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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治與說預言是神蹟,但不代表看不見的,就不是神蹟。神的聖靈一直都在我們中間。(圖/Shutterstock)

美國神學家山姆.斯托姆斯牧師(Sam Storm)說,許多人都誤用了「神蹟」的定義;從癱子的醫治到找停車位,通通把他們當作神蹟。

很多基督徒認為神離我們世界好遠;祂不在我們的日常當中,但是有太多證據顯明了,神真正參與在我們每天的事物中,如祂使青草生長(詩篇104)、到我們生命的延續(使徒行傳17;歌羅西書1:17)。所以首要我們必須先澄清一個觀念,神不是介入我們在世上的事,因為所謂的「介入」就表示了神處在遙遠的天邊,不太在乎我們。

 

斯托姆斯牧師在Crosswalk文章中提到以下10點,說明神的神蹟,一直都在我們中間運行:

 

1. 在超自然與自然界中,神都能行出神蹟

有人把神蹟定義為,神不透過我們所認知的方式或工具,而達到一個期望結果的作為。但是神也使用工具來行神蹟,如耶穌用倍增小男孩午餐的方式,餵飽五千人的故事。

 

也有人把神蹟定義為神的超自然作為,意指只有神才能強迫違反自然的力量或法則。然而,神就是萬物的創造與供應者,祂已凌駕於所有之上。

 

對「神蹟」更進一步的定義:

著名福音派神學家韋恩.格魯德姆(Wayne Grudem)定義神蹟為「親身經歷不太尋常的神的作為,能引起人的敬畏與奇妙之情。」然而,不管我們如何定義「神蹟」,必須記住,不能把以為神原本不在,但如今出現的情況視為「神蹟」。

 

相反的,神是無所不在、堅定與永續的神,祂指引萬物,使其各就其位,而如今正以一種奇妙與不常見的方式動工。這麼解釋的話,就能說明神為什麼以不尋常的方式應允我們的禱告可稱為神蹟了!(列王紀上18:24;36-38;使徒行傳12:5-7;28:8)

 

2. 神蹟也是聖靈的工作

保羅在加拉太書的描述,可幫助我了解甚麼是神蹟。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拉太書3:2)。在這裡保羅明確描述他首度領受聖靈救贖的剎那。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加拉太書3:5)。說明了保羅在其使徒的生命中,受到聖靈不斷的供應。

 

3. 神蹟不靠我們行善「贏得」

顯然,神不會因我們是否行善事,而賜給我們聖靈或神蹟。保羅說過,遵守律法,並不是神賜下聖靈或行神蹟的理由。換句話說,遵行律法或行善都不是我們經歷聖靈的因果。

 

4. 信心是我們經歷神蹟的實底

就在保羅說明神蹟不是「贏得」的理由之後,他申明,「信心」才是主要的理由;信心就是工具、是我們之所以能經歷聖靈的實底。我們因「聽信福音」,神才賜下聖靈。因為我們信靠神與其應許,神便欣然傾注祂的聖靈。

 

5. 經歷神蹟的信心來自於聽見…

聽見甚麼呢?明顯地,是要我們能聽見祂的話語,即是讀神的話。只要我們信靠神的真理、相信且珍惜耶穌基督的福音,神就會以傾瀉祂的聖靈來回應我們。

 

但是只有「聽見」還不夠,我們必須對於所聽到的具備「信心」。只有聽講道是不夠的;只有讀經也是不足的;勤記經文非常好,但是如果對所背誦的經文仍帶著懷疑,也是沒用的;研讀神學若不相信,也是枉然。神不會在乎我們是否聰明或高學歷,能長篇大論神學的人,也可能從未領受過聖靈行的神蹟。

 

6. 神應許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

仔細看看加拉太書3:5中的描述。祂是「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神」,神憑著自己的屬性,揀選謙卑與信靠祂話語的人,給予聖靈與更多的恩典。這就像神的徽章,神說:「這就是我,我的作為,我將不斷供應給我子民我的聖靈。」

 

7. 神蹟與聖靈,都行在神的子民中

不要忘了,保羅所寫的信都是給基督徒的!保羅繼續勉勵他們,就是要指出;在我們蒙恩得救之後,神讓聖靈不斷在我們裡面動工。保羅並不稱這樣的經歷為「聖靈洗禮」或「聖靈充滿」;也不使用「膏抹」這個用字。但是沒有關係,最重要的是神的屬性與旨意,祂會讓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經歷聖靈的同工。

 

8-1. 對神的屬性要有信心

神究竟希望我們相信甚麼?也就是相信聖靈會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事。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保羅相信,唯有在基督裡,藉著信才能稱義,這點對基督徒來說非常重要。尤其保羅特別提到: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加拉太書3:6)

 

並且,保羅也相信,我們對神屬性的信心也是關鍵。你是否相信神樂於在我們中間行奇事?你是否相信神喜悅在我們生命行醫治與修復?你是否相信神對自己的子民充滿憐恤、並願意成為隨時的幫助?如果我們都能相信這些「神的屬性」,就能體驗聖靈的超自然作為了。

 

8-2. 知道祂必動工

馬太福音9:28-29提到,耶穌對兩個瞎子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

 

到底是甚麼信念,讓他們相信神必會醫治而最終得到了醫治?不是因為他們相信耶穌「願不願意」,耶穌從未問他們:「你們相不相信我願意醫治你們?」祂只問瞎子「信我『能』做這事嗎?」當他們說「能」之時,神就治了他們的瞎眼。

 

在馬太福音8章中提到的痲瘋病人對耶穌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他並沒有懷疑耶穌的能力,而是完全地相信,雖然他不確定耶穌是否願意,但耶穌並沒有責備他的懷疑。神行醫治完全是因為痲瘋病人完全相信祂可以。

 

9. 神蹟不只給使徒,也行在所有基督徒的生命中

就保羅所寫給加拉太弟兄的信中得知,當中雖然沒有門徒的教導,神卻仍賜給他們聖靈,並在其中行異能(加拉太書3:5)。從這裡我們可以看見,神蹟不是門徒的專享,在每個基督徒身上都能發掘到。

 

10. 「神蹟」一詞,在希臘語中指的是「能力」

哥林多前書 12:10-11中提到所謂恩賜與行異能,即是希臘語「大能」的意思,是聖靈所運行,分給各人的。神透過經文,喚醒我們的信心,在我們當中「行異事」,祂分賜我們一種神聖的能力(如恩賜或個人魅力),以致我們能行出「神蹟」。

 

所有在哥林多前書 12:8-10提到的各種恩賜都是「神蹟」,都有超自然的成分。雖然醫治的能力與預言就是神蹟所呈現出的能力,但不代表很多看不見的能力就不是神蹟。神的聖靈一直都在我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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