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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位盲人律師李秉宏,任職於法律扶助基金會10餘年。他感謝神:「無論如何我都要感謝主,因為既然有機會,我就要感謝祂。能力都不是來自於我,是來自上帝。」(攝影/記者林葶熙)

正在熱映的一部改編工殤案件的電影「盲人律師」,其中主角就是以台灣首位盲人律師李秉宏為雛型。真正的他,是如何考上僅只有8%機會的律師執照、並在有限能力下,藉著神參與在這起重大工殤案的訴訟官司?

李秉宏為台灣首位考上律師執照的視障者,同時也曾參與在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RCA工殤案)。此案件被列為司法上重大案件,雖有許多媒體將焦點放在其身上,然而真正成就這一切事的推手,是這位大有能力的神……

李秉宏因早產而視網膜發育不好因而導致眼盲,但這不成為他的障礙。左圖為李秉宏與父母合影,右圖為李秉宏一家人。(照片提供/李秉宏)

不因「眼睛」感到自卑 考上僅8%機會的律師執照

「我比較有恩典的是,我從出生到今天,我的視力都是這樣子,沒有什麼變動。」李秉宏因早產導致視網膜發育不佳,左右眼視力分別為0.03、0.01,然而視力卻不成為他的阻礙,也不因此感到自卑。父母皆為屏東人且家境不錯,因此他從小生活優渥,父母也經常大方給予金錢幫助需要的人。

 

就在他國小六年級時,家道中落,曾受其父母幫助的人全離開,更有人請黑道向他們一家暴力討債。此後,家中經濟起落不斷,更經常因工作而搬到不同地方。在這種環境下,使李秉宏看盡人情冷暖,也造就他強勢、想賺大錢、得著名譽的個性。

 

由於眼睛不同於他人,在學習上也花了不少心思。他說到,過去在屏東讀小學時,由於班上導師不知如何教視障生,因此有一年時間沒真正學習。直到國小二年級那年,全家搬到台北居住,才進入啟明學校接受健全的視障生教育,完成國小到高中的教育。

 

1998年,李秉宏透過特殊管道-盲聾生徵試考上大學,然而選填志願的科系相當有限,需有學校科系特別增開視障生資格才可就讀。他坦言,事實上自身夢想是當老師,是因父親期許兒子圓其律師夢而報考法律系。其後,他順利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雖然心中充滿無奈,但仍順著父親的意願就讀。2000年因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獨立、改制為台北大學,他從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

 

由於過去讀書皆是以點字方式,且老師皆有特教背景,學習上並無障礙,但進入大學後,學習方式改為聽有聲書。許多法律教科書文字艱澀,他雖嘗試努力聽懂意思,但經常聽到一半就睡著了。隨著經驗累積,他也找出一套自身讀書方式,除了聽有聲書,他也會將上課內容錄音,再另花時間聽,而通常每個音檔都會聽三次,讓自己能更仔細明白書中意思,聽的同時也會以盲用電腦寫下大綱。

 

畢業後,他緊接著考律師執照,但這就不如之前的考試,並未特別為視障生增開名額。律師執照考上機會僅有8%,他考了三次,終於在最後一次考上。2004年只錄取399位,將近有7、8,000人報考,近5,000人全程考完,他以第128名順利考上律師執照,也成為當時全台首位盲人律師、受到媒體關注。

李秉宏與家人合影。(照片提供/李秉宏)

一件小案子擊潰他塑造多年的強勢個性

在考上律師前,他先是在勞保局擔任接線生,第二份工作則是在考上律師後,因需在事務所實習,學校老師因與當時的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顧立雄律師熟識,而顧律師也有注意到他、有意想幫他安排實習,其後李秉宏就因他到合夥的萬國法律事務所。

 

法律扶助基金會於2004年7月成立,而李秉宏是在2005年9月進入該會,這則是因有永信法律事務所林永頌律師的幫忙。早在李秉宏開始實習前,林永頌律師就曾與其聯繫,因當時他想推動法扶制度,並告訴李秉宏可在實習期間到法扶上班。

 

從實習到正式工作,李秉宏看似一路順遂,卻因一件事重擊他的自信心。初期工作時,他大多處理行政、研究法案、合約等靜態活動,每日經常工作10小時以上。有次朋友因交通事故遇法律問題,請求他的幫忙,但在過程中卻發現,雖然只是一個簡單的小案子,卻有一部分他完全幫不上忙,頓時感到非常挫敗。

