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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號公投案正方代表曾獻瑩。(畫面來源/影像擷取自中選會直播畫面)

緊接著下午四點到五點開始第十一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公投辯論。由劉嘉薇委員主持,正方是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反方是台灣伴侶權益聯盟代表莊喬汝女士。

曾獻瑩強調,第十一案公投針對的不是全部的性平教育,而是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的施行細則第13條:本法第17條第2項所訂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他說:「公投提案是針對施行細則,裡面同志教育的部分應該要有點控制。」

 

他現場拿出多本國中課本,秀出當中的性別光譜、可以自己選擇性別、變性的可能…等等。「國中小不應該實施同志教育的理由,是保護兒少身心健康,尊重家長教育選擇權。爭議內容和不合理現象應該被拿掉,因為現在的同志教育教導多元性別、男生可以變女生、可以自己選性別。這不適合我們的孩子,我們要教的是──讓他們喜歡並接納自己。」

 

其中一本課本內容這樣寫:我是女生,但是我不喜歡,希望有一天我可以成為真正的男生。曾獻瑩質疑這一段,適合孩子嗎?另外,「國中孩子正在經歷快速的青春期,正在一個不成熟的狀態,教導孩子多元情慾可能會造成困擾。」女生和女生要好、男生和男生關係親密的年紀,要引導他們認為自己可能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嗎?

 

「過去台灣所有縣市內,總共有13個縣市議會有家長團體出來抗議,表示不正當混亂的性教育不應該進入國小國中…這是主流的民意,希望政府可以重視。」

 

曾獻瑩列下十二年國教課綱與性平教育有關的一部份,國小的性別平等教育主題是:「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多樣性的尊重。」其中不乏讓家長憂心的內容。

曾獻瑩指出,這是十二年國教課綱的內容,並強調自己不同意的是不適齡的性教育,並非反對性平教育。(畫面來源/影像擷取自中選會直播畫面)

辯論反方莊喬汝則說,教育部早就出來澄清:「小學三年級教保險套?沒有。小學四年級教自慰?沒有。小學五年級教多人性行為?沒有這個內容。這就是假消息。」對於之前在課堂教授保險套的高雄老師劉育豪,莊喬汝強調幸福盟不斷避談一件事:「那位教師在教授前,取得每一位家長的同意,這就是性平教育的狀況。」

 

曾獻瑩回答,一份家長同意書能寫得多詳細?並質疑家長真的能接受孩子在學校接受不適齡的性平教育嗎?「(教育部的澄清稿)比不上一本一本的課本,孩子在學的不是教育部的新聞稿,是實際在課堂上學習到的東西。」

 

莊喬汝說,自己希望接受性平教育的孩子能尊重不同性傾向和性別氣質的人,讓「葉永鋕事件」不再發生。曾獻瑩為此再次說明,他們提出的公投並沒有反對全部的性平教育,包含絕對不能歧視性少數或不同性傾向的孩子,「我們只是針對國中小有爭議的部分,擔憂變成性解放教育;我們反對的是不適齡,不適合孩子年紀的同志教育,不能動不動就說我們是謠言和抹黑。」

 

葉永鋕事件要重視的是品格教育和家庭教育,不同性別氣質、性傾向、身材和個性都可能成為被霸凌的原因。「灌輸給孩子複雜的性知識不等於尊重,透過品格和家庭生命教育,告訴他尊重不同的生命個體:男生比較陰柔不可以罵娘娘腔、女生有陽剛氣質不能罵男人婆,這是我們的觀念。」

 

「我們支持的是性平教育回到正軌。尊重同性戀者權益,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可以變性,這是不行。這是重視孩子的教育,我們不是排斥不同性別特質的人,我們絕對是保護,(這)也不在我們的主文內。」

反方代表台灣伴侶權益聯盟代表莊喬汝女士。(畫面來源/影像擷取自中選會直播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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