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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的奉獻,在乎成全神國度和旨意的付出。(圖/Shutterstock)

經文:腓立比書4:15-20

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我並不求什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奉獻」的內涵應該是一種出於「愛」的付出,是出於良善的動機,無私的付出,以及不求回報的給予。所以奉獻的觀念和行動,往往是人類社會中維繫美好關係的一份力量,也是讓許多人們得到恩典的一份祝福。但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奉獻的觀念和行為最早源自聖經,是人們為了回應對上帝的愛及恩惠獻上感謝,當人們懂得對上帝所賜的萬有感恩與回饋的時候,才會懂得分享、幫助並對身邊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所以在聖經中記載很早的時候,人們就有對神「獻祭」的觀念和行為。顯然,隨著人們受到罪惡的影響,也因為人們偏離了上帝的真理,漸漸地與神疏遠,導致獻祭的動機遭到扭曲而不再蒙神悅納,該隱就是因為獻祭的故而殺了弟弟亞伯。到了摩西時代,人們對於向上帝感恩與奉獻的認知,更是受到長年在埃及宗教文化的影響而蕩然無存,或是早已扭曲偏離了起初獻祭的美善內涵,使得上帝不得不透過頒布律法來教導以色列民,重建他們懂得奉獻與感恩的心態和倫理。

 

然而,以色列民似乎並沒有從獻祭的律法和行為中明白上帝的心意~「讓我們懂得感恩,並遠離罪惡的思想和行為」,反而讓「獻祭」淪為逃避上帝的審判、應付律法的要求、炫耀自己的財富、滿足人的觀感……。直到新約時代這樣的偏差與虛假仍充斥在聖殿和百姓當中,所以耶穌曾經在聖殿裡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面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參馬可福音12:41-44)雖然,當時的人們仍然照著摩西律法的要求獻上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甚至獻上十分之一,但耶穌卻多次明確表示:上帝並不悅納他們的獻祭,因為他們的動機、心態和行為,根本不是出於愛神、愛人的奉獻。(可參考耶穌潔淨聖殿及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內容。)

 

今天我們也需要檢視自己「奉獻的心態」,如果我們還是按著舊約的獻祭觀念來奉獻,仍是為滿足宗教的情操、律法的要求,為贖罪、為討好上帝、為討好人、為彰顯自己,那麼我們就失去了上帝希望我們奉獻的美意。我們應當知道,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成為贖罪祭、挽回祭,藉著祂的死已經使我們與上帝和好,如今我們不需要透過「獻祭」來討好上帝,祂將我們看為寶貴的兒女,也藉著耶穌的救贖,使我們不再彼此虧欠。因此,活在耶穌基督恩典下的我們,獻祭的意義與內涵都已經不同,我們奉獻的心態必須改變,我們對奉獻的內涵需要重新定義。透過保羅對腓立比教會奉獻的稱許,我們可以看見保羅對於「更美的奉獻」的定義,認為更美的奉獻至少應有三方面的認知與心態,分別是「看見神的國和神的義之需要」、「及時的行動」、以及「出於甘心樂意主動地擺上」。

 

看見神的國和神的義之需要

「更美的奉獻」不是因為被規定、被要求,乃是出於主動的擺上。如果我們不能看見神國和教會的需要,不能看見福音與聖工的需要,我們就不知道為何而奉獻了。腓立比教會願意在福音的需要上供給保羅,並非是出於保羅的要求,而是出於他們屬靈上的看見,如果看不見需要就不會有感動。對大多數人而言,可能認為保羅會有什麼需要呢?他應該到處都很受歡迎吧所以他們不會看見自己需要做些什麼。但腓立比教會看到的不是保羅,而是看見耶穌基督的教會和福音需要支持,因為他們也是蒙受這福音恩惠的人,所以願意以奉獻繼續支持保羅的福音事工~儘管保羅尚被囚在監獄裡。

你看見教會有什麼需要了嗎?我們關心教會各樣聖工的需要嗎?大多數教會的崇拜會有「聖工報告」時間,不單是為了讓大家能參與各項活動,更是讓我們看見各樣聖工的需要。今天很多人看見災難,會想到要捐款,給予幫助,「看見」使我們產生感動,憐憫……,那麼你「看見」教會和福音工作的需要了嗎?「更美的奉獻」是出於「愛的看見」,「愛的奉獻」會想給得更多、更好……。就像作爺爺、奶奶的,會想給孫子更多的好處和祝福,不是因為看見他們缺乏,而是因為對他們的愛。反過來說,有「愛」才會「看見」一般人所看不見的需要。因著愛耶穌,能看見更多屬靈的需要,是更美的奉獻的關鍵,這讓我們在奉獻的時候,有不一樣的心情,也獲得不一樣的恩典。

 

及時的行動

更美的奉獻,是出自對神的愛、對神的信心、對神的感恩,而不是因為看到神的作為後才擺上的,否則就好像是給祂的報酬和小費了。所以,更美的奉獻~往往行動於所有的人還沒行動之前,也在聖靈感動的當下就採取行動如同保羅所提醒的「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5:19)

很多人對神的奉獻是帶著條件的,諸如:如果我考上好學校;如果我找到好工作;如果我遇到結婚的對象;如果我中彩券;如果我加薪;如果我的病好了;如果我……,這種帶著條件的奉獻態度,是等著上帝先做些什麼我才奉獻的心態。也有些人的奉獻,是先等看看其他人是否做了什麼?奉獻多少?才決定自己要怎麼奉獻,這樣的奉獻,都不是出於第一時間的感動與主動,雖然我們還是奉獻了,但卻失去了更蒙悅納的奉獻之美。還記得聖經裡的那個「稅吏撒該」嗎?當耶穌看見他,要他從桑樹上下來,並告訴他晚上要住在他家裡的時候,撒該在尚未從耶穌那裡得到一絲好處之前,就在第一時間告訴耶穌,他願意把財產的一半拿出來分給窮人,也願意以四倍的價錢來賠償那些被他訛詐的人。

