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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原定8月於全台國中、小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因教材課綱編撰引發「性別混淆」及「多元情慾」的疑慮,更引起社會「反同」(同性戀)與「贊『同』」的對壘,導致事件全然失焦及不同族群的對立。

更有甚者,有人主張為什麼在國外大家能認同同性戀,在台灣同性戀議題卻無法納入教材,這是對同性戀者的打壓與歧視。身為新道德革命運動的美國伯特利(Bethel)教會克里斯˙韋羅頓牧師(Kris Vallotton)表示,這樣的問題不只存在台灣,西方國家也一樣爭論不休,於是他提出另類的解讀與看法。

克里斯牧師表示,面對所謂「多元情慾」與同性戀的人權問題,應先放下屬靈的觀念,首先思考其「背後的邏輯」。

克里斯牧師。

克里斯牧師。 (攝影/記者吳佳玲)

《聖經》說,要一男一女相合,才會生子;而同性戀是罪,這對許多同志朋友來說,覺得自己被否定與傷害。克里斯牧師強調,沒有人輕視或指責同性戀,而是《聖經》說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這就是基督徒價值觀的依據。但同性戀者卻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對的」,那接著要問的是,這些人的價值觀從何而來?

對於許多人來說,價值觀的對錯取決於個人的「欲望」。「我為什麼是錯的?因為欲望告訴我要這麼做,無法克制。」這樣的原因就可以合理化所有行為?假若一個人對小孩有性欲望而產生戀童癖行為,這也是對的嗎?如果有「欲望」想去搶銀行,難道搶銀行也是對的?

人的「欲望」可以定義「你是誰」或「你應該是怎樣的人」嗎?克里斯強調,沒有「管控」的欲望,將造成社會極大的問題。

所以,問題的焦點不在同性戀是對或錯;要問的是,個人對錯的價值觀從何而來?欲望可以被無限上綱到什麼樣的地步?因為「當價值觀是因著個人『欲望』而定時,就沒有任何限制了。」

克里斯認為,當兩個成年人想要在彼此身上行出不道德的事,那是他們自己的事,因為神給他們自由意志做選擇;但若要將這樣的價值觀在校園中「教導」孩子們時,明顯已經「越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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