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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團體強烈呼籲教育部應依法實現公民投票第11案之內容,以保護國民中小學學生之身心健康與人格形塑。(照片/下一代幸福聯盟 提供)

下一代幸福聯盟與家長和兒少關心團體(簡稱:聯盟團體)於今天下午一點30分,在教育部前舉辦「下一代幸福聯盟暨家長與關心兒少團體聯合記者會」,聲明「公投十一案就是全民共識!教育部應依法執行公投結果!」

聯盟團體指出,去年11月24日公投之後,包括下一代幸福聯盟與家長和兒少關心團體等團體,不斷與教育部進行溝通,籲請該部落實公投結果,但是教育部今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諮詢會議】,不但邀請素來與公投結果立場衝突的團體與會,甚至將其提案納入「諮詢」內容,突顯教育部未了解全民不希望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仍透過各樣操作矇騙家長及社會大眾,強迫國中小學生接受同志教育的相關內涵,企圖在公投後仍推動多元性別、多元情慾,換湯不換藥的同志教育。

 

聯盟團體向教育部提出三項訴求:

 

1. 教育部應立即發函停止國中小教授同志教育,並廢止相關規定:

 

聯盟團體代表指稱,公投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獲得了708萬的同意票。

 

這項公投案屬於重大政策之複決,根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既然公民投票為全國人民直接民權之行使,投票結果通過即代表這是全民共識,總統及權責單位(教育部)即應依照提案內容執行相關法令、行政措施之必要修正與增刪。

 

聯盟團體表示,公投11案通過後,教育部卻倒行逆施,多次諮詢之前反對公投11案之團體及學者專家,並以其說法對外回應,而且依教育部今日(3月12日)召開之施行細則草案會議資料顯示,該部會議繼續廣邀強烈支持同志教育之團體及委員,亦可見保留「同志教育」之修法版本,顯見教育部並不願意依公投法實現第11案之內容,顯有違法之虞。

 

2. 勿玩文字遊戲,勿以多元性別、多元情慾偷渡同志教育:

 

聯盟團體代表強調,公投11案理由書已清楚說明實現本公投案內容之必要處置,是為了避免兒少接受不適齡之性平教育,妨礙其身心健全發展。該部應該:(1)「廢止性平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定之同志教育」。(2) 對國民中小學全面檢視、刪除依性平法施行細則13條同志教育所發展之課程綱要及課程內容,包括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不適齡之內容。(3)對國民中小學全面檢視、刪除依性平法施行細則13條同志教育所發展之教學法及教材。

 

聯盟團體嚴厲指出,然而教育部所蒐集、提出討論之修正版本或者保留「同志教育」,或者將原「同志教育」文字改成換湯不換藥的「認識與尊重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特質之教育」,近日僅透過國教院僅對外宣稱課程綱要並不包括「同志教育」四個字,顯然並未完整了解公投之內容,抑或擺明不願遵守公投內容。

家長協會代表嚴厲指出教育部以多元性別、多元情慾偷渡同志教育。(照片/下一代幸福聯盟 提供)

 

3. 幸福盟之修正版本主張回歸防治校園霸凌之初衷:

 

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修正,幸福盟主張應回歸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意旨,即防治校園霸凌之初衷,以「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取代夾帶各種傷害兒少健康內容的「同志教育」,並釐清相關名詞定義以避免混淆兒少觀念。

 

聯盟團體強烈呼籲教育部應依法實現公民投票第11案之內容,以保護國民中小學學生之身心健康與人格形塑,共謀教育之良性發展。

 

參與記者會團體包括:下一代幸福聯盟協會、新時代女性兒少福利關懷協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高雄市家長協會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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