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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不要使熱心被錢的事情所熄滅了。(圖/Shutterstock)

談到錢就傷感情,尤其借錢與還款的問題,造成人際關係間的決裂。

一位肢體王幽君問:

一位肢體家中經濟比較拮据,急需用錢而向我開口借錢,出於愛心,我借給了她一筆錢,並說好一年內還清。可是,一年半過去了,也遲遲未見對方有還錢的意思,這讓我很不高興,更令我不解的是,當我向她討債時,一些信徒非但不同情我,反而在背後說我缺乏愛心,把錢看得很重,弄得對方不敢來禮拜,甚至責備我放債時沒有祈禱等等,真是令我非常鬱悶,我借錢給人難道錯了嗎?我當怎麼辦?

 

淵聲〉回覆:

王幽君姊妹:首先我要肯定妳,當他人面臨困難時,妳能出手相助,這實在是一件美事,求主記念妳的愛心。

 

但正所謂,放債容易討債難,教會雖是超越於世的屬靈團契,但同時也是融入於世的社會團體,不可能不受社會環境、道德風氣的影響,基督徒追債困難的原因很多,有些確實出於對方客觀遭遇之困厄,而有些是因為對方人品和責任感之差異,但身為債權人的妳,按約定時間去提醒對方,有禮有節,並無不當。

 

有關個別人說的「風涼話」,妳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因為他們完全顛倒了是與非,本來妳就是「借錢」 而非「送錢」,如果妳把錢看得很重,還會借給對方嗎?

 

另外,對方不敢來禮拜,這並非是妳的問題,而是對方自知理虧,不好意思見債主,或許是對方想藉此來博取同情而已,這主要責任在於對方,與妳要回屬於妳的錢無關,難道猶大上吊自殺是耶穌的責任嗎?

 

至於有人說妳:放債時沒有禱告。那更是「事後諸葛」的說法,教會內確實有一些肢體,天天把「上帝旨意」掛在嘴邊,其實根本不懂什麼是上帝旨意。例如,這次妳借錢給人沒見人歸還,他們會責怪妳事先沒弄明白神的旨意,而不想想正因為借錢者違背了神的旨意而使妳受了委屈,假如有一天對方把錢還給妳,並見證說正因為妳的解囊,讓她渡過難關,並且從中領略了上帝的眷顧,從而使自己靈命長進,那麼,到時那些說妳不明白上帝旨意的人,很可能又反過來誇妳做的事真討神喜歡,事實上,他們所說的「上帝旨意」不過是按他們自己的認知和價值觀去斷定的。

 

話又說回來,雖說「借錢還債」天經地義。但身為基督徒的妳,如果不僅從「理」上評說,而更以「愛」出發,那麼妳就是在走「二里路」,用厚愛去寬容、等待,等待對方回心轉意、等待對方苦境轉回,妳這樣做雖然會讓自己有所犧牲,但在主裡面則另有屬天價值。

 

總之, 要回借款是妳的基本權利,旁人沒有理由說三道四,然而,寬容等待更是妳在基督裡所享受的愛的自由,沒有人可以強逼妳,妳可以通過各種正當方式聯繫、提醒、甚至催促對方早日歸還借款。但無論如何,妳一定要誠實不要偽善,要合理合法,不要粗暴無禮,更重要的是要為對方代禱,求感化人心的主做工,使對方改變心境與處境,與妳一樣得福音的好處,既能承受祝福,也能成為祝福。

 

王姊妹,教會肢體之間若非出於愛和同情,最好不要發生經濟上的糾纏,因為,純粹的肢體關係是很難不被金錢所影響的,這次妳經歷借款不還的事情,也是上主提醒我們信徒:任何時候,不要使熱心被錢的事情所熄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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