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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奇光牧師提到,基督徒是否願意在婚姻上,或者任何事情上順服神的旨意,這是非常重要的。 (攝影/記者陳衿妮)

若信主的你正與非信主人交往,你是否因喜悅對方而無法與他分離?且你是否願意在婚姻的事情上,或者其他的事情上順服神的旨意?

由中國主日學協會、華人主日學師範學院主辦第五屆「真理之光」研經培靈會,於2017年8月5日在高雄浸信會舉行,本次主題「救主耶穌民族的士師參孫—從希望、到失敗、到最後勝利」邀請黃奇光牧師擔任講員。

基督徒該不該與「不信主」的人交往?這一直都是備受關注的問題;而與「不信主」的人交往,到底會為婚姻帶來哪些問題?這個問題,若要找到解答,就必須從《聖經》中尋找。

 

參孫身為拿細耳人,卻愛上不該愛上的人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每個人都希望有幸福快樂的婚姻,但究竟要怎麼做才能確保婚姻可以幸福?

黃奇光提到,《聖經》士師記中所記載的最後一個士師參孫,從出生前就被天使預告要歸神做「拿細耳人」,終身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但參孫卻在選擇配偶的這件事情上,違背了神的旨意;選擇放縱「眼中的情慾」,愛上了不該愛的人。

參孫在婚姻上挑戰了耶和華,結果當然是輸了。畢竟,兩個信仰完全相反的人,怎麼能夠有快樂的婚姻呢?黃奇光在特會中,細說參孫的愛情故事,也解說了參孫結婚的整個過程。

 

與會學員站立一同敬拜。 (攝影/記者陳衿妮)

參孫對女子的愛情,是憑眼睛、外貌、感覺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士師記14:1-2

參孫在二十歲的時候,有了第一個愛情故事;他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就立刻與她發生愛情。在他們的傳統中,父親負責安排子女的婚姻,並代替兒子向女方的父母親求婚。

參孫的這個請求,歸類出下面三個問題:

一)《聖經》說,參孫「看見」一個女子。他的問題在於「眼睛」,他的弱點是「愛看女生」;且他對女子的愛情是憑眼睛、外貌、感覺,不是憑知識。

二)《聖經》說,參孫看見女子的地方是位於亭拿,那裡是以色列人的敵人營地。

三)「那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這句話在聖經中強調了兩次,也表示了這件事情的要害之處。因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仇敵,且當時非利士人壓制以色列人。

士師記13:5中提到, 神對參孫的母親說:「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神的旨意是要參孫,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祂的旨意不是要他與非利士人聯合;且在舊約《聖經》中,神是禁止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結婚的。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命記7:1-4

參孫的父母知道神對他的命定,也知道《聖經》上的禁例,明白他想娶外邦女子為妻的願望不符聖經真理的。所以他的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士師記14:3)

參孫面對的問題──不在於他是否有能力結婚,或是否可以結婚;而是「他該與誰結婚」。他不去本國的民中娶妻子,而是去未受割禮的人中找對象,他的慾望違背了「神的旨意」、「父母的的願望」,也與「聖經的真理衝突」。

哥林多前書6:15提到,「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聖經》中清楚的教導,基督徒應當與主裡面的人結婚。

但參孫走向不順服神的道路,走到非利士的營地找對象。他是個能夠接受非利士女子進入自己懷抱的男人,所以怎麼能夠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又怎麼能毫無妥協非利士人的偶像,還有他們不潔淨的食物呢?

當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發生衝突的時候,參孫如何能完全地站在以色列人的立場這邊,毫無妥協的與非利士人對抗呢?

兩個相反信仰的人結合的婚姻,怎能有和諧的看法呢?在面臨生活的抉擇上,丈夫是應該蒙神的旨意引導妻子?還是,以自己的旨意來引導?

黃奇光牧師與「心之頌」聖樂團團員合影。 (攝影/記者陳衿妮)

結婚的理由

參孫的父母為他娶非利士女子的原因,是因為「他喜悅她」。參孫沒有隱藏自己的理由,雖然他的理由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在士師時代的以色列人,有一個問題就是—每個人都任意而行,且都行自己看為對的事,卻不行神看為正的事。

參孫的態度與當時的以色列人沒有差別,他是一個拿細耳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他本該捨己而順服神,可是他卻縱容自己違背神。

婚禮的過程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士師記14:8-9

婚禮的過程,參孫再次違背神的話語,吃死獅內的蜂蜜,也將這不潔之物帶給父母吃。他把自己的私慾放在拿細耳人的承諾之上,他把肉體的享受當成比神的吩咐更加重要。因拿細耳人,本是不可挨近死屍或吃任何不潔淨之物。

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士師記14:10-11

按照當時的習慣,婚禮都是持續七天,其中包括酒席與音樂。參孫的岳父覺得他很重要,所以特別邀請了30個陪伴來作陪。

婚禮故事的最後是,參孫出了一個謎語給那30個陪伴,若他們在七日筵席內猜到答案,就給他們30件裡衣與30套衣裳,反之他們則要給參孫30件裡衣與30套衣裳。豈知這些陪伴因猜不出謎語,而以威脅恐嚇的手段向他的妻子施加壓力,要他的妻誆哄他,探出謎語的意思;這使得他的妻子成日在丈夫面前啼哭,逼著他說出謎底。

