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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基要真理之一。相較其他宗教,靠的是功德—燒香、造橋、補路、修行、辦法會,基督信仰是恩典,神白白的給予人…

不同的「因」,能否結出相同的「果」,是個有趣的邏輯議題。

 

「因信稱義」的「因」,是介係詞,不同的介係詞,產生不同的「因」;但它們的結果卻相同:「稱義」—就像凸透鏡,把不同角度的光,聚焦在一點之上,點燃熊熊烈火。

 

羅馬書3章30節說:「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其中,「受割禮的」是指以色列人,「未受割禮的」是指外邦人(Gentile;非以色列人);以色列人、非以色列人(亦既,所有的人)都可以稱義,只是途徑不同,但終究仍聚焦在同一點上。

 

以色列人的「因」,原文是介係詞「Ek」(G1537),英文翻譯為「By」,意思為:「出於、藉著、由於…」某個機制(Mechanism)、或實體(Agency)。以色列人與神立約(Covenant),這約就是那機制,指出:接受(相信)他們列祖盼望的彌賽亞(其實就是耶穌基督),就得以稱義,合乎神的心意、並得永生。

 

但自從耶穌來後,一個新興族類「真以色列人」(凡相信主耶穌基督者之稱),也有一個新約,他們也「因」信(Ek;By faith)稱義。

 

非以色列人的「因」,原文是介係詞「Dia」(G1223),英文翻譯為「Through」,意思為:「用…方法、經過、藉著…方法…」強調某行為所藉以完成的過程,有「做工」(Work)的意味。

 

人只要接受(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作為(Work),也因祂的恩典,就得以稱義,合乎神的心意、並得永生。易言之,是「Through faith by grace」(「因信蒙恩」)。

 

不管「因」是「Ek」(By)、或「Dia」(Through),後面的「信」(Pistis、G4102)才是關鍵,好比是凸透鏡。此「信」不是我們的自信心(Self-confidence)、也不是信任(Trust),而是神對於自己「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創始成終、有權柄、大而有能力的那份確信。

 

普天下沒有任何信比神這份確信還大,而神竟因約樂意將這信作為禮物,恩賜(Gift)給人—神的恩典(Grace)啊。於是,信的人就稱義、有永生,並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叫山挪開、叫狂浪平靜。

 

如果這些介係詞後的「信」是個人的自信心、或信任,那麼就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也不會好,力士不能自舉啊。於是,Through faith(因信)的Work(做工),就成了自己的「功德」(Merit;或叫做「律法」(Law)),功德與永生無補。

 

基督信仰是恩典(Grace),神白白的給予人。環視當今其他宗教,靠的是功德(Merit)—燒香、造橋、補路、修行、辦法會…,不一而足,甚至有的還說身上綁個炸彈,把自己跟別人炸個粉粹,也可以上天堂呢。

 

「因信」、By faith、Through faith,差個字,命運迥然不同耶。

 

 我選擇「因信稱義」(By faith)與耶穌基督立新約(Covenant),終不悔。

 

(文章授權/潘榮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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