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早晨往葡萄園去...我在那裡要將我的愛情給你。(歌7:12)
主動委身的愛,是愛的最高點。主耶穌給我們做了榜樣;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愛,不是等到對方改變才委身。
愛,是即使對方沒改變,現在就決定委身。
無條件委身的愛。
提升一個人的自我形象。
使人看見自己的價值。
帶領我們進入更深的親密。
「我在那裡將我的愛情給你。」
有人深愛你是一種幸福。
更大的幸福是,有一個人可以讓我們盡情的去愛。
如何能達到這樣的境界?
在婚姻中,彼此折磨到最後不分手,受傷過後決定去愛,決定委身的人,就可以進入到這樣的境界。
在跟隨主的路上,經歷十字架的道路,受傷過後,還決定跟隨主到底的人,就可以進入這樣的境界。
但願無論是夫妻、是服事主,走過彼此折磨的路,最終不是在傷痕中放棄去愛,而是決定主動的委身。讓我們向著主告白,向著我的愛人告白:「我在那裡將我的愛情給你。」
(文章授權/張振華牧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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