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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愛的方式就像聖經所描述的那種愛,那種兩人想一起分享生命的愛的話,你應該沒有任何困難去做合法、持久、排他的委身。(圖/Shutterstock)

「聖經說,一種事物若不先經死亡,不會真正有生命。把初有的興奮感保留住,根本無何益處,也是最笨的事。讓那興奮走吧!讓它死去吧!接受經歷死亡的經驗,走入接上而來的更深邃的興趣和幸福的天地,你才會發現自己已生活在充滿新的興奮的情境中……」

 

這種轉化如何成為可能?我想它可能以下面這樣的形式發生:當我們剛開始受到某人吸引時,我們想著「我想要留在這種狀態中!我不想失去這種激情。」但如我們曾說過的,那種自我衝動不可能維持,在學習如何愛你真正與之結婚的那個人的道路上,它也不可能帶你走得長遠。沿用魯益師的比喻,你必須讓你愛情這種不太成熟的化身「死去」,若你想要它再復活而生的話,你必須堅持對行動的委身,在愛心裡服事,甚至當,不!特別是當你感到不太喜歡你的配偶,不覺得受到他或她吸引的時候。而你越是這麼做,你會緩慢但卻堅定地發現,你更偏重自我的吸引,就正轉化成另一種愛,其更多的特徵是在於對另一個人謙卑、驚喜地接納和欣賞。你所發展成熟的愛,會更智慧、豐富、深刻,更不容易變化。

 

可悲的是,很多人從未經歷這種狀況,因為他們接受了文化中對婚姻的定義,而當刺激淡化時,他們就覺得該換換配偶了。這種對事情的看法,讓已婚者很容易受到婚外情的攻擊,因為你很自然會遇到其他有吸引力的人,他們會帶著承諾表示,可以找回起初你與配偶關係中的刺激。

 

「我們從小說和戲劇裡得來的另一個觀念,認為“相愛"是難抗拒的事,就像麻疹出現人身上,突然而來。因為有此信念,有些已婚的人遇到有別人喜歡他,便認為原有婚姻是失敗的,放棄不要,去另結新歡……但這種喜歡會不會變成我們所說的“相愛",絕大部份不能由我們決定。一個腦中充滿了小說、戲劇和情歌的人,一個身體裡頭充滿了酒精的人,很容易把任什麼喜歡之情變成相愛之情;就像你走的小徑上有條小溝,雨水落下都會流入這溝中:你若戴的是副藍色眼鏡,眼前所見一切都會變成藍色。這,當然是咎由自取,不能怪人家。」

 

所以,當有人說「我不需要一張紙來表現愛」的時候,你也許可以說:「哦不,你需要。若你愛的方式就像聖經所描述的那種愛,那種兩人想一起分享生命的愛的話,你應該沒有任何困難去做合法、持久、排他的委身。」

 

(文章授權/提摩太 凱勒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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