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流行文化宣教工場中,這種金錢、名聲等欲望誘惑太大,擔心藝人迷失其中、失去原有使命。
2. 即使藝人未迷失,也會因產業型態、利益、商業導向,使藝人身不由己。
3. 藝人未受神學訓練,無法精確與世代傳遞信仰價值及對話。
4. 媒介妨礙傳達真理信息。像知名傳播學者Marshall McLuhan就說:「Media is message.」媒介本身就是信息。
這些顧慮真的都是很好的提醒。
《隱藏在爆米花裡的思潮》這本書的作者提出了另一角度的思考,對於排斥接觸流行文化的基督徒,應該省思一下,我們這種拒絕的態度,是因為流行文化真的妨礙了福音的工作?還是出於維護自己一直以來的生活方式、傳統背景、文化喜好、菁英品味,又或者遵循過去教會的教導?
你會發現,更多時候,我們的動機錯綜複雜,剪不斷理還亂。
在跨文化宣教上,保羅算是先驅,他的宣教名言:「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
或許你會說:「什麼?也太沒有原則了吧!這不是就是雙面人,甚至千面人嗎?」然而,保羅清楚知道,什麼才是福音的重點,什麼是「開心就好」,什麼是「不容妥協」的。他在處理猶太人和文化的議題上,就相當靈活、有智慧。
作者也特別指出,「每一種文化都有得罪神的地方,也有可能有反映神普遍恩典之處。」像是儒家強調美德、溫良恭儉讓……都是正面的例子。」
所以,其實流行文化需要救贖,傳統文化一樣也需要!我就記得康來昌牧師講過:很多教會都覺得跟隨流行文化,就是愛世界,呼籲大家要回歸傳統;然而,回歸傳統,其實是愛50年、100年前的世界罷了。
像是受到華人教會推崇的C.S. Lewis(魯益師)、Timothy Keller(提摩太凱勒)等,都是在了解當代文化後,積極與思潮對話的大師。他們不會把自己關在學術象牙塔或教會的圍牆裡,而是對年輕人的文化、流行音樂有所研究,努力進行對話。亙古不變的福音,在他們的口和筆下,才可以這麼貼近時代的脈搏,撼動人心。
很多教會抱怨:「現在年輕人很難傳福音,又不受教。」可是反過來問,我們又花了多少時間去了解他們的文化呢?我們可曾認識青少年關注的話題?研究是什麼樣的音樂和偶像明星,在影響他們的生活價值觀?什麼電影或思潮在啟發他們的人生意義?
這種接觸流行文化的動機和「愛世界」不一樣。
就像如果我們要跟穆斯林傳福音,我們通常不會質疑──認識穆斯林文化是對或錯,學習他們的語言也是必要的;那難道我們就不應該學習青少年的語言嗎?面對流行文化,很多人卻很害怕或排斥,甚至批評:「某某教會把敬拜的那個燈打的像夜店一樣。」、「某某牧師為了討好年輕人,竟然還跑去染頭髮!」
這就要說到作者舉的另一個更棒的例子:19世紀內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來到中國宣教的他,與其他西裝筆挺的外國宣教士不一樣。他留長髮、綁辮子、放棄習慣的西餐,吃著中國人的食物,儘管當時其他宣教士對他冷嘲熱諷,但他仍堅持這種「道成肉身」的宣教理念。
因為戴德生跟保羅一樣,清楚什麼該堅持,什麼只是一種宣教領域的文化表達,他拒絕讓自己的文化偏見成為福音的攔阻。
「道成肉身」的宣教理念,真的太重要了!畢竟耶穌當年不就是這樣嗎?如果兩千多年前,耶穌說:「哼,我是神欸!我才不要變成又懶又笨的人類。」今天我們這些又懶又笨的人類,就永遠沒有機會認識祂,當然也沒有機會得到救恩了!
身為第4代基督徒的我,從小到大就聽教會教導:「聖經就是神的話。」直到前陣子,我才重新想了想:「不對阿!聖經才不是神的話,聖經分明就是神『講人話』阿!」想想看,如果上帝真的「講神話」,而不是用一種「降維」的方式寫下聖經,我們這些又懶又笨的人哪聽的懂阿?
連貴為神的耶穌,都願意「降維」屈居地球,跟我們又髒又臭的人類生活33年了,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願意「拉下臉」跟我們看不上或不理解的族群傳福音呢?
能不能當我們面對不同類型的羊群時,都能「投其所需」?
對於青少年族群、慕道友,當他們還咀嚼不了牛排的時候,我們就幫他們咬。還啃不動怎麼辦?那就打成汁囉!
講了這麼多,其實保羅一句話就講完了:「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今天,有人願意用捨己的態度,進入流行文化這個宣教領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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