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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經常牢記著,神對我們的愛護和友善一直是,並將永遠是。(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

「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5:11)

 

當一個任性、反叛的年輕人與他或她的父母和好之後,總有可能這個年輕人會故態復萌。 他或她將再次與父母疏離。 當然,這疏離是自己造成的,但儘管如此,這疏離是真實的。 事實上,第二次父母的不快可能會更強烈。這指出人與人的和好以及我們與神的和好,兩者之間存在顯著的差異。

 

我們與神的和好是永久不變的。因為基督為我們成就了它,所以它永不可能被撤消。雖然即使作為信徒,我們會繼續做那些本身令神不悅的事,但我們永不可能回復與神疏離的狀態。為著基督的緣故,神總是會接受我們。甚至當神認為有必要因著我們的持續不服從而管教我們時,祂這樣做總是出於愛的緣故,為要使我們重新回到服從的路上(希伯來書12:4-11)。

 

事實上,與神和好確實並必定影響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得救的本質保證我們不會繼續處於一個恆常犯罪及反叛神的絕對狀態。祂不僅拯救我們免於罪責和隨之而來的疏離;祂還將我們從罪的統治中拯救出來,並繼續作工使我們逐漸擺脫罪在我們生活中的纏擾。然而,在神的工作和我們與內住的罪的鬥爭中間,我們必須經常牢記著,神對我們的愛護和友善一直是,並將永遠是,基於基督作為我們的代表和替代,為我們所做的客觀工作。藉著祂兒子的死,我們已經永遠與神和好了。

 

譯自”Holiness Day by Day”

(文章授權/七千人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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