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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神的偉大,在「因信稱義」這個「稱」字。一個罪人,因神兒子耶穌基督寶血的遮蓋,就被「稱」為義人,這是何等大的恩典與豐偉的救贖事工。神在不完美(罪)裡,成就祂完美的(義)旨意…

庫爾特.歌德爾(Kurt Gödel)是上世紀最重要的形式邏輯學家,他最傑出的貢獻是發現、證明「哥德爾不完備定理」(Gö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其第一定理為:「任何自洽的(Consistency)形式系統,只要蘊涵皮亞諾算術公理(Peano’s Axioms),該體系是不完備的。」

 

有趣的,皮亞諾算術公理竟是建立我們熟悉的美麗數學體系之基礎—這個數學體系,根據歌德爾的定理,是不完備的;這是上世紀讓科學家們最震撼的發現。

 

數學被人們認為是最嚴謹的體系,也是我們日常所見嚴謹科學的基礎;但,歌德爾第一定理(一個被科學界接受、也被歌德爾證明為「真」的定理)告訴我們:我們所處的世界是個不完備的體系。

 

不完備的體系,必然充滿矛盾互見的現象,就是「弔詭」;弔詭是耶穌基督的本質,耶穌是真神,祂創造的宇宙也就充滿「弔詭」。(請參閱2021/02/08【因約眺望專欄】弔詭)

 

神偉大的救贖事工,就是在不完備的世界裡,完成了美麗的救贖:「因信『稱』義」。

 

「稱」若用白話來表達,也可說成「算」(Attribute)。比如,兩人在爭執,A為了息事寧人,就對B說「『算』你對吧!」其實,真正的事實(意思)是:B明明不對,A為了愛B,就鳴鼓息兵,把B「當」作是對的,給彼此一個機會復合(Reconcile)—B,事實上,還是不對的啊。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基要真理。歌德爾不完備定理提供了對這真理形式的認識。

 

人犯「罪」(sin),罪就是不合神心意,他的代價就是死,死就是與神隔離。但神愛世人,為了救贖罪人,便道成肉身,代替人死在十字架上,且應許人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就可以與神和好。

 

因為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蓋了人的罪,神就不當他有罪,反倒「稱」這等罪人為義人、合乎神心意的人,他的罪被赦免了;然而,實際上他仍舊是那個曾犯過罪的人(就是罪人)啊,只不過神「算」他是義人罷了—馬丁.路德稱之為「蒙恩的罪人」。這就是:完備的救贖裡,蘊涵著不完備的(罪)人啊。

 

當歌德爾證明了不完備定理後,他轉為重新檢視十一世紀義大利聖安瑟倫(Anslem)主教的本體論(Ontology;認為「上帝是完美的存在」),並以模態邏輯(Modal logics)為本,做數學表達,而推導出「神必然存在」的結論。(註:當然,利用相同邏輯但不同前提,也可推測出不同的結果—因為這世界「不完備」之故啊。)

 

在這位出身於奧地利(被稱為「維也納學派」)、當代最偉大的數理邏輯家心中,無疑的,他早已透視了這個「因信稱義」的道理。身為科學研究者,我相信「哥德爾不完備定理」,我豈不也相信「因信稱義」呢!

 

因信稱義:不完備的罪人,因耶穌的愛,被稱為完備的義人。

 

(文章授權/潘榮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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