保羅宣稱,在沒有任何教會奉獻之時,腓立比教會的基督徒已經懂得奉獻,而且也及時地奉獻,這讓保羅的宣教工作,得以順利地進展,因此保羅對腓立比教會是充滿感恩的。但感恩的不是因為他自己得到了餽贈,而是因為他看見耶穌基督的福音工作得以開展,也看見腓立比教會基督徒的行動力。相較於哥林多教會,保羅曾經拐著彎責備他們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我在這事上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是與你們有益;因為你們下手辦這事(此指奉獻的計畫),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哥林多後書8:9-11)

及時的奉獻、第一時間的奉獻、先於別人行動之前的奉獻,乃是更美奉獻的指標。耶穌將自己當作祭物,為我們的罪,為拯救我們,奉獻在十字架上,祂不是先等我們去愛祂,沒有先等我們去回應祂,也沒有先等我們成為一個好人,或成為一個值得祂為之犧牲的生命,祂就先為我們成了最美的奉獻。即使在祂犧牲之後,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接受祂、認同祂,但祂沒有因此後悔祂的付出,因為更美的奉獻不僅是及時的擺上,更是不求回報,只在乎成全神國度和旨意的付出。

 

出於甘心樂意主動地擺上

一個奇妙的法則:當一個人因為「給予」而看到他人得到祝福的時候,會比自己「得到」獲得更多、更深遠的喜樂與滿足;當一個人在「獲得恩典(被給予)」的時候所得到的喜樂與滿足,也會比自己「憑勞力得來」的更多、更深遠。因此,在甘心樂意奉獻中(給予和被給予),人們都可以感受到那份更美的祝福。試想,你希望你的生日禮物、周年紀念禮物,是要來的或是自己買來的?是因為規定必須要給的?還是收到別人用心所給予的呢?相信每個人都希望所得到的祝福,是出於有人甘心樂意的付出,那麼我們對上帝的奉獻又是什麼樣的心態呢?當我們願意甘心樂意地為主奉獻、為主擺上,你可以想像我們天上的父將會是何等地喜樂呢!

保羅在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也提到:「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7)上帝從來沒有要我們因著奉獻而變得貧窮,祂應許我們可以因著奉獻而變得更加豐富、富足。這裡所說的富足,不單單是指心靈上的,也同時是財務和物質上的豐富。祂也沒有要勉強我們奉獻,因為若不是出於甘心樂意的擺上,就失去了奉獻的真諦,也失去了因奉獻而得的喜樂和滿足了。

在教會界有不少人,不斷地拿「瑪拉基書中的十分之一奉獻」做為奉獻的教導,但卻是錯謬地解釋經文,宣稱「十一奉獻」是聖經中,唯一可以試驗上帝的事情,因為瑪拉基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於是誤導許多基督徒,抱持著試試上帝的心態奉獻著,如果我們的奉獻是帶著目的的、有企圖的,你覺得上帝會悅納嗎?先知瑪拉基說這段話,乃是在嚴厲地責備以色列百姓:「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祢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作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瑪拉基書3:8-11)瑪拉基的話語乃是警告百姓,若是他們再不懂得奉獻的真諦,不願甘心樂意地實行奉獻的法則(當時候的人自私自利,藐視上帝和律法,也偏行己路,縱容罪惡……),他們就會繼續受到虧損,甚至受到上帝的管教,除非他們願意悔改惡行,願意遵守律法,才能使上帝應許的祝福,再次地臨到國家和百姓身上(不要抱怨上帝沒有祝福,要檢討自己是否離棄了神的真理,與罪惡妥協?)。

不要再存著錯謬的心態奉獻了,不要抱著試探主的心去奉獻,因為你也不會喜歡別人試探你,看你會不會回報他給你的恩惠,你希望人怎麼對待自己,你就怎麼對上帝吧!甘心樂意主動的擺上,才會蒙神真正的悅納和祝福,也才是「更美的奉獻」。十分之一的奉獻,並非基督徒該納的「稅」,也不是基督徒奉獻的「上限」,而是上帝教導我們奉獻的「最基本操練」,是「最小值」的擺上。試想,若你手中的一份炸雞有十塊雞肉,你會不會願意分給你的「好朋友」一塊肉嗎?若是你「所愛的人」呢?你會怎麼與他分享那「十塊炸雞」呢?一塊?一半?還是全部?所以不要再拿著「十一奉獻」誇口、自豪或試驗上帝了,因為新約中給我們的奉獻觀,乃是「奉獻所有」;是「將自己獻上」的奉獻;是「放下一切所有的跟隨耶穌」的奉獻,如果我們還無法做得完全,最起碼從將「十分之一」甘心樂意地奉獻給上帝開始做起吧!

 

結語

對主的奉獻,是將我們與主耶穌之間愛的關係付諸行動,當我們真正地愛祂,我們就會在乎祂的想法、祂的需要,關心祂的教會、祂的聖工,我們也才會因著愛,渴望第一時間藉著奉獻和擺上,也因著我們甘心樂意地奉獻,讓愛我們的主心滿意足,我們的奉獻因而成為「更美的奉獻」。

 (文章授權/湖光基督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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