彼得把握機會,趕緊問原諒弟兄七次夠「屬靈」了吧,這類的問題。

雖然聖經沒有說發生什麼事,但我相信彼得提問是基於生活實際經驗,說不定他問的時候,心裡還在受傷呢!猶太傳統跟華人頗像,基本上也是事不過三,到第四次就要翻臉了,彼得提出七次,正好是聖經中完全的數字,真的是夠誠意。

沒想到,耶穌居然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我要是彼得,聽完以後頭上就有一群烏鴉飛過去,臉上出現漫畫裡的三條斜線。向來善體人意的耶穌,今天怎麼這麼遲鈍,人家已經流血七次,夫子竟然補上一把七十個七次的關刀,難道他感受不到受傷者的委屈,怒氣跟強忍?

先不談原文解經,直接請大家設身處地去想,甚麼情況下,你需要原諒一個弟兄七次?不熟的弟兄嗎?你跟一個不熟的人糾纏七次?我都不知道是你很牛還是他很「盧」?

朋友級的弟兄嗎?你跟一個朋友吵了七次架,你們還算是朋友?如果是,我只能說,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好到你受不了又離不開,不然何苦還拿來問耶穌?就自己決定,要嘛就降級為普通朋友跟弟兄,少來往以免吵架,要嘛就當自己人,不要去計較次數。

要是我的話,我是不會問耶穌說,我要原諒我爸媽幾次,或是原諒我小孩幾次這種問題,更不會問要原諒老婆幾次,(因為萬一走漏風聲,被老婆知道你曾經問過這種問題,那麼答案已經不重要了,結過婚的都會懂…)

所以,我認為彼得真是問了一個跟所有人相關的好問題,如果是你家人,你大概也不必問次數,家人之間要論及原諒,問題就不單純;如果是遙遠的人,你大概也不必去算次數,反正以後少碰為妙。

我相信,人活著最大的困擾,剛好就是彼得發問這一塊,有些不得不存在於你生命中的人,你不得不受傷,也不得不原諒。雖然經文是處理弟兄之間,但是仔細看耶穌的回答就知道,其實適用於每一種情況。問題根本不是「得罪你的是誰」而是我們有資格不原諒別人嗎?

神免我們的債,我們也要免了人的債。

神免我們的債,我們也要免了人的債。

華人很有意思,如果自己人都很好說話,這叫親戚不計較,也就是所謂只要有關係,天大的事都可以沒關係,在討論原諒幾次以前,先搞清楚關係如何,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只是人情欠來欠去,很容易糾纏不清而已。

不過,耶穌根本就跳過這個層次,耶穌用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人欠了君王好幾千萬,幾輩子都還不完,在他苦苦哀求下,君王動了慈心,願意直接打銷呆帳,這個欣喜若狂的人慶祝的方式就是去當討債鬼,找到一個欠他幾塊錢的人死纏爛打,結果消息傳到君王耳中,他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惡質的人。

這是個很有趣的比喻,這個君王當時會借款給人,就是因為他有慈心,那既然有慈心,還要人家苦苦哀求才願意免人的債嗎?不是應該自動免債?這是很多人的想法,殊不知這根本是軟土深掘的欺負人模式,你不能因為一個君王有錢又仁慈,就覺得借錢給你是應該,事後追討是不應該。那你跟土匪有何兩樣?

當一個人對於欠別人沒感覺,但是對於別人欠我很有感覺的時候,事情就大條了。基本上,這就是耶穌比喻的重點。所以耶穌跟彼得說,不要討論次數,你說七次,那萬一標準答案是七十個七次,你受得了嗎?

當你問該饒恕幾次,就是對於別人欠你超有感覺,這也很正常,不要以為家財萬貫的人對於別人欠他沒有感覺,我看過很多正好相反的例子,超有錢還是很小氣,這實在是性格問題或者是基督徒所謂生命問題,跟他口袋有沒有錢不一定相關。

耶穌也支持原諒是跟生命的成熟度有關這個說法,因為在馬太福音18:35,耶穌說如果不肯從心裡饒恕弟兄…所謂「從心裡」,就是對於自己欠別人超有感覺,對於自己欠上帝直逼好幾千萬更是無地自容,當一個人有這個認知,他實在沒有臉去跟人家要幾塊錢。

原諒的道理,說穿了就這麼簡單,從我們出生,上帝就寬容我們到如今,所以對於偶爾不經意得罪我們的人,我還要去上帝面前告狀嗎?不怕上帝看到我忽然想起我欠祂很多?

難道真的有這麼不識相的人?有,當然有,我們自己就常常幹這種白目的事。你忘了?忘得還真快啊!你知道人為甚麼不快樂?其中很主要的原因就是常常去收賬,結果收不到又吃不掉這筆債,吞不下這口氣,生悶氣到禿頭兼胃潰瘍都不奇怪。

台語很喜歡說人與人相欠債,實在很有道理,只不過,我們不是欠上輩子的債,而是欠這輩子彼此得罪的債啊。而且,我們討債的對象不只是弟兄,還包括更多不得不存在的人。

還有誰是不得不存在的人?多得咧,同事、主管、客戶、老師、同學、親戚、政治人物、警察、鄰居、教會的弟兄姐妹…你難道不知道,人活在世界上要面對很多不得不存在的相關人等,你心裡跟他的距離,可能用天文望遠鏡都看不到,可是,他在你身邊煩你就是不爭的事實,例如政治人物或某位同事。

政治人物就算了,雖然是必要之惡,至少你不必跟他噓寒問暖,怕的就是他會影響你,你不能不在乎他,卻又不是真的在乎他,會不會瘋掉?這就是人的複雜。沒有完美的人,你活著一天,不是傷別人,就是被人傷,大家欠來欠去,感情的金融風暴早就發生了,破產的一大堆,誰還有空去管是不是故意?

所以呢,故事的結局很簡單,我們都要學習不再彼此論斷,而且看別人比自己強,除非你自我感覺良好到認為自己從不欠人,否則,你跟人討債那一天,也就是上帝跟你討債的一天。

那麼,把這個道理編到國立編譯館,列為中華民國做人道理第一課是不是就天下太平呢?當然不是。因為最懂這個道理的就是教會,教會怎麼做呢?就是常常講七十個七次,以及要原諒別人,把它教條化,請大家務必遵守。於是,無形中給人很大的輿論壓力。不原諒別人的人,簡直比得罪別人的人還該死。請記得,逼一個人原諒,跟逼一個人跳樓,基本上沒有二樣。

原諒,是每天禱告的內容,但是不是一天到晚設法在原諒別人,而是求神原諒我們。因為耶穌在主禱文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人的債。主禱文開頭就說願祢的國降臨,後面說原諒,可見,當我們彼此相愛,學習原諒,這就是神的國降臨的一種表現。馬太福音18章,耶穌也是在談論天國,才提及饒恕這件事。

無法原諒?真的很正常,因為我們是人,對於別人害自己受傷這件事很有感覺,當然也有些基督徒都不覺得人家得罪他,那這到底是真的很屬靈還是中風沒感覺?我不是專家,不懂。

強求自己原諒別人形同自虐。因為,原諒是從支取恩典開始第一步的,慢慢來。或許先原諒自己吧!保羅說,他不論斷自己,這當然不是說自己可以為非作歹,而是說把自己逼死,也不會變成聖人,還不如先承認自己不完美,欠上帝很多,時時支取神的救恩,多思想神的赦免,自然而然會知道怎麼原諒別人。

愛大,赦免也大,就是這麼回事兒。耶穌不是論赦罪,而是走遍各城各鄉行赦罪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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