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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小陳開著車,載著太太與小孩出遊。一路上欣賞著鄉間景緻、邊與家人閒聊邊開著車,既不趕路車速也不快,突然遠遠的看到一位老婦人竟小跑步故意往馬路上衝。小陳見狀一陣急剎,小陳知道並未撞上老婦人,可是,沒想到這位老婦人竟惡人先告狀,故作受傷狀還高聲哀叫了起來,說腳被小陳的車子壓到了,並開口強行索賠要5,000元,小陳不願當冤大頭,一面關心老婦人的狀況,一面要太太打電話報警處理並趕快叫救護車。不料,就在太太打電話報警的時候,老婦人就趁隙逃走了…..

如果碰到突發的車禍情況,我們要怎麼一方面幫助別人,另一方面又正確保護自己呢?其實對於車禍事故,只要我們不是故意去撞人,也沒有過失的話,並做好必要的法律程序,就不用過多的擔心。至於車禍發生原因,可以交由肇事鑑定單位(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等單位)來鑑定責任的歸屬,所以行人和車輛碰撞,也不一定完全都是車輛的責任。像上述案例中的那位老婦人,似乎是自己故意去撞車子,甚至也沒有受到傷害,卻來向駕駛小陳要錢,碰到這樣的情形我們到底要如何處理?而那位老婦人假裝受傷有沒有犯罪呢?

 

在法律上有所謂的詐欺罪,就是詐欺犯塑造出一個假的故事來騙人,目的是在騙取財物、金錢;就像是老婦人如果根本沒有被車子壓到,但是卻演得好像自己已經被車子壓到受傷,還跟小陳說你車子壓到我了所以要賠錢,如果小陳誤以為自己開車真的壓到人了,把錢交付給她,老婦人這樣子的行為在法律上就會被認定是詐欺犯。因為被車子壓到是多麼疼痛的事情,如果老婦人受傷,卻不等救護車來,還能自行單獨快走的離開,或是有其他證據能夠顯示老婦人確實沒有被車子壓到,卻騙小陳說被他的車壓到,就能證明這位老婦人有詐欺的行為。

 

當然,我們知道,在車輛行進中有各式各樣的狀況,所以我們不要害怕報警或請救護車來處理,因為如果按照法律標準程序處理,一方面符合立刻救護傷患,道德良知上不會過意不去,法律上也可符合自首的要件,責任會減輕;另一方面,如果有警察在場,除了比較具有公正性以外,也可以申請調閱附近的道路監視器、以及自己的或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來作為保護自己的證據,確保自己不會被詐騙,而且如果沒有報警,說不定事後還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法律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算是蠻嚴重的刑責。所以不管如何,我們開車一定要隨時注意周遭狀況,如果有人說你撞到人了,一定要找警察,才能保護你的行車安全喔!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文章授權/恩典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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