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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很久以前,有位原本跟我們非常親近的教會同工,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傷害後離開。他甚至寫了批評我和外子的信件,寄給教會會友。當時我很難過,氣到睡不著覺,即使過了很久,還是無法饒恕他。多年以後,我在美國與他偶遇。

 

那天中午,我和朋友走進一間韓國餐廳用餐,發現他和他的朋友們也在裡面。我一見到他,心臟都快要蹦出來了。當時我們已經坐在座位上開始吃菜,我卻感覺不到一絲菜餚的美味,好像嚼了沙子那般。此時,神卻說:「妳去幫他付餐費。」這可不是一件容易順服的事。「主啊,祢不知道那個人曾經讓我多麼難受嗎?我實在做不到,我絕對不要。」我硬著頸項大口吞飯,想要抗拒神。神又說:「妳去付他的餐費,妳若現在不做,就會後悔一輩子。」

 

我不能繼續違背神的命令,只好照著神的意思去做。於是打開錢包,幫他們付了一百五十美元的餐費。替他們付錢並非出於我的意願。若不是神在我裡面強烈要求,我絕對不做。真不懂神為何要我這樣做,我也不期待他們會因此做出什麼回應,我只是順服神的心意去做的。

 

不久,發生了奇妙的事。我和外子有事跟他見面時,他說︰「謝謝你們的好意,你們先前在韓國餐廳替我付錢,實在讓我吃驚。我們的關係並不好,但你們竟能如此待我,若是我的話,我是絕對做不到的其實那天我也看到夫人,但是我裝作沒看見,一直低頭扒飯,好避開打招呼的機會。從此以後,每當我想到那件事,心裡就開始有了變化。

 

那天在旁邊聽他說話的人,全都跑來問我:「他說的都是真的嗎?」外子也高興地眉開眼笑,一直稱讚我:「妳真可愛,做得很好。」後來他常想起那件事, 想到「她竟然替我付了餐費,以前的事應該已經釋懷了吧。」

 

一百五十美元的餐費讓我們之間長久以來的傷口癒合,關係也自然而然地變好了。若非神的命令,這事根本不會發生。我明白單靠自己的意願無法辦到,這件事成為我們和他和解的起點。

 

自從我幫他付了餐費,心中對他的憎恨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從神來的平安,比起和解,這是更大的恩典。神讓我做這件事,不是為了他,乃是為了我的益處。

 

神要我們做的事,就要立刻順服。神的命令有時會令我們難以理解,感到根本沒有必要順服,或有些不自在與不甘願,那是因為不明白神的心意而倍感辛苦。話雖如此,我們順服神,必然蒙福。

 

只要順服,神會引領我們走最好的路。難道神要我們順服,是為了加重我們的重擔及困苦嗎?當然不是。當神要我們順服的時候,就是我們期待美好的事發生之時。凡忍耐順服的,必能結出豐盛的果子!

 

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

 

文章摘錄自《傳遞幸福的郵差》/ 金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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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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