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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倫牧師表示,十字架是表示一個人願意付出,如果沒有選擇饒恕、釋放、祝福自己的另一半,那你的婚姻是走不下去的。(攝影/記者陳衿妮)

黃國倫— 教會裡的十字架,不是做裝飾的,也不是表象的,代表的是捨己、饒恕的。 每一個「家」都需要十字架,這個十字架「不是代表痛苦」,而是「代表一個人願意付出」。象徵著你「主動的」在對方「還沒有跟你道歉的時候」就饒恕對方,甚至祝福對方。 你需要不斷的背上十字架,去饒恕對方;因你不饒恕、釋放、祝福自己的另一半時,那你的婚姻是走不下去的⋯。

信仰、工作、家庭 不是三條平行線

「下個世代的爭戰–重建家庭祭壇為主贏回未來世代特會」由高雄牧者合一主辦,中華天父的心協會協辦,於10至12日在高雄浸宣武昌教會舉行,12日上午邀請心欣城市教會黃國倫牧師主講「家庭價值觀:父母的使命」。

 

黃國倫認為,身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思考:信仰、工作、家庭,不是三條平行線。因「平行線」是永遠不會交叉的,這也會導致一個現象,好像來到「教會」就會有「教會的樣子」;切換到「工作」就「馬上換一個樣子」,變得好像跟神完全不認識;在「家庭」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很多人到教會久了,習慣了教會;然後「教會歸教會」、「工作歸工作」、「家庭歸家庭」。就好像,在「不同的場合」戴上「不同的帽子」,思維也變得完全不一樣;這種切換式的信仰模式,是無法對我們的生命產生益處的!

 

在教會裡,最多會友他其反應:牧師啊!我拜託您,外面的環境不是教會啦⋯。您什麼時候才會從「天上」下來,關心一下我們老百姓?我們在「地上」,生活得很辛苦啊!您不要不食人間煙火,只講屬靈高調那一套⋯。

 

如果「教會」不能夠影響我們的婚姻、「神的話語」不能夠影響我們的家庭,教會就只是大家聚會、服事的地方,而沒有辦法實際的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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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下滿是關注「婚姻」、「家庭」議題的弟兄姊妹。 (攝影/記者陳衿妮)

家庭是神所設立的 

「家庭」是神所設立的,人人都渴望幸福婚姻;但有多少人的婚姻,是真正幸福的呢?對大部分的人來說,都覺得這「需要碰運氣」;畢竟,沒人能料想到另一半在婚後有什麼樣的變化。

 

黃國倫強調,「婚姻」其實「不是碰運氣」,而是「實際得到神賜福給婚姻的一個方式」。若想要了解這個方式,就要回到《聖經》創世記,探究「神起初的計畫」。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從創世記2:18節的經文來看,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而「那人」指的是「男人」。

 

他提到,牧會多年的經驗,在教會的代禱事項中,如果家庭的「男主人」生病了,通常只要去醫院關懷一下就好,家庭通常「不會有太大的變動」;但如果是家中的「女主人」生病,就需要動員全教會支援,因家庭少了她,幾乎「無法運作了」。由此不難理解,神所指的「那人獨居不好」是指「男人」,「女人」獨居過的好像也還不錯。

 

而當神說完:「那人獨居不好」之後,祂又接著說:「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他提醒,覺得「男人獨居不好」的是「神的想法」,不是「男人的想法」,也不是「女人的想法」。若將時空場景回到創世記時,那時的亞當跟夏娃,或許從頭到尾都不能理解為何「男人獨居不好」。

 

他在牧會過程中,經常有夫妻找其協談的時候,太太已經哭到淚流滿面,直說「快要活不下去」、「要離婚」;但當他轉頭問先生時,先生則表示「婚姻非常幸福美滿」,男人似乎完全沒有察覺到「婚姻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所以,不是「男人覺得」獨居不好,而是「神覺得」男人獨居不好,要為男人造一個配偶是「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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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會學員一同站立為婚姻、家庭禱告。 (攝影/記者陳衿妮)

