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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追求的人事物,常常無意間變成生命中的偶像。(圖/shutterstock)

在每個人生命中,都會有一些鍾愛的人事物。這有可能是對美食的狂熱、對情人的愛火、對事業的渴求。不論對象是它、他或她,擁有熱情並沒有錯,上帝也期望我們將生命投注在喜愛和有價值的事物上──然而,在所有的喜愛面前,上帝應是我們生命中唯一且無法被超越的追求。若我們不是這樣想的,那麼汲汲營營的愛好,很容易在不小心之間變成生命中的「偶像」。

專欄作家艾麗莎・海德利(Alisha Headley)在Ibelieve媒體上分享,聖經在講的是一個偉大的上帝,祂對所造的人充滿極為強烈的愛,不斷引導他們遠離罪和生命中的偶像,好回到起初被造的美好。

 

「拜偶像」一直是神的百姓長久以來、難以根除的罪,這也是為什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14這樣說,「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們都要記得這個提醒,因為「專心一意的敬拜上帝」用說的很容易,環境和人心的試探與軟弱卻常常讓我們跌倒,跌進自己的私慾和欲求裡。

 

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埃及記20:3清楚的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或許,我們不認為自己有將戀愛的對象或喜好的追求當作某種神,但當我們的心思意念全都繞著該樣事情打轉,以至於佔據了原本應該留給上帝的空間,我們的生命就是在崇拜那個對象──而非敬拜上帝。

 

當門徒問耶穌,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耶穌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馬太福音22:37)如何知道自己所追求的已經成為生命中的偶像?留心這三個徵兆,願我們時時提醒自己。

 

徵兆一:你更相信他,而非上帝

你是否倚賴某個人的建議高過於上帝的智慧?當你把應該歸給上帝的榮耀和忠誠給了其他的對象,小心了,「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記20:5)祂愛我們過於任何人可以給我們的愛,並且也希望我們這樣的愛祂:全心全意,將生命中的一切憑信心交託給祂。

 

上帝的智慧和這個世界的教導不同,乍聽之下,來自世界的聲音比較合理。然而上帝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以自己的聰明判斷生命之事的人,最終必得到愚昧的結果。

 

徵兆二:你在他身上尋找自己的價值

如何知道自己愛某個人已經超過愛上帝?人們在世界上總會不斷尋找自己的價值,透過課業、事業、愛人的肯定,我們為自己貼上許多標籤,也建立對自己的信心。但這些都是會朽壞之事,我們尋找價值的地方,不應該在任何人身上,而要單單從上帝的眼光尋找。

 

耶利米書談及上帝對人的愛,「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利米書31:3)祂深深愛我們,並且親自賦予我們在世上活著的價值,以弗所書2:10這樣講:「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我們的價值在上帝的裡面,向這位創造你、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尋找吧!

 

徵兆三:沒有他,你就沒有生活的盼望

愛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們的愛來自創造我們的上帝,是祂先傾倒了自己的愛在我們的生命裡,因此我們有能力去愛身邊的人。但是,我們是否明白這個道理?我們是否明白,當這個世界令我們最鐘愛的事物消失了,生命中仍然有極大的盼望?

 

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面對生命中的失去是非常痛苦的。上帝的話鼓勵我們不要灰心、不要放棄,世上一切都會過去,唯有祂的話語和旨意永遠長存。當你發現自己的盼望不在上帝身上,認為若缺少某樣東西就活不下去,來到上帝面前吧!向祂認罪,轉離生命中的偶像,將自己的盼望和追求再一次放在上帝身上。

 

把上帝當成生命中一切愛的基礎和源頭,我們仍然能享受所熱愛的事物。而即便有一天這些東西都失去了,我們仍然是充滿喜樂和盼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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