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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畫家Nicolas Poussin所繪《摩西渡紅海》。

17世紀畫家Nicolas Poussin所繪《摩西渡紅海》。

《聖經》裡所謂偉大的人物,也就是希伯來書說的「見證人」,沒有一個是完美的。亞伯拉罕是勇敢的蒙召者,信心之父,連獻上兒子都不猶豫,卻在人性軟弱下跟使女生了以實瑪利。

摩西何等偉大,卻在緊要關頭動了怒氣進不了迦南。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卻在兩性關係上令人大失所望。以利亞是大能的先知,卻幾乎上演晚節不保的戲碼。人畢竟是人,沒有人是完美的,《聖經》留下這些人的軟弱,誠如保羅說:「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唯一沒有過犯的是我們的大祭司耶穌。

但是,這些《聖經》人物的有限,絲毫無減於他們配得的尊敬,因為他們向我們顯露出所有認識神的人必有的核心態度-敬畏。這些見證人,見證上帝如何使用不完美的人,人的軟弱無損於神的愛,神的愛讓人更成熟,更有基督形象。

但別忘了,每個經歷神的《聖經》人物都有共同的特色,就是敬畏神。最典型的是約瑟,《聖經》直接說,約瑟敬畏神,不敢在兩性關係上得罪神。大衛雖然長期在兩性關係上掙扎,但是當上帝透過先知責備他,他清醒過來,立即在神面前悔改而且願意承擔後果,不敢逃避。

幾乎每個見證人都讓我們看到不同敬畏神的方式。然而,這個重要的信仰元素卻正在消失中,《聖經》說神是輕慢不得的,十誡前四誡其實都在教導敬畏神。敬畏神才會遠離惡事,我們不能只會說「耶穌愛你,我也愛你」,然後期待像哈利波特一樣,有護身麋鹿長相左右。

神的愛裡有真理,祂不是聖誕老公公留著鬍子對我們微笑,然後指著襪子,要我們猜是什麼禮物。

你可能不知道摩西跟神「裝肖」(台語)差點被神殺了。事情是這樣的,當上帝在焚而不毀的荊棘裡向摩西顯現的時候,摩西驚奇之餘卻有些推托,說自己不善言辭,這種態度讓上帝大為光火,想要殺他。

上帝要摩西執行任務,他抗拒,神大可興起別人,正如以色列人不讚美,神就說,「信不信我從石頭當中興起讚美的子民。」有時候,神很樂意讓我們見識祂多麼有個性。

整本《聖經》有時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幽默,但也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嚴肅,你跟祂不夠熟,太過憑直覺,有時候自以為裝可愛會變成嘻皮笑臉,自以為跟神撒嬌會變成不知好歹。

摩西後來就是跟神混熟了,有一種默契,所以敢要求親眼見神,神也非常大方的「拉背」讓摩西盡可能感受到近距離的極限(若真的直接給你看,神的光會讓你的肉體死翹翹),這是非常感人的例子,因為摩西在出埃及的過程充分展現對神的敬畏,神也不吝於展現親和。

16世紀畫家Carracci 所繪《聖母馬利亞》。

16世紀畫家Carracci 所繪《聖母馬利亞》。

另一個例子是但以理,他跟朋友是何等敬畏神的一個人,寧願進火窯跟獅子坑,都不願意得罪神,結果,神就因他的禱告而來,不吝於向他顯現。亞伯拉罕就不必說了,上帝要毀滅所多瑪以前直接說「要做的事怎能不告訴朋友」,因為亞伯拉罕敬畏神到敢獻上兒子。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因著敬畏神,將天使的話存記在心,她的名言就是「我心尊主為大」。什麼是敬畏,敬畏就是知道該懼怕神,該順服神。你有多認識神,就有多敬畏祂,不懂敬畏是因為不認識神,卻以為跟祂很熟,連得罪神都不知道,非常危險。

在分錢給僕人的比喻中,5千兩也好,2千兩也好,他們得到主人的肯定是一樣的。《聖經》說,主人在乎的是良善與忠心,而非恩賜與能力,所以不要跟神「牽拖」說「我只有1千兩,你找別人。」小心他會翻臉。

自以為是5千兩,看別人是2千兩保證「引起殺機」。在那個比喻中,大家都在猜想彼此是幾兩,這都是得罪神的事,只有神知道我們是幾兩,我們既然有本事給自己標價,就理所當然給別人標價,然後就開始競爭比較,然後外面還要刻意包一層「彼此相愛」的外皮,簡直要氣死上帝。

這個比喻是說,多給誰就向誰多要,神是公平的,大家不要瞎猜瞎比,你5千就會賺5千,也賺不了6千,賺6千唯一的原因就是你本來就領6千,自己數學不好,算成5千,結果賺了6千還洋洋得意,笑死人。

你真的認為這段經文是告訴我們世人分成「優秀」、「不錯」跟「平庸」三種?還是你認為基層、中產跟菁英的分類法就是從這段經文來的?當然不是!這段經文談的是活著的態度。神太認識我們了,我們唯一能回應給祂的就是敬畏的態度,有了正確的態度,能力會自然流露。

又惡又懶是因為曲解了主人,自以為很了解主人,還評論他「沒有種的地方要收」,這種對主人的不滿,就是魔鬼不再是光明天使的主因。舉分錢給僕人作例子,只想提醒大家,「不認識真理,不會有敬畏」。敬畏是每個基督徒畢生學習的功課,因為真理是用一生去經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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