婚姻是為了神而有的

透過查考《聖經》,我們不難發現,「婚姻」是「神開始的」,也是「神的心意」。若「婚姻定義」從神開始,值得大家思考的是──「婚姻」是因神而有的,那我們的婚姻是「好」還是「不好」,應該要問「神」,而不是問「自己的感覺」。

 

黃國倫提到,很多人提到他們的婚姻不快樂,是因另一半對自己不好。但若我們的婚姻是為了神,那應該「先問神如何看我們的婚姻」,而不是「由人來定義自己婚姻的好壞」。

 

人往往容易在婚姻中迷失,認為「結婚」是要「滿足自己的」,因此常以「個人的情緒感受」定義其婚姻的好壞。如果你設定的婚姻出發點,是為了自己的話,那是很難經營的;因為,婚姻從來都不是為了我們個人。

 

他提醒,既然婚姻是為了上帝而有的,那我們應該抬起頭來問祂:「神啊,祢覺得我的婚姻怎麼樣?這是祢要給我的婚姻嗎?我這樣做,討祢的喜悅嗎?我的婚姻,是不是有達到祢的目的跟心意呢?」

 

神說要造一個配偶來幫助男人

從創世記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婚姻是為了神而有的,且神為了男人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但神造女人,究竟希望女人「幫助」男人什麼事情?為什麼,神會覺得男人獨居不好?

 

婚姻不單只有「兩個人住在一起」,而是當兩人「同心合一」,會帶來一個極大的能力。神說「合一會帶來能力」,事實上「合一也會帶來權柄」;「透過婚姻」所帶來的能力、權柄,是為了要成就神的心意。

 

一個人追趕千人,常理說應該是兩個人追趕二千人;但神在聖經中說,兩個人追趕萬人,這並不是因為神的數學不好,而是當兩個人「同心」在一起時,可以產生更大的能力。

 

若不是他們的磐石賣了他們,若不是耶和華交出他們,一人焉能追趕他們千人?二人焉能使萬人逃跑呢?—申命記32:30

 

神設立「婚姻」是為了「祂的心意」,若你看不見自己的婚姻是為了祂,那你的婚姻就會成為一個「靜態的婚姻」,只能夫妻彼此大眼瞪小眼,覺得「漫無目的」。你的婚姻若有神的方向與目的,就會成為「動態的婚姻」,是非常「帶有能力的」。

 

如果沒有看清楚「你的婚姻」是為了什麼,那就無法明白神在「你生命中的呼召」,也無法成就神在你身上的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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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克安通牧師(左二)與其女,和黃國倫牧師(右二)、師母合影。(攝影/記者陳衿妮)

你知道人最真實的身份嗎?

黃國倫提到,人最難相信的是「自己是罪人」。有趣的是,跟結過婚的人提到「罪人」,他們往往都知道「自己的另一半一定是罪人」;而且,通常都在結婚的一兩天後就知道了;最會裝的,通常也不超過一個月,就會露出本性。

 

而這個看見,其實是一個極大的「啟示」,我們都覺得「別人有問題」,卻看不到「自己有問題」;其實,我們最需要看見的是「自己是一個罪人」。在婚姻中,很多時候我們都會期待對方來滿足我們;但請想想,兩個罪人在一起,會變出什麼花樣?

 

為什麼,我們會把所有的「期望」與「計畫」放在一個「有罪的人」身上?卻忽略只有耶穌才可以給世人真正的平安喜樂,因祂是救主。如果,我們把對耶穌的期望,放在配偶的身上,雙方絕對都會崩潰;畢竟,兩個罪人是不可能帶給另一個人完全的幸福。

 

黃國倫呼籲,要看到「別人是罪人」一點都不難,但是要看到「自己是罪人」則需要「聖靈」的幫助;每個基督徒都需要背上十字架,以原諒與饒恕來面對苦毒跟怨恨,且將眼光轉到耶穌的身上,婚姻才有真正轉寰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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