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幸福聯盟在24日公投三案全數過關後,再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按照公投法於三個月內回應公投結果─七百萬人民的聲音。除了回應司法院長許宗力昨日聲明「公投不能牴觸748號釋憲」、同性伴侶仍享有婚姻平等之自由,也澄清這幾天的謠言,同性伴侶專法保障是必要的。針對第10、12案,曾憲瑩也解釋後續修法動作。
幸福盟在26日公投開票後首次召開記者會,曾憲瑩解釋第10案的後續修法行動。(攝影/記者莊堯亭)
公投三案過關,平均有700萬票,最高票有765萬票,幸福盟理事長曾憲瑩強調這個數字「甚至比總統得票數還高」。五年前的今天,幸福盟帶著30萬人站出來反對多元成家,「人民已經在婚姻家庭制度上作了清楚的選擇,也在下一代教育上作出決定,接下來球在政府上,人民正睜大眼睛看執政團隊是否有要認真負責的落實人民的決定。」此外,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也到記者會現場支持。
「公投過了一個禮拜後,還是有各式帶風向的狀況說公投應該要怎麼做,還有人主張公投是違憲,並且不照公投來做。」曾憲瑩強調公投是人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他代表七百萬選票發聲,也依照公投成立修法和監督小組,並依序解釋三案。
幸福盟秀出三案公投的通過票數,強調票數甚至比總統得票數還高,政府絕不可忽視七百萬人民的聲音。(攝影/記者莊堯亭)
第10案屬立法原則的創制,幸福盟主張修改民法972條條文,本來是「婚姻由男女雙方自行訂定」,要多加一條「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曾憲瑩呼籲政府「直接以公投主文來修改條文」,不能有違反七百萬聲音的模糊空間。
至於第11案,依照公投主文和提案理由書,要求教育部盡快落實。曾憲瑩說經過一個禮拜,還沒有聽見教育部具體的回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其中強迫國中小學習同志教育的條文必須馬上廢除,並且重新檢視國中小的教材和教科書,包含校外團體進校教學、108課綱都要重新審視。」幸福盟不想再聽到教育部會繼續施行這樣的教育,「我們沒有反對性別平等教育,而是在國中小年紀不要強迫學習多元性別和多元情慾的教育。」
曾憲瑩解釋第11案的後續行動。(攝影/記者莊堯亭)
第12案有640萬張同意票,同樣屬立法原則的創制。「要訂定同性共同生活法,主張適用同性可以成家,是用家屬的關係,在醫療和財產上做相關的規定。」但這卻不是同性婚姻,因為已經在民法規定婚姻限定一男一女。
「下一代幸福聯盟第12案並不是要推動同性婚姻。」曾憲瑩多次強調。不是同性婚姻,無論是專法或專章,但不能和民法的婚姻有混淆。
第12案通過後,代表要開始修法,曾憲瑩強調絕對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同性共同生活法。(攝影/記者莊堯亭)
幸福盟理事長曾憲瑩第12案的修法動作,強調會按照公投的民意結果依法進行,也澄清絕對沒有公投通過、仍然不給專法的情況。(攝影/記者莊堯亭)
曾憲瑩也回應近日有風聲認為愛家公投違憲,「那我要說,司法亂政才是違憲!合你的意,不違憲;不合你的意就違憲...愛家公投是最新的民意,不能隨意說愛家公投是違憲。」公投的理由書和後續作法已經清楚報告,幸福盟強調一切都相當清楚,呼籲立法院迅速落實公投的結果。
賴士葆委員痛批司法院長許宗力「根本沒有資格當司法院長」,並呼籲支持愛家公投的朋友繼續努力,如果政府依然罔顧民意,他說:「(未來)就公投廢釋憲748號解釋,三個月內(政府)不回應(公投結果)內閣全部辭掉。」
費鴻泰委員則說,創制權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政府)沒有不接受的道理,不容許許宗力說三道四。公投法規定得很清楚,三個月內行政部門必須處理...11月24日出來的就是結果,不是民意調查,是人民、母體做出的決定。」認為總統蔡英文和行政院長賴清德要尊重投票結果。
幸福盟的修法總顧問曾品傑教授解釋第12案的後續修法,也回應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日拍板定案的決議:尊重公投結果不修民法,另訂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權益,也就是所謂的《同性婚姻法》。曾品傑說這仍然是違反公投決議,因為公投12案主文很清楚,超過七百萬人同意的是以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生活權益,並且只限兩人、不包含親子關係。
「公投通過後的落實是執政黨!」曾憲瑩表示,七百多萬投票人民都在看政府要怎麼做,「人民的決定,執政黨要負最大的責任。」
幸福盟修法總顧問曾品傑教授解釋第12案的修法方式,一定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強調不會是「同性婚姻法」。(攝影/記者莊堯亭)
賴士葆委員痛批司法院長許宗力罔顧民意,強調愛家公投就是台灣人民的聲音,應在三個月內正式回覆、不可延宕。(攝影/記者莊堯亭)
費鴻泰委員到場表達對公投三案的支持。(攝影/記者莊堯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