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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適婚年齡者,卻仍未有對象的單身朋友,難以避免「關心」眼光,雖然一個人的旅行也不錯!(照片來源/Shutterstock)

教會對待單身太嚴厲嗎?除非你身在其中,不然是難以感同身受的。經常探討兩性議題的基督徒暢銷作家普雷斯頓‧斯普林克爾(Preston Sprinkle)提出他的看法,他表示若回頭看看基督教文化,會發現我們現在似乎太過高舉婚姻,或說,偶像化婚姻?

你是否見到一個可愛的女孩,便會立刻反應:「有沒有男朋友?不然幫你介紹。」或是見到一個貼心暖男,心中也萌生「將來肯定是好先生」這類的想法呢?沒錯,這正是我們普遍的文化反射,一遇到適婚年齡的弟兄姊妹,便迫不及待要把人家送做堆。

 

若年屆30,尚未有對象,開始就會有人帶著懷疑眼光,看待單身弟兄姊妹,是哪裡不對勁兒?或是眼睛長到頭頂上?因為大多數人都認為,你若已發揮了全部潛力,又沒有做甚麼偏差決定,你應該要結婚了才對。

 

這時父母也會開始施加壓力,因為父母也將面對周圍親友表達的「關心」。

 

在聖經新約中,單身雖然被高舉,但在我們所處的社會,不僅僅是台灣,在其他我們所熟悉的國家中,維持單身,仍然是較不被鼓勵的選擇。

聖經中的單身

在舊約時代,幾乎所有人都結婚,並有子嗣,可以將財產承繼下去,甚至律法上規定唯有男丁才擁有財產繼承權利(申命記 25:5-10, 路加福音4:7)。在這樣的制度下便是假設每個人必須結婚成家。

 

但來到新約時代,已有些許改變。主耶穌將舊約中家庭的觀念,加強為教會中弟兄姊妹一家人的概念,祂說:「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 3:33,35;馬太福音12:48-50)。在彼得誇說為跟隨耶穌而將所有拋下時,耶穌曾經這樣回答:

 

「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門徒生活可能要你犧牲家庭,然而成為門徒正是代表著,你將得到一個新的大家庭-在主內的弟兄姊妹、母親與父親。

 

主耶穌認為,所有基督徒,不論已婚未婚,都是家人。不只像家人,我們是真正的家人。

 

使徒保羅曾對婚姻輕描淡寫,卻加強了單身的好處。在哥林多前書7:28中保羅說過: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哥林多前書7:38再度提到: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只要行在主的真理路上,單身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將有更多時間服事神。(照片來源/Shutterstock)

 

教會中的單身

斯普林克爾認為現在教會普遍把單身看做一種「令人同情」的身分,把結婚看做必要人生經歷之一。表面上這個訊息或許並不明顯,卻是有意無意,低調存在於教會的空氣中,雖然說者無心,單身朋友聽到這句話,卻可能感覺刺耳:「你若結婚,再生2個小孩,這樣會更加完美。」我們其實應該要尊榮身旁的單身朋友,因為保羅說過,「這樣更好。」

 

婚姻,也可能只是我們在世上的短暫火花,我們生來即孤單一人,獨自過了二三十年,許多人結束單身進入婚姻,或被賦予經營婚姻的責任來榮耀神。但已婚的人也可能因離婚或喪偶而恢復單身,我們最終都將以單身狀態回到天家。

 

在最後我們也不會是孤單一人,因為在永恆的路上,神將與我們同行。

 

然而,婚姻也帶來了誘惑與試探,挫折還有其他許多人不願面對的問題。婚姻真的可以終結寂寞與孤獨嗎?或可以安慰你對性的渴望嗎?事實是,沒有人能斬釘截鐵給你答案。單身非「公害」,兩人生活雖可相互扶持,但也需要經營智慧。關係中若缺少了愛與包容,再速配的兩人也是枉然。

 

(文章來源/ relevantmagaz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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