 

那段時間,他非常害怕聽見人叫他「李律師」,認為自己是有牌卻沒資格的律師,不斷有負面聲音在心中徘徊:「我感覺自己進來忙了一年多,但是好像什麼忙都幫不上,沒有幫上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信主後,李秉宏委身於教會、跟隨神,更擔任教會管弦樂團的長笛手。(照片提供/李秉宏)

發現「祂」一直都在 開啟人生新篇章

當時李秉宏受同事曾星富(現為斗六福氣教會牧師)的邀約,到教會看他演的舞台劇。當下他只是單純捧場,沒想到戲劇卻深深打動他的心,似乎隱藏在內心多年的傷痛都被恢復了。

 

這更讓他想起,原來「祂」一直存在其生命中:從小家庭是天主教背景,對耶穌、十字架不陌生,但並不明白其中意義;大學時曾受學姊邀約到團契,但因心思放在課業、交友、玩樂、考律師執照,未認真思考信仰問題;在職場上,經歷許多不愉快的事,而同事邀他進教會…。

 

當下讓他認知到:「我需要上帝。」

 

他分享,進教會聽到的第一篇道是天國八福,其中一句話深植其心: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4)心中所有壓抑得著釋放,更確信這是位真神,並在2007年7月受洗成為神兒女。

 

他在受洗沒多久,10月初公司附近發生車禍,一輛摩托車與發財車相撞,摩托車飛彈、撞倒正在等路口信號燈的他,當下立刻失去意識、頭部不斷流血,同事曾星富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急救。經診斷,他的頭骨斷裂、不斷流血險些喪命,待在加護病房一週後,轉往普通病房,一個月後順利出院。出院時醫生說到:「你的病會好,是因為你的上帝救了你!」就是因當時頭部不斷流血,才沒血液堆積在腦中,而且大腦也沒因傷受到任何影響,「這件事情讓我更相信是『神的保守』。」

盲人律師李秉宏分享。(攝影、剪輯/記者林葶熙)

神用有限的他 使眾人看見神的無限

成為律師後,李秉宏非常渴望能站上法庭,但因需用眼看筆錄、證物等,這些成了他站上法庭的限制。但卻在2008年底,他受林永頌律師的邀請,加入司法上重大案件-RCA工殤案被害方的律師團。這使他感到非常開心,同時也倍感壓力。

 

這起案件的緣由是因RCA工廠1992年關閉後,許多女工相繼罹癌,1998年組自救會,2004年起訴公司。訴訟過程因一些問題,導致案子徘徊在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間有將近2年之久。被害方的辯護律師是一名懷孕的律師,而另一方則有8位律師,一名記者對此看不下去、告知林永頌律師,法扶才接手這個案子,2007年成立律師團。

 

由於這起案件太特別,他認為自己能成為律師團一員已是不易的事,內心充滿感激,盡力完成團隊所分配的事,研究法案、法庭上要詢問的問題等。他分享,在更一審的最終言詞辯論庭,所有律師皆有機會發表意見,當時他也針對幾個爭論點來陳述,一圓站上法庭的渴望。「加入律師團的好處就是分工合作,我不能看,但是別人可以看,感覺現在就是真正的律師了!」

 

從業至今已有14年,李秉宏也接了上千通諮詢電話、接觸許多案件,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而他忠心、真誠的個性,也讓委託人對他相當信任,目前手中也有幾個正在處理的案件。

 

他從未想過自己所簽的第一張委任狀是RCA工殤案,有幸加入律師團隊、參與這起案件。有時他會思考:「為什麼不是別人(加入律師團),是我?」但唯一能想到的答案是「祂讓其實不是能力多好的人能夠共同參與一件事」,也讓眾人看見在這案件上,有一群默默付出的各界人士,集結自身有限的力量,齊心擊倒眼前的巨人,而每個參與者都是英雄。

 

「以前會說:得到榮耀是自己的功勞、想為自己的成就、一直往上爬、有番作為,信主後最大的提醒就是,做什麼事都是為榮耀神。」

 

如今,李秉宏時常以這句經文提醒自己: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不論是考試、加入律師團、上法庭…,他深知一切都是神所給予的機會。「無論如何我都要感謝主,因為既然有機會,我就要感謝祂。能力都不是來自於我,是來自上帝」,繼續期待神如何使用有限的他,彰顯祂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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