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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我們需要記住,第一世紀與我們今天有很多相同的問題(墮胎、罪案、醉酒、不道德、貧窮、貪污和邪惡的統治者等),但早期教會從未透過政治行動去追求任何形式的道德改革 ,也不與當時許多想要改革或推翻羅馬政府的政治/社會狂熱分子站在同一陣線。 他們明明有充分理由那樣做,但卻從未做過。

 

由於早期教會認識到人的最大問題是罪,而解決方法本質上是屬靈的,因此他們並沒有花時間去建立一個外表美善但卻在神審判之下的社會——反而集中他們的精力,忠心地傳講福音,以及活出與他們的宣告相稱的生命(彼前2:11-17)。

 

因為耶穌親自教導:「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因為早期的基督徒認識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而是本質上屬靈的(林後10:3-4);因為他們認識到「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惡魔爭戰(弗6:12);因為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真正公民身份是在天上的(腓3:20);因為他們視自己在這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並且因為他們渴望一個天上的家鄉(來11:16),所以他們沒有集中精力追求政治行動甚至社會改革(儘管早期的教會確實致力於為窮人提供食物)。他們將思想放在天上的事實和永恆的目標上,而不是試圖暫時為一個注定要受到永恆審判的社會包紮傷口。

 

與一些批評家的假設相反,這並不是「過於思念天上的事,以致他們都不理會地上的事」。相反,這清楚地表明他們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必須牢記的是,早期的基督徒仍然試圖服侍人們身體的需要(太26:8-9;徒6:1;加2:10;提前6:18;多3:14) 。因此,他們沒有以假虔誠為幌子而忽視人身體和日常的需要。即便如此,這與任何形式的政治行動都相去甚遠,甚至與現代的「社會福音」 ——它試圖將任何政治或社會事項置於福音的旗幟下——相去甚遠。

 

第一世紀初期的基督徒生活在一個比美國更加壓制性的政府底下,但他們願意順從羅馬政府,甚至從未嘗試過改變他們認為不道德的羅馬法律。 他們理應比美國有更多理由那樣做,但卻從未做過。

 

當保羅和彼得各自在他們的書信中處理奴隸制問題時(腓利門書和彼得前書2:18-20),他們沒有以任何方式鼓勵基督徒反抗奴隸制的弊端,反而吩咐他們順從他們的主人-——甚至是殘酷的主人!但是我們必須問,如果早期教會真的具有政治和社會狂熱精神,為什麼他們不成立一個工黨來保護奴隸的權利呢?他們為什麼不聚集所有逃走的奴隸,組成一個抗議遊行,一路去到羅馬?即使有人爭辯說,在專制的羅馬政府底下這是行不通的,但難道他們不可以多做些事而不是僅僅鼓勵奴隸繼續服從主人並忍受他們的虐待?對於那些認為透過政治進程可以解決我們所有或至少大多數問題的人來說,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是對於那些擁有基督心意並認識到政治/社會行動固有的局限性的人來說,這是神的智慧。

 

當基督徒遭受異教徒鄰居的誹謗和迫害時,彼得並沒有建議基督徒成立一個「基督教反誹謗聯盟」,而是鼓勵他們要「忍耐」並且不要進行報復(彼前2:12-21; 3:13-17;;4:3-4,12-19)。 

 

有趣的是,當保羅幾次站在政府官員面前時,他從未與這些官員進行過有關政治或社會問題的對話。毫無疑問,這些場合是他控訴奴隸制和過多稅收等社會弊端的絕好時機,但他顯然從未這樣做過。如果保羅真的思念政治上的事,為什麼他會允許如此千載難逢的時機過去呢?以腓力斯的個案為例(徒24:24-25),我們發現他向這位巡撫大人講論關於信基督、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在這個情況下,保羅是否因過於思念天上的事而不理會地上的事?難道除了討論救恩問題之外,他不應為人權和社會改革(那些可能會影響更多人的問題)進行激烈辯論?政治狂熱分子認為保羅這樣做是錯失了大好良機,但有辨別能力的信徒卻認為保羅這樣做是忠於福音以及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

 

節譯自”The Christian & Politics: Has the Contemporary-

Church Become Obsessed With Political Solutions?”

https://www.monergism.com/christian-politics-has-contempora…

 

(文章授權/七千人網誌/Darryl Erk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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