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耶穌為罪人而死。我知道我是個罪人。
我知道祂邀請那些隨時滅亡的人到祂那裡。 我是其中一個。
我知道,應祂親自的邀請,我已將自己委身於祂。
我從果效得知,祂迄今一直與我同在,否則我早已離開信仰。
因此,我知道祂為我而死。 因為如果祂要我滅亡(祂這樣做是公義的),祂就不會向我顯示這些事情……
我知道我是神的孩子,因為祂教我說,「阿爸父」。
我知道我是祂的,因為祂使我有能力選擇祂。 如果祂沒有將這樣的選擇和渴望放在我心裡,這是永遠不會發生的。
過往在本質上,我太盲目以致無法認識祂,太自負以致不能相信祂,太固執以致無法侍奉祂,太吝嗇以致無法深愛祂。
過往我對祂的管治、祂的義、和祂的恩典充滿敵意,這敵意太強大以致不能被除祂以外的任何力量所制服。
現在我對祂的愛只是一個微弱的火花,但這愛的火花也是來自祂自己。 祂點燃了它,並讓它不斷燃燒。而因為這是祂的工作,我深信大水也不能熄滅它。
https://tollelege.wordpress.com/…/11/10/i-know-by-john-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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