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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如何幫助有自殺傾向的人。

前陣子美國華理克(Rick Warren)牧師的兒子因長期受精神疾病折磨,選擇自殺的死訊,引發各界基督徒再思,如何以神的眼光回應自殺議題。

有人認為,由於聖經中明確指出「不可殺人」,因此自殺是聖經「明定」的罪,甚至有人直指自殺會使人失去救恩;但也有人認為,基督徒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會因為選擇自殺而進不了天堂。

若從基督教傳統來看,自殺確實有罪,且會遭受嚴厲譴責。例如中世紀神學家多馬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便認為自殺「不合法」,因為從造物觀點來看,生命由上帝賜予,因此屬於上帝,「自殺」無異於違抗上帝、侵犯祂的主權。在古代,許多教會甚至拒絕為自殺者舉行喪禮,並將企圖自殺或自殺未遂者逐出教會。

然而,不管如何旁徵博引,或從聖經經文推論,面對「基督徒自殺可不可行」的爭論,有牧者呼籲基督徒,重點應是回到神的愛,也就是聖經的中心思想來看。

把主權還給上帝 焦點不在論斷

試想在晚上12時或凌晨,一位傳道人的電話響了,拿起話筒後,對方連「喂」都沒說,就傳來:「牧師,我要自殺,我無法再忍受下去了。」如果是你,難道要說:「你不可以自殺,自殺是違反道德的。教會不為自殺的人舉行告別禮拜…」

曾擔任玉山神學院副院長、基督教倫理學教授的陳南州牧師表示,面對自殺議題基督徒首先需要「把主權還給上帝」,不應先把焦點放在「有沒有罪」、「有沒有得救」,這些不是由人定奪的事上。

陳南州指出,一個人的「得救」是由過去信仰的實踐,成為當下的經驗,讓人持續被耶穌的愛充滿,帶來未來的盼望,延續下去就是「得救的道路」,每個人都要持守到人生最後一天,基督徒要做的是活出得救的生命,但最後的審判在於神。

有些人可能會從某句經文推論「自殺者無法得永生」,但聖經每句話都有特定時空、背景,很難用一句話下結論,唯一能確定的是耶穌十架的愛和赦免,會不斷臨到每個人。

至於有人認為,教會不應為自殺者舉辦追思禮拜,陳南州則指出,「追思」是為生者而非死者舉辦,幫助家屬回到神的愛中追念、省思;但也不應該為了安慰家屬,而隨意論斷死者是否得救。

我是鄰人的照顧者嗎?

基督徒要學習成為「鄰人的照顧者」。

基督徒要學習成為「鄰人的照顧者」。

面對「基督徒可不可以自殺?」的課題,若由「純理論」來談,一般人都知道答案是「不可以」。然而值得更多思考的是,一個選擇自殺的基督徒,究竟面對甚麼樣的困難或羞辱,讓他不再尋求上帝或任何人的幫助,有超然的勇氣選擇了結自己的生命?

陳南州認為,人之所以選擇自殺,通常是因為面對的困境、壓力超越負荷,這是旁人難以完全體會或有立場論斷的。身為基督徒,最寶貴的禮物之一就是「團契」的陪伴、傾聽和幫助。

面對有自殺傾向的弟兄姊妹,應以接納的態度面對,若真的遭受精神疾病折磨,一定要鼓勵對方就醫。在耶穌教導的團契生活中,每個人如何學習成為「鄰人的照顧者」,幫助彼此活在神的愛中,是基督徒站立得穩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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