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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落實公投,也提出三案公投通過後的後續動作。(攝影/記者莊堯亭)

下一代幸福聯盟在24日公投三案全數過關後,再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按照公投法於三個月內回應公投結果─七百萬人民的聲音。除了回應司法院長許宗力昨日聲明「公投不能牴觸748號釋憲」、同性伴侶仍享有婚姻平等之自由,也澄清這幾天的謠言,同性伴侶專法保障是必要的。針對第10、12案,曾憲瑩也解釋後續修法動作。

 

幸福盟在26日公投開票後首次召開記者會,曾憲瑩解釋第10案的後續修法行動。(攝影/記者莊堯亭)

公投三案過關,平均有700萬票,最高票有765萬票,幸福盟理事長曾憲瑩強調這個數字甚至比總統得票數還高」。五年前的今天,幸福盟帶著30萬人站出來反對多元成家,「人民已經在婚姻家庭制度上作了清楚的選擇,也在下一代教育上作出決定,接下來球在政府上,人民正睜大眼睛看執政團隊是否有要認真負責的落實人民的決定。」此外,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也到記者會現場支持。

 

公投過了一個禮拜後,還是有各式帶風向的狀況說公投應該要怎麼做,還有人主張公投是違憲,並且不照公投來做。曾憲瑩強調公投是人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他代表七百萬選票發聲,也依照公投成立修法和監督小組,並依序解釋三案。

幸福盟秀出三案公投的通過票數,強調票數甚至比總統得票數還高,政府絕不可忽視七百萬人民的聲音。(攝影/記者莊堯亭)

10案屬立法原則的創制,幸福盟主張修改民法972條條文,本來是婚姻由男女雙方自行訂定,要多加一條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曾憲瑩呼籲政府直接以公投主文來修改條文,不能有違反七百萬聲音的模糊空間。
 

至於第11案,依照公投主文和提案理由書,要求教育部盡快落實。曾憲瑩說經過一個禮拜,還沒有聽見教育部具體的回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其中強迫國中小學習同志教育的條文必須馬上廢除,並且重新檢視國中小的教材和教科書,包含校外團體進校教學、108課綱都要重新審視。」幸福盟不想再聽到教育部會繼續施行這樣的教育,我們沒有反對性別平等教育,而是在國中小年紀不要強迫學習多元性別和多元情慾的教育。

曾憲瑩解釋第11案的後續行動。(攝影/記者莊堯亭)

12案有640萬張同意票,同樣屬立法原則的創制。要訂定同性共同生活法,主張適用同性可以成家,是用家屬的關係,在醫療和財產上做相關的規定。這卻不是同性婚姻,因為已經在民法規定婚姻限定一男一女。

 

下一代幸福聯盟第12案並不是要推動同性婚姻。曾憲瑩多次強調。不是同性婚姻,無論是專法或專章,但不能和民法的婚姻有混淆。

第12案通過後,代表要開始修法,曾憲瑩強調絕對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同性共同生活法。(攝影/記者莊堯亭)

幸福盟理事長曾憲瑩第12案的修法動作,強調會按照公投的民意結果依法進行,也澄清絕對沒有公投通過、仍然不給專法的情況。(攝影/記者莊堯亭)

曾憲瑩也回應近日有風聲認為愛家公投違憲,那我要說,司法亂政才是違憲!合你的意,不違憲;不合你的意就違憲...愛家公投是最新的民意,不能隨意說愛家公投是違憲。公投的理由書和後續作法已經清楚報告,幸福盟強調一切都相當清楚,呼籲立法院迅速落實公投的結果。
 

賴士葆委員痛批司法院長許宗力根本沒有資格當司法院長,並呼籲支持愛家公投的朋友繼續努力,如果政府依然罔顧民意,他說:「(未來)就公投廢釋憲748號解釋,三個月內(政府)不回應(公投結果)內閣全部辭掉。」

 

費鴻泰委員則說,創制權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政府)沒有不接受的道理,不容許許宗力說三道四。公投法規定得很清楚,三個月內行政部門必須處理...1124日出來的就是結果,不是民意調查,是人民、母體做出的決定。」認為總統蔡英文和行政院長賴清德要尊重投票結果。

 

幸福盟的修法總顧問曾品傑教授解釋第12案的後續修法,也回應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日拍板定案的決議:尊重公投結果不修民法,另訂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權益,也就是所謂的《同性婚姻法》。曾品傑說這仍然是違反公投決議,因為公投12案主文很清楚,超過七百萬人同意的是以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生活權益,並且只限兩人、不包含親子關係。

 

公投通過後的落實是執政黨!」曾憲瑩表示,七百多萬投票人民都在看政府要怎麼做,「人民的決定,執政黨要負最大的責任。

幸福盟修法總顧問曾品傑教授解釋第12案的修法方式,一定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強調不會是同性婚姻法。(攝影/記者莊堯亭)

賴士葆委員痛批司法院長許宗力罔顧民意,強調愛家公投就是台灣人民的聲音,應在三個月內正式回覆、不可延宕。(攝影/記者莊堯亭)

費鴻泰委員到場表達對公投三案的支持。(攝影/記者莊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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