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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今日報圖庫)

近來,台灣掀起了一股風潮~
喜歡「揭露」某些事,扮演「正義」的化身
哦~被我抓到了,趕快公諸世界!
然後…..讓大家「公審」一番……

「網友們,大家評評理啊……」
「鄉民們,你覺得有問題嗎?」

不管怎樣,只要套上一句「我是為了大家好!」、或者「我是出於愛啊……」或者「我不願意看到有人受害……」甚至是「我也不願意這樣啊,但是……」

因此,舉凡……
員工偷懶、店員被激怒、有人騎車跨越雙黃線、隨手丟煙蒂、政治人物口誤、某些「怪異」舉動、夫妻吵架、有人爆走、明星八卦,父母處罰孩子、甚至有人褲子破個大洞……

通通爆出來,讓大家一起批判一番,甚至嘲笑一番,再加上加油添醋、過度延伸、聳動字眼,甚至妖魔化對方……

新媒體的環境中瀰漫著一股「爆料」、「靠….北邊走」的風潮,而主流媒體也跟風,助長了這樣的流……

或許,當事人還真的有錯……
或許,當事人只是與我們不同主張、黨派
或許,當事人也只是怪,或跟我們不太一樣……

然而,當我們公審的同時,在鍵盤上打下某些字眼的同時,我們是否想到,我們失去了某些美好的特質或態度?

社群媒體並不見得是一個好的討論平台,名嘴式的評論風格並不一定會帶來理性的討論,全民公審不一定是表達關心的適切作法。

當一個人說錯話(我們認為),我們可以找他來討論。
當一個人褲子破了,我們可以偷偷在他耳朵旁邊告訴他,或者塞紙條告訴他。
當一個人與我們有不同主張和看法,我們可以與對方討論陳述我們的意見。
當一個員工偷懶,或許我們也可以轉告他的上司或老闆,讓老闆來處置。
甚至,當發現犯法的事,我們豈不是應當報警處理?

讓我們想想看,在我們自己家裡呢?
我們是否會公審我們的父母、兒女、兄弟姊妹、以及所愛的人嗎?我們不該如此,我們通常也不會如此,不是嗎?


那麼,身為基督徒,我們是否也應該去公審那些軟弱的、不積極的、跟我們有不一樣信仰表達的、讚美敬拜彈錯音的,唱錯歌詞的、禱告時說錯話的、講道吃螺絲的、對真理不清楚的,甚至……離開教會的......?

提摩太後書 2:24-26
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

(文章授權/葛兆昕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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