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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

以色列是神的長子,上帝不會廢除祂的長子以色列的身分地位和產業。我們要為以色列、為耶路撒冷求平安,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這個國家看起來土地很小,照理來說在國際上沒有什麼力量,可是每當耶路撒冷動盪,全世界就有大事、大復興發生…

1896年赫茨爾發起猶太復國運動-錫安主義,當這運動於20世紀初風起雲湧地展開時,同時期也誕生了五旬節教派運動,美國也發生1906年阿蘇沙街聖靈大澆灌。

 

1947年以色列復國前一年,美國發生醫治的大復興;接著,1948年以色列復國,美國就發生「春雨運動」。

 

1967年以阿之間發生六日戰爭,以色列奪回耶路撒冷,同時期誕生第二波靈恩運動,也就是新五旬節教派運動;同一年,是美國嬉皮運動達到最高峰的時刻;也在這一年,「耶穌運動」橫掃全美,造成青年人的大復興;

 

這一年也是全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大量回歸的高峰之一,以色列在復國之初只有60多萬猶太人,現在全球猶太人人口超過一千三百萬以上,以色列當地的猶太人數目已超過世界各地猶太人的總數,七百萬了。

 

1967年是約書亞年代的開始,這一年生出了耶路撒冷,所有猶太人都在注意耶路撒冷,預期外邦的教會將有大事要發生。約書亞年代預表的是離開曠野,得地為業的日子,也是所有教會得地為業之年。

 

以色列是神的長子

我們與以色列關係是非常微妙的,是神的長子與兒子的關係。「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出埃及記 4:22)

 

以色列是神的長子,我們華人過年的時候,全家人要團圓,但是,即使全家人都到齊了,只要大哥不回來,父親就不會開心;在華人中,長子得到父親加倍的祝福,父親不在家時,長子就要代理父權。

 

同樣地,上帝不會廢除祂的長子以色列的身分地位和產業,上帝給外邦人的「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翰福音4:22b)

 

今天,我們要為以色列、為耶路撒冷求平安,因為只有耶路撒冷是  神的聖城(以賽亞書52:1)。以色列這個國家看起來土地很小,照理來說在國際上沒有什麼力量,可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以色列土地雖小,影響力卻非常大,影響力大,就是有大權。

 

我們很幸運,成為聽福音聽得最完全的人。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非常重要,其中9至11章更是其中的核心,但是,從前的註解書以往常是跳過這幾章。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羅馬書9:3-5)

 

保羅寫下羅馬書當時,以色列已經亡國,不再是以色列國了,但我們讀到羅馬書11章24-29節,真是有如預言: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這就好像我的兒子若犯錯,那是我家裡的事情,我的孩子雖不好,但仍是我的兒子,我給我兒子的賞賜可能會延遲,但不會廢去;同樣,上帝長子—以色列的繼承權是不會被廢除的,因為以色列是上帝合法的繼承人,正如羅馬書9章4節所說:「上帝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以色列人的。」

 

近幾年因為和猶太人有連結,我發現神的長子真的有特別的恩膏。

 

前幾年在香港全球華人禱告聖會,有一天在禱告塔,以色列的猶太牧師但以理‧亞哈夫,他以大祭司亞倫的祝福禱詞為大家祝禱,當他以希伯來語說出:「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當時聖靈恩膏大大降下,全場的會眾都在掉淚。在紐約有人請一位猶太拉比去講道,因為猶太拉比並不認識這個人,於是與另一位拉比很謹慎的討論,他倆仔細觀察一番之後決定可以接受這人的邀請,原來兩位拉比都看見那來的人身上有聖靈。

 

所以說,神長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猶太人的,從昨日、到今日,直到永遠,永不改變!今天我們可以因著福音,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我們的大哥—以色列也應如此!1948年以色列一日之間復國,證明聖經中一切給以色列的應許都不會落空。

 

聖經本就是以猶太人的觀點寫成的,其作者百分之九十五都是猶太人,若不認識以色列的歷史文化,便不能全然讀懂聖經。

 

比如說,保羅提到「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取死的身體」是當時的一種酷刑,是將要處死的人犯與一具等高的死屍綁在一起,直到死屍的腐蟲將活人蝕盡而死。我們從前以為「取死的身體」是指我們的身體日益衰老,逐漸走向死亡,這簡直是在瞎掰聖經。

 

當我們了解這其中的道理,才知道上帝的話語是如此。

 

(~待續~)

 

(以色列與萬國復興系列4之3)

 

(文章授權/ 潘劉玉霞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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