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七日筵宴之內,他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士師記14:15-17

從這裡看來,參孫的妻子可能很漂亮,但是除了美貌之外,她處處令人厭惡。她不斷的催逼參孫使他說出謎底,在知道謎語的答案之後,馬上就出賣參孫把答案告訴他的陪伴。這使得參孫由勝轉為敗,他因被妻子欺騙出賣,所以就沒有完成婚禮,生氣的回家去了。

非利士人的行為,是非常沒有倫理標準的—那些陪伴的行為是何等野蠻惡劣與不按照規矩,得不到謎語的答案,竟就要燒死他妻子的家人與房子;而他的妻子與參孫之間也沒有忠誠的愛情,她千方百計加上無理取鬧,也不會為丈夫的益處著想;他的岳父更是對女婿喪盡人情,完全不顧參孫的感受,而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陪伴。

第五屆「真理之光」研經培靈會,本次主題共有四場信息:參孫的奇妙出生、參孫的破碎婚姻、參孫的初期成就、參孫的最後勝利。 (攝影/記者陳衿妮)

這事是出於耶和華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士師記14:4

參孫的父母知道他不應該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結婚,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這是非常有趣且令人驚奇的事情。

神清楚吩咐不可與外邦女子結婚,但參孫的內心渴望與外邦女子結婚。士師記中說這事是神要使參孫跟非利士人之間產生衝突,且神要藉他的手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神知道事情必需如何經過,神甚至超越仇恨,許可事情的發生,來成就美善的事情。

神沒有與罪惡妥協,也沒有降低祂的真理標準;神不會因為人的失信與軟弱或犯罪、失敗而受挫折,神所要做的事情不能被人攔阻,神可以使用最困難的狀況來成就祂的旨意。

參孫故事的最後,他因為被梭烈谷的大利拉出賣,而被非利士人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當非利士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參孫被鐵鍊綑綁帶進偶像的廟宇,受到非利士人的戲弄。

但是神超越參孫的失敗,且在他失敗的經歷中,來成就祂的旨意。參孫最後求告耶和華,懇求神賜力量能推倒支撐廟宇的兩根柱子,來報剜他雙眼的仇;結果大廟宇倒塌,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也因此完成了神要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的最初旨意,得到最後的勝利。

黃奇光牧師為其著作的「救主、救恩、和得救的生命系列」做新書簽名。 (攝影/記者陳衿妮)

從參孫的愛情故事中學到的功課

參孫的父母有一個快樂的婚姻生活,丈夫是一個敬虔的男人,妻子是一個敬虔的女人;夫妻愛神、愛民族、愛聖經、愛禱告,夫妻為參孫樹立了美好的榜樣。但是他沒有效法父母的榜樣,看見一個非利士女子,就與她產生愛情。

他不顧神話語的勸戒,也不理睬父母的提醒,最後雖然達成自己的願望,但是他沒有快樂。從參孫的故事中,黃奇光提出幾個大家需要思考的問題:

◎不該憑外貌尋找配偶
參孫對配偶的認識,僅是知道她十分美麗,就決定要娶她為妻,這是選擇配偶的壞理由。其實一個人與神的關係、父母的關係、弟兄姊的關係、朋友關係、內在的關係遠比外在表面美麗更重要。

◎在兒女婚姻上,父母親必須堅持婚姻真理原則
參孫父母向兒子「不合神心意的要求」妥協的結果,讓他在婚姻的關係上,遭受了慘痛的失敗。他的父母必定極其後悔,恨不得當初在聖經真理上,沒有與參孫妥協。

◎作為神的兒女,有一些不該去的地方
如果遠離敵人的營地,你就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煩。參孫若不下去亭拿,就不會看見那個女子,就不會與她發生戀愛。倘若你下去不該去的地方,你將會浪費時間、精神、力量、金錢⋯,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也將會讓你感到遺憾。

◎不敬虔的女人時常用苦肉計與啼哭的方式
對照一個敬虔的女人的美德,會以順服、善行、貞節的品行、長期的溫柔、敬畏安靜的心來禱告,並倚靠丈夫。

◎一個能夠殺死獅子的男人,不一定能夠勝過不敬虔女人的引誘
當人開始沒有走在神旨意之下時,就會開始走下坡。但儘管有軟弱、愚昧、錯誤的決定,與腐壞的行為,神仍掌權,使萬事互相效力,並使用任何環境去達成祂的旨意。

◎神的靈,是信徒力量的來源
當神的靈,大大的感動信徒的時候;信徒就能夠在特別的時候,得到特別的力量,去做特別的事情。尤其當聖徒遇見吼叫的獅子時、被羞辱、被欺詐、被神使用時,是信徒最需要神賜力量的時候。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馬書15:4

若信主的你正與非信主人交往,你是否因喜悅對方而無法與他分離?且你是否願意在婚姻的事情上,或者其他的事情上順服神的旨意?這些答案的關鍵是—我們是否願意從參孫到的失敗中,去吸取教訓!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10:11-12

黃奇光強調,自以為站立得穩的人,必須小心,免得跌倒。人生中的每一個決定,都比不上「你選擇一個敬虔的配偶」來得更重要。他期待,基督徒可以從神那裏領受智慧與力量,將我們的腳步,從任何與不信主者之間的關係或任何不順服神旨意的決定中,倚靠神的幫助而被救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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