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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真的是你要的嗎?(圖/Shutterstock)

在一件聽說在法院「很有名」的案件,為何會有名,因為雙方都是高級知識分子,雙方婚姻和親子爭奪案件在法院開了好多件,而每一件的每一份訴狀,雙方都是以「論文厚度」在撰寫,兩個人都很認真打官司,越打訴訟越多,整個法院家事庭的法官手上都有他們的案件,幾乎動用法院最厲害的各方調解委員,而在這案件雙方也都換了不少律師,因為他們雙方都覺得律師功力沒他們好,沒他們認真,並且第一審法院給的判決(各打雙方大板),所以二審都換律師繼續對戰…….

 

就在新戰局的調解裡,這調解員長長嘆了一口氣說:「你們雙方累不累啊!」

女方就說:「對啊!要不是對方這樣的不可理喻,一直還在外面對我各樣汙衊,我為了要自保,所以才………」

男方就說:「拜託,之前法官判決,我們一人照顧一個,老大我照顧我都依照規定給你探視,老二你照顧但要給我探視,但你都拒絕給我探視,我已經一年沒看到孩子,我當然要去找孩子,要強制執行……」

 

然後雙方就又開始因為這話題不斷爭吵,最後調解委員只好拍了拍桌子,示意要大家安靜。

 

調解委員看著雙方說:「你們不是離婚了嗎?怎麼還像仇人一樣!」

然後調解員突然說:「你們雙方告訴我,當時你們為何結婚,欣賞對方什麼?」,這時雙方安靜了。

然後調解委員示意要男方先說,男方說:「我們兩個很多特質很像,連喜歡吃的東西都很像」,委員點點頭,連我們雙方律師也微笑點頭,因為真的很像!

這時調解委員也請女方表示,她說:「因為他很讓我覺得可靠,單純,覺得可以一起走下去」,委員也說:「是的,顯然這些特質現在仍存在」。

 

就在這時,好像氣氛緩和不少,這時調解員又使出第二招:「我想你們雖然離婚,但可否是著跟對方說一句感謝的話」,這時男女雙方因為委員出了功課,就各自說了一句:「感謝」,這時我看到女方眼睛泛淚,男方臉部線條柔和不少。

 

最後調解委員又說:「你們覺得現在你們的爭執是有很大的意義嗎?」,「你們花好多時間在官司,並且我想你們這麼認真寫訴狀,想必一定很辛苦,也犧牲很多跟孩子相處的時間和品質吧!這樣真的有意義和值得嗎?」

 

雖然最後案件仍舊調解不成立,因為雙方仍各自堅持某些點,但我想今天調解委員說的話,應該會讓他們想想,因為婚姻和關係的不睦,原本只是生命的一個事故,但倘若任由爭端擴大,這事故將成為災難,並且不只訴訟兩人受傷,更波及孩子,這樣真的是你要的嗎?

 

「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以賽亞書57:16)。

(文章授權/吳孟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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