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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今日報圖庫)

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歌6:3)

有愛就會有折磨。

歷經婚姻的衝突之後,不是選擇分開,而是決定更深的委身。從「良人屬我」的條件式的告白,到主動放下自己的「我屬我的良人」的告白,委身,讓愛來到了最高點。

衝突過後,受傷過後,決定委身的愛,讓愛火重燃。重新發現彼此的美,彼此的吸引,彼此的獨特。如晨光發現,美麗如月亮。

委身的愛,深深吸引著旁人的目光。看見曾經傷痕痕累累的夫妻走進教會,如今彼此委身,互相吸引,是我最喜歡的背影。

能自己決定要甘心「屬」於一個人,是真正的幸福。愛的最高點,是主動委身的愛。

(文章授權/張振華牧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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