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受邀到一個教會講道,負責人告訴我,當天會來一些慕道友,希望我講一些信徒和非信徒都能聽的信息。經過考慮,我決定講「作基督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信息中結合了我個人的生命經歷,指出所謂作基督徒的意義委身於神、按祂的旨意生活,並為此而付代價。
講完之後的問答環節,有一個慕道友舉手發問,從她的臉上可以看到我講的信息令她充滿困惑:「我以前都是聽到人說信耶穌怎麼好、怎麼好,可是今天你卻說,信耶穌又要順服神的旨意,還要受這麼多苦……好像信耶穌跟我想的不一樣?」
我聳了聳肩,說:「我不想為了讓你更容易信耶穌,而不把作基督徒的真正意義告訴你。」意思就是:「我不想『騙』你信主!」(註:如果你覺得「騙」字太強烈請見諒,它是帶引號的)在會後的私下交流中得知,這女子以前去過教會,後來隨從了佛教,直到最近才回到教會,但她承認自己未相信耶穌。
坦白說,有些佈道信息(無論是講台或個人佈道),的確讓一些人在信主之後有「被騙」的感覺,儘管應該不多人會如此毫不客氣的直說。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告訴慕道友信耶穌死後會上天堂、人生會有平安喜樂,而且要得這一切的福氣什麼都不用做,只要「信」就可以了。等他信了主之後,才發現「上了賊船」,原來信耶穌還要聚會、要奉獻、要遵從神的話、要傳福音、還要為信仰受苦,可是已經「後悔」來不及了!
我知道,基督徒這樣做是出於好意。我們曉得福音就是最好的消息,巴不得他們快快接受,不要被信主後的種種要求或一些聽起來「負面」的消息阻擾,反正那些東西可以在信主之後再慢慢解釋。可是,這樣好嗎?
看看耶穌,祂倒是完全沒有迴避這些議題: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七21)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
……
我們擔心有人聽了真實和完整的福音而不願意信,耶穌一點也不擔心。到底我們是信自己的邏輯和判斷,還是我們相信真福音的大能?即便可能我們簡化了福音的內容的確讓信主的數目更快速提升,但這些人真是耶穌基督的門徒嗎?我們可能以為作「基督徒」和作「基督門徒」是兩回事,聖經倒不是這麼說的。難怪教會中很多人都只是來聚聚會而從不認真思考如何跟隨主。雖然也許牧者在主日信息中偶爾會提到,但他們還是選擇相信兩者的關係不是必然的。「因信稱義」被誤解和誤用的含義,早已在信徒心中根深蒂固。
我不是否定信耶穌有「好處」,但其實,認識創造我們的神,本身就是最大的「好處」!而那些所謂平安、喜樂,以及神的看顧保守等信息,根本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它們是在經歷人生的現實和苦難當中提煉出來的深層素質。
或許有人會問:「要真的這樣講福音,有人會信嗎?」筆者敢坦然無懼地說,也許不會有什麼我們想要的「大豐收」,但絕對會!我就是這樣講的。
真正的復興(而不是人所想像的復興),從尊重真理開始。
(文章、圖文授權/蔡頌輝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