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圖/Shutterstock)

遵行主道的人,知道自己在神裡面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約一2:5)。根據文脈(約一2:5 的前文、後文)顯示,「主的道」有兩個內涵:

 

第一、相信並承認神說的:人有罪,並相信耶穌是中保,為世人的罪作了挽回祭。(1:10-2:2)

第二、愛弟兄! (2:9-11)

 

約一2:5 清楚地應許:遵行這道的,這人是個實實在在愛神的人,神會讓這人知道他就住在神的裡面!

 

何為愛?

 

第一、愛是「捨」:為弟兄姊妹放下自己的利益和權力,幫助他、尊榮他!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一3:16)

第二、愛是:「寬恕」,完全地包容赦免!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4:10)

 

神就是光,神在光明中(1:5-7)。在光明中行的人,知道自己在神的裡面。

 

誰在光明中行?

 

第一、認罪的人(約一1:5-9)

第二、愛人的人(約一2:10)

 

當你誠心承認神所說的,人有罪,也真心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父神設立的中保,為我們作挽回祭,進而向神悔改認罪,並且起來用神要的愛來愛你周圍的弟兄,根據2:8-10 你就會發現:你裡面充滿神的光,這光驅離你裡面的黑暗。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一2:10)

 

因此相信耶穌的你厭惡與罪惡為伍,並且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把心志改換一新,一天新似一天。信了主的你,開始與已經信主的人越來越能心靈相通,密切互動,彼此相愛(2:9-10)。雖然一些仍沈迷在黑暗中的聖徒很難與你相通,但你就是能愛這些人,寬宏大量,這是在神裡面的人的狀態!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5-7)

 

「在神裡面的人」就是「在光明中行的人」,這人深度廣度地經歷「神就是光」的真理:

第一、神就是光,神所在之處絕不可能有黑暗!因此對「在神裡面的人」而言,任何黑暗罪惡都無法存留在他的心裡,他也絕對不會是個習於犯罪、對罪麻木的人(1:5a),因為任何擁有神的人,絕對無法一面擁有神又一面與罪惡為伍! (1:6)

第二、在面對同樣在神的光中的基督徒時,自然能與他們心靈契合、彼此相愛。(2:9-10)

 

光與黑暗不能同時存在,都在光中的基督徒才能彼此相交─即「心靈相通,密切互動」!否則即或彼此都是基督徒,只要有一方在黑暗中,仍無法彼此心靈相通,密切互動。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誰是行在光明中的人呢?誰能被耶穌的寶血遮蓋?

 

第一、根據緊鄰的下文,顯然指的就是:向耶穌承認自己的罪,求耶穌洗淨的人,遵行真理的人。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8-9)

第二、根據2:9-10,顯然指的就是:愛弟兄、愛人的人。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一2:9-10)

 

(文章授權/董宇正牧師)作者/董宇正牧師

持續看到暖新聞,為你的生活帶來祝福!點我奉獻

誠摯的邀請每位讀者以奉獻來支持這份新聞媒體並且為我們加油打氣讓每一個神所賜福的事工化為百倍千倍的祝福謝謝您~(點此奉獻) 

 

分享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