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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今日報圖庫)

[經文:創25:28]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恩典365,三百六十五天,我們天天一起活在神的愛,神的恩典裡面。

謝謝主,我們成為一個父親、母親,如果你也是父母親,我求主幫助你,給我們有智慧,做成全兒女的父母親。我們是成全他們,成全神在他們身上的計畫,而不是傷害他們。求主施恩。

昨天和你分享,我們也許有一個孩子,兩個孩子,三個孩子。像我有兄弟姐妹,我有八個。但是求神幫助我們做父母親的,看每一個孩子,雖然有一些他的特質,可能你很喜歡,很欣賞,有一些他的某一些特質,是你不喜歡的。但是學習承認,他們就是不一樣。

好像以撒跟利百加,他們生出來的是雙胞胎耶。雙胞胎,但是就是不一樣,而且完全不一樣。一個混身是毛,喜歡打獵,很粗獷。另外一個呢,喜歡在那邊煮煮湯啊,做做家事啊,很清秀的,兩個完全不一樣。但是,每一個在上帝的眼中,都是獨一無二的。

上帝不是一個洋娃娃製造工廠,造出來的每個都一樣,通通都一樣,不是。沒有兩個寇紹恩,也沒有兩個你,就是不一樣。我們每一個人都不一樣,而每一個人,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有價值的。學習,承認我們的孩子不一樣,而且不要比較。不要說,你怎麼不像他,你怎麼不。因為他們每一個人,各自有各自不同。神造他們的心意,在上帝的恩典裡面。

而當我們會有一個感覺說,我比較喜歡老大,他比較喜歡老二。其實很多的那個我比較喜歡誰,是因為他可能某一些地方上,跟我更相像,或者是他某些地方上,是我很期待,很喜歡的。所以你看,當我們落入比較的時候,很多的時候都是從我出發。我喜歡這個,我愛那個,可是,我的孩子不是為我出生的,我的孩子是為上帝,對他的計畫出生的。所以不要從我出發。

聖經裡面講到,以撒為什麼喜歡老大,因為老大會打獵,他這個做爸爸的,很愛吃,我也是個愛吃的爸爸,很愛吃,所以喜歡吃他打獵打來的這些野味。這個東西好吃,這個兒子真好,你看他每次出去打獵,都回來都弄一些好東西回來,他媽媽一做,真的很好吃。喜歡,為什麼?因為滿足我某方面的需要。

那媽媽為什麼喜歡老二?媽媽在家裡常常做家事,總要有人幫忙,這個老二好貼心喔,他總在我身邊,我在洗碗,他幫我洗碗,我在做菜,他幫我切菜。後來他做的東西比我還好吃,你看他很會烹飪,他做的那些東西都。每一個人都從自己出發,老二,我當然喜歡他啦,他老在我身邊哪。

老二,我為什麼喜歡他?他跟我一樣他喜歡做菜,他做菜做得比我還好吃。老大,我為什麼喜歡老大,因為他會打獵,沒有人打獵,再會做菜也沒有肉,沒有東西吃啊。怎麼辦?求神幫助我們,我們學會用上帝的愛,來愛我們的孩子,而不是用我的欲望,我喜歡,我的需要。

請你記得,我們的每一個孩子,不是為著我的需要而存在的。他的存在,是因為上帝對他,有一個榮耀的計畫。願主的旨意成就在你的孩子身上,如同在天上。

(文章授權/寇紹恩牧師臉書)

20171205恩典365 - 蒙福的人生-以撒 -- 父母的偏心(下) : 上帝對孩子有榮耀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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