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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話語是完全的,它包含了屬靈生命所需要的一切。(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耶和華的律法完備,能甦醒人心。」(詩19:7)

 

神能夠藉著祂的話語,將你轉化為祂要你成為的那個人。

 

今天許多人懷疑聖經是否有能力處理人心靈和思想上較深層次的問題。 他們說,聖經可能對某些表面或「靈性」問題有所幫助,但對於現代人更複雜的心理問題來說,它過於簡單而且並不足夠。 然而,事實是,最好的心理學所能夠做的是改變外在的行為,但它無法救贖和轉化靈魂。 只有神藉著祂話語的力量才能做到這一點。

 

這就是詩篇19:7背後的真理,它稱聖經為「主的律法」,從而強調其教導性質。 聖經是神對人的所有指示,無論在信條(我們相信什麼)、性格(我們是什麼)、還是行為(我們做什麼)方面。

 

主的律法是「完全的」。 這是一個常見的希伯來詞,指的是完整性,完全性、或完備性。 解經家阿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寫道,「(聖經)在它的完全性上一無所缺;它沒有欠缺什麼以致它可以成為該成為的。作為神真理的啟示,它是完全的;作為行為的準則,它是完全的它是絕對正確的;它是神以祂完善的智慧為人的需要而寫的;它是一個無誤的行為指南。在它裡面沒有任何東西會導致人們犯錯或犯罪;沒有任何東西是人必須知道而在聖經裡找不到的。」

 

人的道理是不完全的,但神的話語是完全的,它包含了你的屬靈生命所需要的一切。它是如此全面,以致它能使你的靈魂甦醒。也就是說,它改造、復興、滋潤、以及轉化你的每一個部分,使你成為神要你成為的那個人。

 

既然神的話語能夠解決你的每一個需要,就不要再依賴那些毫無作用、人的辦法。屬靈爭戰使用的是屬靈的武器,而不是屬肉體的技巧、理論、或療法(哥林多後書10:4)。

 

譯自“Drawing Near: Daily Reading for a Deeper Faith”

文章授權/七千人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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