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課五:犯罪者仍要為惡行付出代價
基督教強調白白赦罪恩典的教義,總是容易被人濫用,他們自然的推論是:既然認罪就赦罪,那麼表示我們至少可以不必在道德上要求太嚴苛。你若這樣想就糟糕了,不要忘記,大衛一次的跌倒使他付上多大的代價。
拿單在判詞中指出:「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12:10~11)這些預言都一一應驗在大衛後來的生平中。
首先是大衛自己說的,那奪取窮人之羊的富人要償還四倍,這是律法上的規定,我們不確定這是否有關聯,但後來大衛確實喪失四個兒子,即拔示巴生的第一個兒子、暗嫩、押沙龍以及亞多尼雅。接著,大衛的家也發生許多暴力事件,兒子押沙龍起來叛變,篡位導致父親逃亡,也確實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和父親的嬪妃同床。
今天的例子豈不是一樣?很多道德上失敗的名人後來悔改,他們確實開始新的生活,可是這個過程經歷過多少痛苦,這些痛苦都是他們的罪行造成的。我曾經參與幫助一對夫妻解決他們外遇的問題,現在這對夫妻已經和好如初,在教會當中熱心事奉,但這是經過多少年之後才有的成果。
在修復關係的過程中,他們面對許多痛苦的掙扎,包括選擇家人還是第三者,還要和第三者了結關係,要向雙方父母及自己的孩子交代,要面對親友的眼光和批評、要饒恕、接受輔導等。有時我們還會聽到更嚴重的案子,有些第三者不甘心分手就經常來騷擾當事人的家庭,甚至傷害他們的兒女。記得幾年前的一個案子,被迫分手的第三者在半夜來抱走情夫的孩子,把他從高樓拋下去死了。千萬不要以為犯罪好玩!
人生難免有苦難,有一些苦難是必須的,也是好的,但因犯罪而遭來的苦難,卻永遠是不必要的。所以不要以為認罪有恩典而掉以輕心,或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